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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14日

张仰荣博士
资深房地产顾问
http://www.ecptl.com

 

过去6个月内,我撰写了多篇文章,都是关于发展商的“零头期+现金回扣”产业投资计划。

这期我会继续跟进事情的进展。

在2012年到2018年期间,数千名大马人通过发展商和“产业大师”联手的“零头期+现金回扣”产业投资计划购买了多项产业。

这些投资者,每个人大概买了2到6项产业,并要承担每月6000至3万令吉的供款。

今年7月起,通过“零头期+现金回扣”产业投资计划一共买了76项产业的30名购屋者,向我求助。

他们每个人的月薪介于6000至1万2000令吉,因此并没有能力支付每月供款。而且他们都已经违约,无法偿还银行贷款长达3到9个月。

正如我之前的文章所提及,根据1950年合约法令第25条文,这30名购屋者所购买的76项产业,与发展商所签署的买卖合约都不合法,所以合约无效,双方并没有法律约束。

同理,由于买卖合约无效,购屋者和银行之前的贷款合约也是无效,且无法执行。

另外,当这些购屋者申请银行的房屋贷款时,是通过“产业大师”安排的“压缩”手法,在同一个时间点,一起进入国家银行的中央信贷资讯系统(CCRIS)检查并获得相关讯息。

但我们被告知这种手法,违反了国行的CRISS系统检查的规则与准则。因此30名购屋者打算向国行举报,以让国行彻查和采取行动。

30贷款者将起诉银行

另一方面,自7月,30名购屋者委任我为顾问,而我也代表他们已经写了很多信。

我致函他们购买76项产业时取得房屋贷款的银行,也与银行高层会面,献议帮助银行向发展商收回已经发放的76项产业贷款。

尽管如此,截至截稿前,相关银行的反应有2种,一是拒绝了我的献议,不然就是没有任何反应。 拒绝我的建议的银行坚持要对无法偿还贷款的购屋者展开法律行动。而且一些银行已经开始了法律行动。

另一方面,我在11月20日致函大马银行公会(ABM),寻求该会协助。想要向相关的银行传达,我愿意帮助他们向发展商收回已经发放贷款的献议。

同样的,到截稿为止,大马银行公会并未针对我于11月20日的致函做出任何回应。

由于相关银行拒绝了我的建议,而大马银行公会未回应,30名购屋者已经要求我根据1950合约法令针对银行采取行动。而我将通过律师入禀法庭,对银行采取民事诉讼。

吁受害者加入行动

同时,我代表30名购屋者,呼吁全部在“零头期+现金回扣”产业投资计划下的受害者加入我们,联合针对银行采取法律行动。

银行的财力雄厚,单单靠30名购屋者单打独斗将无法对付他们取得成果。

如果只是30名受害者展开法律诉讼,宛如蚍蜉撼树。不过,如果大家团结在一起就好像蚂蚁啃大象,小刀锯大树。

所以我们应该要学习蚂蚁,团结就是力量!

我相信,如果“零头期+现金回扣”产业投资计划的数百名或数千名受害者联手采取法律行动,就可以挑战银行,并把案件带到联邦法院。

因此再次呼吁在“零头期+现金回扣”产业投资计划中受害的购屋者,若想要加入联合诉讼,联系我并讨论案件细节。

如果你也是“零头期+现金回退”产业投资计划的受害者,并且需要帮助,你可以电邮联系我[email protected],或者联络我的手机号码012-363 9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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