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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8日
法律专家:张玮真律师
VALERIE CHONG & CO
vc@valeriechong.com
问:
张律师您好,
发展商于二月交付房屋,然而直到目前为止,仍未解决任何房屋瑕疵。原本承诺房屋为“即可入住和全装修”(move-in condition and fully furnished),但实际情况是直到五月才完成装修。
此外,冷气设施从二月起至今仍未修复,而预定的三层保安监控系统(3 tiers security)从未实施,导致从外面可以轻易进入并直接使用电梯进入大门口。
在6月,我已经向物业管理方发送了电子邮件反映所有问题,但得到的回复相当敷衍,问题至今未得到解决。我想知道是否有法律行动可以采取,向发展商或物业管理方要求赔偿?
明宏
答:
你好
发展商有义务在defects liability period 完成房屋瑕疵。如果没有的话,你可以把它带上Housing Tribunal 要求赔赏。
建议你不要超过expiry date 的一年后带上Housing Tribunal。 如果超过了,就得去法庭。
你可以在 www.kpkt.gov.my 了解Housing Tribunal 的proced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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