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tegories问诊室
2022年12月20日
拿督郑大勇博士律师
Teh Kim Teh, Salina & Co., Advocates & Solicitors
taiyong@tehkimteh.com
问:
郑律师,您好!
请问,房子是我和我妈妈的名字,但是我妈妈去世了,我要怎样才可以割回我的名字?
Sam Kuan
答:
Sam Kuan您好!
首先要看您的母亲有没有立遗嘱。
如果有立遗嘱,首先需要向法院申请遗嘱认证(Probate),然后才按照遗嘱的遗愿把财产分配。
如果没有立遗嘱,需要看遗产有没有超过200万令吉:
1) 如果没有超过200万令吉,就向土地局申请遗产管理证书(Letter ofshou Administration) 【Small Estates (Distribution) Act 1955】;
2) 如果有超过200万令吉,就向法院申请 遗产管理证书(Letter of Administration)。
(注释: 有新法令把200万令吉门槛提高到500万令吉,但是还没实行)
然后再根据1958年遗产分配法令【Distribution Act 1958】按比例分配给您母亲的遗产受益人。
分配的比例如下:
1) 如果死者的遗孀,孩子和父母还健在,那么遗孀可得1/4,孩子可得1/2,父母可得1/4的遗产。
2) 如果死者只有遗孀和父母,那么遗孀和父母各得1/2的遗产。
3) 如果死者只有遗孀和孩子,那么遗孀可得1/3,孩子可得 2/3。
4) 如果死者只有父母和孩子,那么父母可得1/3,孩子可得2/3。
5) 如果死者只有 父母 或者 遗孀 或者 孩子,则所有遗产归该受益人所有。
如果有超过一位孩子,每一位平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