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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23日

林国强律师
林国强律师事务所资深合伙人

 

 

在最近的高等法院判决Leong Keng Chiang v. Prema Bonanza Sdn Bhd (“判决”)中,吉隆坡高等法院宣判了一项影响房地产行业各个利益相关者有关约定违约金(“LAD”)和解协议以及房屋管理部批准的工程期延长的有效性。

结论

违约金诉讼或大增

作者认为尽管开发商和买家之间达成了某种和解,这项判决还是有可能会造成大量约定违约金诉讼,特别是有关房屋管理部批准延期以致的。

买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得到延期所致的额外约定违约金。

在这判决中,高等法院允许买家索取额外18个月约定违约金 (由房屋管理部批准的18个月延期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