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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5月12日

拿督郑大勇博士律师
Teh Kim Teh, Salina & Co., Advocates & Solicitors

 

 

问:

您好,有个问题想请教。我是二手屋的买家,在地契要割名的时候,卖家告知原地契不见了,他们说银行没有与发展商律师楼拿地契,而且现在有关律师楼已经倒闭,大公会律师楼也没有这份原地契,请问现在需要怎么办呢?

如果卖家有意延迟处理,或者是故意不想卖这个屋子,我们要如何呢?这样我们原租的屋子就要到期 ,屋子也没拿到,也要开始供利息,买家只能等待吗 ?不可以与卖家索取赔偿吗 ?

wong


答:

Wong, 您好。

根据买卖合同,卖方必须将地契转让到买方的名下。如果地契丢失,责任在卖方,他必须向土地局申请新的地契,并完成转让手续。

如果卖家有意拖延处理或故意不想出售该房屋,您可以终止协议,并根据买卖合同条款向卖家索取赔偿。同时,建议您与目前所居住的房屋业主商讨延长租期,因为这些程序可能需要很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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