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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1月6日

物管专家:张惟越
物业管理人
佳得楼宇管理有限公司
kenteo.my@gmail.com

 

问:

张先生,您好!

想请问关于公寓委员会,若委托了持牌管理公司,但4年都沒有公开呈报财政总报告,请问该公司是否会抵触法令,可以暂停其执行任务及支付管理费吗?

唐俊


答:

唐俊,您好!

根据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约束的是管理委员而不是管理公司。 如果委任管理公司,需要把工作与责任明列在委任书中,不然就不算毁约行为。

但是,这只是对于委任有营业执照的合规物业管理经理而已,如果您委任的是无营业执照的管理公司,基本上很难采取行动。

最后,如果有营业执照的管理公司不按照Malaysia Properety Management Standard 执行任务,您可向BOVEAP 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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