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起 新屋完工后才付90%
2021年11月12日
从2023年起,
政府会推“10:90“先建后售模式。
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长拿督斯里里查马里肯昨日在国会下议院透露,政府将在明年第三季提呈1966年房屋发展(管制与执照)法令修正案,在2023年逐步落实先建后售。

不过,这并非完全性的先建后售,即不是发展商建好屋子才卖出,而是采取“10:90“模式,购房者先支付的10%的定金,另外90%等到新房完成和获得完成与合规证书以及交付空置所有权后才支付。
目前,我国发展商主要采取“阶段性付款”(Progressive Payment)方式,在支付了10%的定金后,发展商会根据建筑进度,分阶段向买家/银行收取金额。
普遍而言,发展商会分阶段收取10%、15%、10%、10%、10%、5%、2.5%、17.5%、2.5%和5%的款项。
烂尾楼风险减
对买家而言,虽然“10:90”模式依旧是“看模型、宣传单”来决定买房,但减少了不幸遇上烂尾楼的亏损幅度,因为要等到完工后,才需支付90%的款项给发展商。
政府其实早在2015年就曾提过先建后售的概念,期间市场也有声音质疑国内的发展商,是否有财力能采取全面先建后售的方式。
里查马里肯在下议院回答公正党士拉央区国会议员梁自坚的提问时说,政府认为我国最终应该朝向先建后售的房市,但冠病疫情冲击经济,不适合强制落实先建后售,因此需仔细研究。
若呈报虚假进度 发展商不得打广告
“政府在2018至2025年的国家房屋政策中,已经列出了行动计划,以便能分阶段的从先售后建过渡至先建后售。从2019年开始,房政部已经研究和修订1966年房屋发展(管制与执照)法令。”
他说,所建议的修改包括该法令内附表G和H的买卖合约付款时间表,将更类似于先建后售的概念。
“如果一个项目的实际发展情况与发展商提交的项目进度表不相符,因而被定义为延迟或记录不良,有关公司将不被批准获得广告和销售准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