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拿督郑大勇博士律师
Teh Kim Teh, Salina & Co., Advocates & Solicitors
taiyong@tehkimteh.com
问:
郑律师,您好!
本人有一房屋是以三兄弟联名买的,目前还在贷款但现在有两兄弟各自成婚后搬出去了且也自己购买另间房屋。
两兄弟目前没还这家房屋贷款了,由一位兄弟自己付贷款,两兄弟分别是老二和老三,本人是老大。
目前父亲和老大一起住,老二老三分别还各自的房屋贷款。两兄弟没有想要转名给老大的意思且还要分一笔钱。
问题严重的是,三弟近期已逝其太太要想拿回老三的当初付了贷款的费用,可三弟当初买了自己房子后说不会还这家房屋贷款而且归老大,为了让爸妈住。
当然这个是口头答应,没黑白字条但有爸妈姐姐证人,太太也是!
三弟去世的原因是因为负债而跳河自杀,老婆是其Letter of Administration!太太把死亡证书改成意外身亡好能出来保险,所以他太太乘机要拿这家屋子的一笔。
请问我们该怎么做?
LTing
答:
LTing, 您好!
房子的拥有权 (ownership)是根据地契上登记的名字。
如果现在房子的拥有权在三兄弟的名下,但老三去世了,他的1/3份额将根据1958年遗产分配法令【Distribution Act 1958】分配:
1) 如果死者的遗孀,孩子和父母还健在,那么遗孀可得1/4,孩子可得1/2,父母可得1/4的遗产。
2) 如果死者只有遗孀和父母,那么遗孀和父母各得1/2的遗产。
3) 如果死者只有遗孀和孩子,那么遗孀可得1/3,孩子可得2/3。
4) 如果死者只有父母和孩子,那么父母可得1/3,孩子可得2/3。
5) 如果死者只有父母或者遗孀或者孩子,则所有遗产归该受益人所有。
如果有超过一位孩子,每一位平分。
您需要和老三的遗产受益人(老三的妻子、孩子和父母)商讨,达成共识拟一份合约。
同时还要注意的一点是,该房子的贷款必须先还清,银行才会给你们地契做转让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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