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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管楼宇多少保安才最理想?

2023年08月27日

张惟越 · 物业管理人/佳得楼宇管理有限公司
kenteo.my@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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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共管楼宇的保安到底需要多严密,才算达标呢 ?

共管楼宇的管理层经常得面对保安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而左右为难。

根据2021年的官方数据,国内共有2万1254个分层地契发展项目,假设每栋楼宇都按照以下的建议雇用保安人员:

  • 入口处保安员:2位
  • 停车场保安员:一位
  • 楼宇大厅保安员:一位
  • 楼宇设备楼层保安员:一位
  • 保安主任:一位
  • 巡逻员:一位

按照上述建议,每栋楼宇约得聘请至少7位保安人员, 那么,国内2万1254座共管楼宇,至少需要14万8778名保安人员,推算的结果也符合了内政部前部长拿督斯里韩沙再努丁去年5月26日所指出,目前国内保安人员短缺。

我国需要约15万名保安,但现役保安人员远远低于这个数目。除了5万至6万名外籍保安员,其余皆由本地人担任。而在外籍保安员方面,目前,我国只允许雇用来自尼泊尔的保安人员。

虽然在大马,要成为保安员的条件非常严格,除了身体健康强壮,同时须了解大马的法律,因此需要经过专员训练才能上岗服务。

滥竽充数

然而,高楼林立导致保安领域的空缺急需填补,才导致了这服务行业面对“滥竽充数” 的情况。

很多安保业者都会抱着“有人就好,先顶着用”的心态,在没有审核应聘者资格,也没有好好培训的情况下,就匆匆忙忙的把保安员送上岗位,进而苦了花钱的客户。

聘请保安人员,原本是为了维护大楼的治安,防范罪案的发生,结果却陷入了“花钱买气受”的窘境,为何会这样呢 ? 其实说穿了,都是因为以下几个理由:

1)供不应求;

2)出租执照;

3)缺乏培训;

4)钱给少了

尽管国内的保安领域有一套标准作业程序,但往往国家体系中最大的通病就是执行力不到位,监管就更加不用说了。更何况,目前还得面对保安人员的稀缺难题。

所以保安服务经常会发生站岗人数“离奇”变少,甚至“睡着站岗”,都是常态。

真实个案之一: 近期社交媒体上热搜的贴文:“ Astro AEC 新闻报报看前主播陈韵传的住处被爆窃!气得主播在脸书问道 :“说好的治安呢?”

该贴当日就爆红,大量脸书用户转分享该贴,笔者的脸书和经营的群也被转进来的贴挤得满满的,留言更是骂声一片。

值得让公寓住户关注的课题之一,共管楼宇的保安,该做到什么水平才算合格呢 ? 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对于管理委员,或管理机构所下达的指示又是什么呢?

很遗憾的是,当您打开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第59条文,有关管理机构的职责与权力,竟没有一条是针对该楼宇的保安水平,其中一条最接近的就是第59条文第2F附属条文,阐明管理机构有雇用或安排或委任服务商来承担该楼宇共用空间的维护与管理。

大家都知道,我们不能随便聘请不合格的保安人员来帮我们守夜。但难处在于,法令没有硬性规定,一定要雇用保安人员。

管理机构经常得面对的难处之一,“要服务,却不通过预算案”。

常规下,管理机构需得事先准备一份预算案,并透过常年大会,让出席的法定投票人,一人一票,并以基础多数票来通过预算案后,管理机构就按照通过的预算来委托保安服务。

如果预算案被出席者投票否决了,管理机构是否还背负这楼宇的保安责任呢 ?

否决预算 

然而,在年会拥有投票权的单位业主,往往并不了解保安服务业,合理的价位是多少?合理的服务水平如何衡量?每每管理机构尝试在年会征取预算案的时候,都被出席的业主投了否决票。

如果该预算案被出席者投票否决了,管理机构是否还背负这楼宇的保安责任呢 ?没了预算,管理机构如何雇用保安服务呢 ?

每一次不愉快发生后,比如主播陈韵传的单位被外来者非法入侵。管理机构与保安人员免不了要承受各方面的压力与问责。

而且,有关入侵者并不是暴力性的破门入侵,而是通过第三管道(阳台或窗户)扮演“蜘蛛侠”爬进屋内。

笔者相信,入侵者很大可能性就是观察保安人员的巡逻途径后,选择从盲点绕过巡逻区域的恶性入侵行为,属于刑事犯罪。

只能说是防不胜防。管理机构可以做到就是协助受害者报案,并尽量提供有力的证据协助警方破案,而这是在该楼宇有完整的监控系统下才做得到。

笔者鼓励单位业主主动积极的参与楼宇预算案筹备,这样你才能了解合理的规范范围,要杜绝这类的个案再次发生,唯有安装中央监控系统与合理的安置适量的保安人员,才能达到警惕作用,杜绝非法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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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付保安费就自己下车开闸!

2023年04月19日

没给钱
就不能享有服务

不给保安费?那就自己下车开闸吧!

上诉庭裁定,八打灵再也市议会辖区的居民协会可施加条件要求居住在住宅区,但未支付保安费的居民,在没有保安人员协助情况下,自行打开保安处的门闸。

换句话说,保安人员无需为拒绝缴费者打开栏杆,后者需自己拉起拉杆进出住宅区。

由法官拿督哈斯扎纳、拿督施美春及拿督仄莫哈末鲁兹马组成的上诉庭三司,批准Parkville居民协会主席周浩文的上诉,推翻高庭的判决。(人名皆译音)

上诉庭三司批准居协的司法检讨,以撤销八打灵再也市议会拒绝该协会申请,施加未支付保安费的业主和居民,或非居协成员,须自行打开保安处门闸条件的决定。

法官哈斯扎纳表示,有关条件是合理的,并符合联邦法庭在Au Kean Hoe与D’Villa Equestrian一案中的裁决。联邦法庭在该案中裁定,警卫室和门闸的建造不会构成1974年街道、沟渠及建筑物法令第46(1)(a) 条下的“障碍”。

上诉庭也下令八打灵再也市议会向Parkville居民协会,支付8000令吉的诉讼费。

马新社报道,周浩文的其中一名律师苏仁德拉受询时,证实上诉庭通过线上作出的有关裁决。

周浩文的另一名代表律师是拿督马烈,八打灵再也市议会的代表律师为亚迪斯瓦拉。

随着八打灵再也市议会于2021年3月30日拒绝Parkville居协要求允许施加条件的申请,周浩文代表居协申请司法检讨,寻求居协有权实施一项条规,即未支付保安费的业主和居民,或非居协成员将在住宅区内,在没有保安人员协助的情况下,自行打开保安处的门闸。

去年7月,莎阿南高庭驳回居协的司法检讨,并裁定八打灵再也市议会不允许该协会施加条件的决定,并非不合法及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