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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政部拟修法管理废置项目

2024年02月28日

别再让废置项目惹人头疼!

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长倪可敏表示,该部正着手探讨修订1966年房屋发展(控制与执照)法令(118法令),包括提升和细化该法令的条文,特别是针对涉及废置项目的管理。

他说,这项改善建议旨在有效地加强房屋开发的管理,以确保购房者的权益得到保障,并促进私人房屋项目即开发商业的可持续发展。

倪可敏是日前在国会,针对国盟伊斯兰党亚罗士打国会议员阿夫南哈米米询问此前曾提出的先建后售概念,以解决严重延工项目的最新进展时,如是作出回应。

倪可敏

他说,相关的修订建议包括在房屋项目管理监测中加强废置的定义、为想要提交房屋开发商执照申请的开发商公司增加已发行资本和现金累积资本、将导致项目被废置和严重延工的公司董事列入黑名单、引入带有详细条件的期权合约预售协议。

“政府欢迎通过先建后售模式来开发私人房屋项目,在2018年至2025年房屋政策下,房政部制定了一项行动计划,以确保分阶段落实从’先售后建’转为’先建后售’,然而,冠病疫情已令计划被推迟。”

他指出,政府也通过房屋政策推动“10:90”先建后售模式,即购房者先支付10%的定金,另外90%等到新房完成和获得完成与合规证书以及交付空置所有权后才支付。

“由于先建后售模式要求开发商有强大的财务能力来落实项目,目前政府只鼓励开发商自愿性参与计划,而联邦和州政府将提供了许多设施和激励措施作为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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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建后售有助望解决烂尾项目

2023年11月5日

潘荣德博士
大马房地产推广大使
Ronaldpua19@gmail.com

 

先建后售概念仍处于“只闻楼梯响”

前阵子,地方政府发展部长倪可敏提出为了鼓励发展商先建后售,该部门甚至可以批准发展商将房屋发展账户(HDA)中的押金减少至20万令吉。

虽然对笔者而言,这笔押金减少的数额并不多,但此建议可谓在后疫情时代迟来的“及时雨”,毕竟目前市场出现房屋项目属于延误 (Project Lewat)和严重延工(Project Sakit),比起疫前来得更严重,受害者更是面临巨大的生活压力,从而衍生更多的社会及民生问题。

需知,这些深受其害的购屋者不仅是本地人,也不乏外国投资者。

这些外国投资者甚至向笔者投诉,发展商并没有兑现买卖合约里的协议,而且还对交屋情况毫无下文,种种的货不对办,令人感人揪心。

严重延工司空见惯

据悉,早在约20年前,政府已有提出先建后售的概念,但基于种种因素,这项计划至今仍是“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

今时今日,国内房屋项目的延误及严重延工情况早已是司空见惯,有者情况更令人咋舌,受影响的购屋者只能自叹倒霉。

进一步分析,当中一些的延误主要是受疫情的影响,但也有一些发展项目早在疫情前已岌岌可危,包括出现财务危机及总承包商停工等因素,这些都是我们经常听闻的。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地政部特工队(严重延工项目和废弃房屋项目工作组(TFST))的报告中,截至今年8月31日,共有112项共2万3912个单位的私人房屋计划陷入延工状态,涉及的发展总值为129亿8000万令吉。这些官方数据是令人震惊的。

现阶段投资房产,是以“谁是发展商”为前提,以免一失足成千古恨。

“谁是发展商”更重要

不得不提的是,就以笔者的观察看来,目前很多购屋者都不敢贸贸然去买房或投资新建的项目,毕竟有太多不确定的因素存在。

当中,无论是产业项目所在的地理位置有多么的优越,但笔者认为,发展商的口碑及形象更关键,千万不能因为是可负担房价、地点好,就掉以轻心,没做好审核发展商及其团队背景的“功课”。

早期我们所认知投资房产不二法则,就是以“地点、地点、地点”为首要条件。

但笔者认为,现阶段投资房产,却是以“谁是发展商”为前提,以免一失足成千古恨,坠入万劫不复的陷阱。

更令人发指的是,一旦房产项目出现货不对办、资金出现问题,甚至直接搁置(俗称烂尾楼),那购屋者们只能欲哭无泪。

最不能接受的是,一些发展商更是持着“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态度,对购屋者的不满及申诉充耳不闻,要么就诉诸法律行动,真是令人不敢恭维。

买房“功课”不能马虎

我们常说“凡走过必留下痕迹”,对于那些早期已是劣迹斑斑的发展商所承建的新项目,更须做足“功课”,特别针对一些换汤不换药的项目管理及承建团队,都须去深入了解。

笔者最近给予一些投资者建议,即若不急于购屋自住,或纯粹买房投资的话,应稍为耐心的对于发展商的背景作出尽职调查(Due Dilligence),毕竟,这类先售后建模式存有一定的风险。

当然,笔者也不是“一竿子打翻一船人”,笔者所强调的是,发展商的背景须令人信服,而承建及团队能力也须得到认可的。

总的来说,一旦政府落实先建后售模式,将可完全避免“烂尾楼”问题。

笔者认为,若只是规定那些先售后建的发展商,须支付3%建筑成本,是无法取得遏制的作用,而且只会治标不治本。

因此,笔者认为,若团结政府的“先建后售”方案能落实,那我国产业领域将是掀起一篇新页章,前所未有的一大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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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部拟策降发展商经商难度

2023年10月30日

地政部将与REHDA
联办MAPEX展览

地方政府发展部长倪可敏称,国家房屋局正在进行可“极大”改善发展商现金流的实验性先导(pilot)项目,若进展顺利,最迟在2024年首季将公布相关措施。

倪可敏日前为“2023年大马产业展(MAPEX 2023)”进行开幕致辞时表示,这些实验性先导项目,可允许发展商更改付款时间表,进而改善现金流,降低经商难度。

“我们有听到你们的声音。只要这些先导项目确定可行,我们最迟会在明年首季,公布有关措施。”

倪可敏同时称,他也正与其部门秘书长讨论,思考为商界推出新的指南以降低经商难度,包括减少经商成本等等,以寻求有效方式来为人民提供足够且有品质的可负担房屋。

另外,他指出,其部门成立了特别行动小组来拯救烂尾发展项目,至今已有价值237.3亿令吉的256个烂尾项目被挽救。

为了避免烂尾楼问题,他认为,发展商与其采用“先售后建”方式,不如采用更好的“先建后售”模式。

倪可敏(左起)在何汉生、M诺阿兹曼、童银坤与陈金明等人的陪同下,参观2023年MAPEX。

鼓励先建后售

倪可敏透露,其部门有意在明年正式向发展商推广先建后售概念,但之前会先与大马房地产发展商会(REHDA)商讨,需要为发展商提供什么样的优惠,以鼓励他们采用先建后售模式。

“我们在下个月会与REHDA商谈,看看发展商们需要什么样的优惠,来采用先建后售模式。”

为了展现政商合作,以在国内推动更多人民拥有房屋,尤其是可负担房屋的决心,倪可敏也宣布,明年地政部将会与REHDA一同联办MAPEX展览。

“政府不止是关注人民福祉,我们也一样关心商界,一视同仁。通过与REHDA合作,我们期望确保每一位大马人都有自己的家,正如我们的口号:Rumahku,Syurgaku(我的家,我的天堂)。”

童银坤:盼政府解决高房价

REHDA会长拿督童银坤则在开幕仪式上指出,对国内中产(M40)和低收入(B40)群体来说,房屋价格依然是可望不可及,而人民无法负担房价的问题,需要去尽快解决。

“我们相信,在对抗房价上涨的问题上,政府出手干预是必须的,无论是降低人民买房的难度,还是减少发展房产的成本。”

他表示,REHDA正面看待政府数个月前推出的“慈悯洋灰方案”,但洋灰只是其中一种建材,因此政府应该将类似方案扩大至其他高消耗量的建材,如钢铁和混凝土。

“同时,发展商也需要为了合规,向地方议会付出高成本,如发展费和土地转让费等。这加上上述的建材成本,将会转化为更高的房价,以抵消发展商不应承担的成本。”

另外,MAPEX筹委会主席拿督陈金明(音译)指出,有近30家发展商参加本次展会,同时还有3家金融机构,以及8家政府机构参与。

他表示,各家发展商将在展览中,为消费者带来多种产业选择,并且提供各种促销优惠来吸引买家。

“至于我们,REHDA将向符合资格的买家,提供全场总共5万令吉的现金回扣,以鼓励人们在MAPEX里购买产业。”

MAPEX在10月27至29日间,于吉隆坡谷中城展览中心(MVEC)举办。

地方政府发展部秘书长拿督M诺阿兹曼,与雪州REHDA主席拿督何汉生也出席开幕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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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建后售 HDA账户押金下调

2023年10月10日

先售后建须支付3%建筑成本

地方政府发展部长倪可敏说,为了鼓励发展商先建后售,该部批准发展商可以将房屋发展账户(HDA)中的押金减少至20万令吉,而先售后建的发展商则必须支付3%建筑成本。

他指出,参与先建后售的发展商在申请规划许可(KM)、建筑计划和其他技术事宜方面,还可获得地方政府的快速通道便利, 这意味着审批流程可以更快地完成,加快房屋项目的开发时间
。

以上措施不仅使发展商摆脱沉重的财政负担,还可加快项目开发的进程。

倪可敏今日在国会下议院回复行动党太平国会议员黄家和的附加提问时,如此表示。

倪可敏

先建后售避免“烂尾楼”

他说,在房屋开发计划上,该部鼓励发展商采取先建后售模式,如此一来可避免“烂尾楼”问题。

倪可敏表示,团结政府在马来西亚半岛落实的 “10:90先建后售” 模式已证明其有效性。

为此,他认为,发展商不应继续采取现有的先售后建模式。

早在约20多年前,国内已有人提出先建后售的概念,前朝政府也曾研究落实,但基于种种原因,时至今日仍空雷不雨。

倪可敏早前曾说,政府或会考虑为“先建后售”的发展商提供奖掖,并逐步朝向这个模式发展,但目前不会强制发展商“先建后售”。

尽管政府多次提供奖掖,鼓励业者采取先建后售,但效果不如预期。有业者认为,一旦实行先建后售,烂尾楼普遍性的弱点将迎刃而解,但发展商或会因此面对债务重组、微调供应链。

有者指大部分本地发展商对先建后售的财务规划缺乏概念;实施先建后售也会令房价上涨,其次是房屋供应减产现象会发生。

优惠亲善房屋发展商

也是安顺国会议员的倪可敏指出,为了支持建造可负担房屋,在获得州政府的许可下,这项举措也将特别考虑帮助州政府建造人民组屋(PPR)和人民亲善房屋(RMR)的发展商。

此外,参与的发展商还可以完全免除合规成本和发展费(caj pembangunan),以及规划许可和建筑计划(PB)审批的快捷通道。

倪可敏补充说,“但需要注意的是,所有便利通道和豁免都需要获得州政府和地方政府的批准。”

“所有这些利商措施都是为了促进发展,并刺激大马房地产行业的增长。”

256房屋工程已解决

倪可敏今日展示政绩,截至今年8月31日,地政部特工队已解决由前朝政府遗留的一共 256个总值233亿7000万令吉房屋工程,惠及全国2万8363个购屋者。

倪可敏今日在国会下议院指出,其中225个项目如今已竣工并获得“建筑落成与完工准证”(CCC),另有31个项目顺利跟上进度,涉及房屋单位多达 2万8363 个,总发展价值高达 233亿7000万令吉。

倪可敏同时指出,团结政府成立以来,迄今并没有任何政府人民组屋(PPR)工程出现延工问题。

倪可敏表示,“虽然大多数政府实施的项目均能按期完成,但也有一些政府实施的房屋项目属于延误(projek lewat)和严重延工(projek sakit)项目,地政部正在全力监督所有延误项目的进展情况。

根据地政部特工队(严重延工项目和废弃房屋项目工作组(TFST))的报告,截至8月31日,共有112项共2万3912个单位的私人房屋计划陷入延工状态,涉及的发展总值为129亿8000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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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建后售”是烂尾楼救星?

2023年04月2日

先建后售概念非新鲜事
政府20年前就已提出……

独家报道:苏韵鸰

上周剖析国内废置房屋项目(Abandoned Project,俗称烂尾楼)的实况,本期继续探讨“先建后售”(Build-Then-Sell),这个被视为烂尾楼“预防针”的房屋发展模式。

地方政府发展部长倪可敏早前透露,政府或会考虑为“先建后售”的发展商提供奖掖,并逐步朝向这个模式发展,但目前不会强求发展商“先建后售”。

事实上,先建后售的概念早已不是新鲜事,政府约20年前就已提出,但为何迟至今天仍无法落实?

尽管国人买房的需求有增无减,但我国房产市场除了面临滞销问题,还同时面对烂尾楼层出不穷的状况。

地方政府发展部副部长阿克马日前在国会指出,截至今年2月28日,国内3117项持私人房屋计划中,有436项(13.9%)归类为“严重延工项目(Sick Project)”以及145项(4.7%)则是“延工项目”。而烂尾楼项目达110项,涉及2万3563个房屋单位及1万3931名购屋者。

他预计今年将增加181个“延工项目”,导致“延工”项目达到326个,至于建筑行业人力短缺问题也将延续至明年第二季才能恢复正常。

一名不愿具名的资深发展商向《南洋商报》道出,政府有意治理烂尾楼,不能单靠“先建后售”这一招,否则治标不治本,隔靴搔痒。

这是因为,国内烂尾楼问题实际上可归咎于5大根本原因,若无法逐一彻底解决,烂尾楼事件将不断上演,而政府高喊了超过20年的“先建后售”,也将继续遥遥无期。

该名资深发展商直言,“有头发边个(谁)想做癞痢?”,要不是走投无路,相信发展商绝不会选择走到放弃项目这一步。

他坦言,就如部长倪可敏早前所说,房地产行业牵涉多达200个行业,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若政府强求发展商推行先建后售模式,也应掌握烂尾楼的5大根本原因。

烂尾楼5大根本原因

1)发展商资金周转不灵

2)过度政治化的房屋政策

3)中央与州政府政策不一致

4)繁杂且低效率的申请程序

5)贪腐成风的官僚主义

应有合约保障发展商

他说,发展商都乐见政府成立私人及搁置房屋计划特工队,以密切监督搁置及病态产业项目,朝正面方向前进。

不过,政府重提先建后售措施,除了维护购屋者的权益,也应有合约约束以保障发展商,制定明确的政策目标与方向,才能打造多赢的局面,因为发展商须承担先建后售所带来的高风险、庞大的资金压力和无法预测的未知数,而国内仅有少数财力雄厚的发展商才能办得到。

该名资深发展商认为,大众对烂尾楼有一种错觉,往往会把发展商标签为头号罪人。

他坦言,发展商费尽心思和资金打造房地产项目,整个过程几乎是过五关斩六将,必定会尽最大的努力去完成项目,更不想因烂尾楼事件,导致生意遭到严重损失,甚至身败名裂,在黑名单中无法翻身。

他举例,一栋先建后售的房屋项目竣工,民众可能听信一些谣言后,一小撮人开始抵制项目,渐渐形成羊群效应,导致项目无人问津,发展商卖不出任何单位,最终无辜地落得血本无归的下场。

发展商承担所有风险

“先建后售把所有的风险推向发展商一力承担,向银行借贷开发项目,以每年5%计算,为期3年的项目就需要支付15%利息,还有林林种种的开销成本,即便房屋项目竣工,单位的售价比先售后建模式,价格抬高20%至30%。”

他表示,5大根本原因首先是发展商因资金周转不灵,惨遭银行硬性停贷;第二则是政治化的房屋政策,每个邦州有不同程度的土著保留单位的固打制,以柔佛州为例,须遵守兴建可负担房屋的条款下,如果兴建100个房屋单位就必须保留40%的单位,而土著可享有15%折扣,因此剩下60%的开放单位去支撑整个房地产项目。

假设土著单位未能如期出售,终将变成滞销单位,发展商还要向州政府额外缴付差价把单位“赎”回来。

申请程序繁杂是“硬伤”

第三则是中央与州政府政策不一致,尤其在建筑准证的审批程序,并不是中央政府说了算,一切批准权限在于州政府。

“申请程序繁杂和低效率也是致命的‘硬伤’,从前处理土地转换事宜耗时6至9个月就能完成,如今动辄至少拖个2年才取得批文。别忘了这段期间发展商需要支付银行的贷款利息、员工薪资等,还有各种打着发展基金的名号要求发展商‘贡献’的单位。”

不仅如此,发展商在申请建筑准证时,须经过22个部门机构的审核与批准,还有负责人实地稽查,可想而知这些都需要预算开销。

他说道,房屋及地方政府前部长丹斯里黄家定曾推介一站式中心改革计划,去处理发展商的发展计划申请。“可惜一站式却变成了‘一停式’(One Stop Center)各种审批执照的权力演变灰色地带,衍生贪污舞弊歪风。”

他反问,以上层层叠叠的开销,房屋价格可能不高吗?

或许购屋者可能不了解,但发展商要经历这一切都并非易事,因此他建议政府还未整治问题的根本前,可采取非强制性的先建后售措施,保留现有的先售后建模式。

陈建明

马中烂尾楼问题不同

我们把视线拉到中国,中国近年因烂尾楼事件掀起不少风波,而中国政府为了遏制房市风险加剧,考虑出手提供资金让烂尾楼复工,但产业咨询与中介公司大马永利行执行董事陈建明则认为,中国与大马的烂尾楼问题截然不同,中国在1980年代经济改革开放,转向更自由的市场,很大程度上都处在经济发展轨道上,整体房市规模不同。

“反观大马,过去6年政治动荡,极少人关注和解决烂尾楼所衍生的问题,烂尾楼以惊人速度,反映不减反增的实况。”

邓志明

政府曾立法减废置屋

另一家产业咨询与中介公司大马亨利行的总营运长邓志明解释,政府曾制定法规试图减少废置房屋项目的数量,如下:

1)强制要求所有房屋开发商在对外(向公众)售出超过4个任何房屋单元之前,都必须申请发展商许可证、销售及广告准证。

2)强制要求凡公司缴足资本(Paid-up Capital)不少于25万令吉的发展商,必须向地方政府发展部(前称房屋及地方政府部)缴付25万令吉抵押金,直到项目取得完工合格证(CCC)和住用证(CF)为止,为了确保发展商有足够资金进行开发项目。

3)强制要求发展商按照部门规定的表格,提供每半年的工程进度报告,以便地方政府部掌握工程进展。

4)强制要求发展商在银行开设“房屋发展户口”,存入购屋者所有的付款额,直到项目竣工才允许提取,更不得用于其他目的,比如购买土地。

5)把曾涉及烂尾楼项目的发展商和董事们列入黑名单

6)要求发展商必须根据房产买卖合约(S&P),购屋者依照合约上的房价,再根据建筑工程进度渐进式付款。

邓志明说,当房屋项目失败,房屋部也在1980年代中期特别针对烂尾楼事项,成立废置房屋计划基金(TPPT)以领头羊的姿态“拯救”废置项目,后来基金会于1992年停运,如今已改由私营公司开发可负担房屋。

值得一提的是,早在2000年初期,政府也通过国家房屋有限公司(SPNB)也曾帮助一些废置项目。

直到今年,地方政府发展部长倪可敏宣布成立特别工作小组和“作战室”(War Room)监测烂尾项目,并提出振兴烂尾楼的方案。

房市供需严重不匹配

针对烂尾楼根本原因方面,陈建明给列出4个不一样的见解,分别是发展商钻漏洞、房市供需失衡、高密度社区发展及项目开发前缺乏全面的可行性研究。

他认为,过去15年房市处于失衡状态,陷入过度投机,新推出的房屋与实际需求严重不匹配。

他说,与其让发达国家相比,大马发展商开发项目的门槛较低,事实上也有发展商依赖购屋者的付款进度来“资助”开发工作,而这就是漏洞所在。

“发展商的财力拮据或实力薄弱,无法全额支出推出和销售项目,却以超出实际财务能力范围开发项目,或者未曾真正完成开发意图的发展商,这些都是导致烂尾楼主因。”

另一方面,供需失衡状况,他举例开发工业单位的规格或尺寸,不符合实际业界所需或要求,从经济角度来看,就是供需不匹配。

至于住宅领域方面,部分地区有高需求量的公寓单位,导致人满为患,交通拥堵和停车位不足,衍生随意停车,演变各种交通拥堵的梦魇。这些情况又在同一个社区,兴建新项目持续反复发生,加剧拥堵情况,却无法提出根治或有效解决方案,最终成为废置项目。

他补充,发展商对房屋供需了解不够透彻,盖房前未作出全面的评估,导致买家在特定地点寻求的房产价格范围类型不匹配等问题。

确保发展商量力而行

邓志明则认为,政府应确保发展项目的个人或公司,是否有足够的财力和经验去开拓项目,同时重新检视现有的条规,以确保发展商根据最新且当前实际房市,量力而行。例如公司缴足资本,财务能力及专业知识,确保申请开发执照的发展商具备承担项目的能力和所需的资金等。

“其次则是强制发展商提呈独立市场研究报告,以证明开发项目的可行性之余,也应该提供及时和精准详尽的特定区域的各类房源供需和交易数据,让发展商在投入任何项目之前,掌握实际房市供需实况。”

他也赞成政府提供奖掖鼓励发展商推行先建后售,以减低烂尾楼的情况。

先建后售致房价上涨

尽管政府多次提供奖掖鼓励业者采取先建后售,但效果不如预期,陈建明认为,这回到政治意愿的问题。

他表示,政府需认真看待和拟订先建后售的机制,但只有强大和专注的政府才能办得到,而且关乎时间点。即使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喊了先建后售口号长达20年仍处于“还没准备好”的阶段,实际上过去20年来房市已发生变化,或许是时候重新审视这项方案。

他相信一旦实行先建后售,烂尾楼普遍性的弱点将迎刃而解,但发展商或会因此面对债务重组、微调供应链,但这些建筑业的短板,需从根本上解决。

邓志明则指大部分本地发展商对先建后售的财务规划缺乏概念。

他说,这也是发展商推行先建后售参与率低的原因之一,就算实施先建后售,也可能选择减少兴建房屋单位。

他认为,政府当前的首要任务,是确保国内有足够的房屋单位,满足人口增长和城市快速发展所带来的房市需求,而实施先建后售肯定会令房价上涨,因此在财务方面,发展商需要更高额的银行贷款支付建筑成本,其次则是房屋供应减产的现象。

“在项目竣工前,实施先建后售的发展商面对太多不确定性情况,包括房屋项目是否获得如期良好的市场反应,也体现高利润与高风险同在。”

他说,计算政府有意强制100%推行先建后售方案,以降低废置项目的风险,但以大马现阶段的发展暂时未合适宜,现任团结政府首要任务是尽可能达到人人有瓦遮头,实现居者有其屋的目标。

奖掖发展商先建后售

“我建议先建后售和现有的先售后建模式并存,同时政府也可以奖掖措施,鼓励更多发展商先建后售。”

他认为,政府应确保只有具备专业与财力稳定的发展商获得项目开发准证,政府单位持续监督项目的实际进展,一旦发现项目面对销售或工程进度欠佳等情况,也能及时察觉并马上采取必要措施。

先建后售确实能为烂尾楼项目“打预防针”,但也衍生其他后果,包括发展商只能在项目竣工后,才惊觉成品并非购屋者所喜欢,有时因为房市环境或消费者偏好的变化,尽管开发前做好独立和客观的市场研究,也会造成一定的影响。

另一个后果则是先建后售造成房价上涨的现象,因为发展商需要更高的融资成本和风险。

郑金龙

执法力度乃问题所在

根据1966房屋发展法令新增的18A条文,一旦发展商“拒绝执行或延迟或暂停或停止工作持续6个月或更长时间,或超过买卖协议约定的规定完成期限”,有关项目就可被视为废置项目。

抵触这项条文,发展商将面临25万至50万令吉的罚款,或不超过3年的监禁,或两者兼施。

据大马购屋者协会秘书长拿督郑金龙了解,即使烂尾楼项目持续发生,但从2015年至2022年2月,他不曾听说或法庭曝光任何涉及烂尾楼事件的发展商在上述法令下被提控。

“执法力度也是问题所在。”

他说,在搁置房屋计划问题上,协会重申推行先建后售的概念,而且这项概念也谈了20多年。

限制发展商净利率

购屋者协会依然坚持强制实施10:90的先建后售系统,以及限制发展商的净利率,也就是购屋者付10%头期,减少了购屋者不幸遇上烂尾楼的亏损幅度,直到房子建竣,才需支付90%的款项给发展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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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说10:90先建后售房价会涨?

2022年05月10日

“10:90”先建后售,
是最保障的方式!

为了减少烂尾楼对买家带来的伤害,政府考虑在2030年落实“10:90”先建后售模式,也就是说购房者先支付10%的定金,另外90%等到新房完成和获得完成与合规证书以及交付空置所有权后才支付。

不过,对于这样的“先建后售”模式,却有者认为,最终会推高房价,对买家不利。

拿督郑金龙

但马来西亚购屋者协会(HBA)总秘书拿督郑金龙直言,这样的说法是“没有根据”,而且是“恐吓”。

根据《每日新闻》报道,郑金龙形容“10:90”先建后售模式会是我国房市最有保障的方案,也不会造成房价高涨。

无需依工程进度付款

目前,我国发展商主要采取“阶段性付款”(Progressive Payment)方式,在支付了10%的定金后,发展商会根据建筑进度,分阶段向买家/银行收取金额。

普遍而言,发展商会分阶段收取10%、15%、10%、10%、10%、5%、2.5%、17.5%、2.5%和5%的款项。

郑金龙指出,在“10:90”先建后售模式,让买家不需在建筑期中按工程进度支付款项,直到完工后有水电供应才缴付。

二成项目烂尾 伤购屋者

截至今年3月31日,国内的2552项房屋计划中,有580项是烂尾工程,最终受害者是购屋者,银行和政府也会受到影响。

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长拿督斯里里查马里肯去年11月在国会下议院透露,政府将在明年第三季提呈1966年房屋发展(管制与执照)法令修正案,在2023年逐步落实先建后售。

政府其实早在2015年就曾提过先建后售的概念,期间市场也有声音质疑国内的发展商,是否有财力能采取全面先建后售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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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起 新屋完工后才付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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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起 新屋完工后才付90%

2021年11月12日

从2023年起,
政府会推“10:90“先建后售模式。

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长拿督斯里里查马里肯昨日在国会下议院透露,政府将在明年第三季提呈1966年房屋发展(管制与执照)法令修正案,在2023年逐步落实先建后售。

里查马里肯

不过,这并非完全性的先建后售,即不是发展商建好屋子才卖出,而是采取“10:90“模式,购房者先支付的10%的定金,另外90%等到新房完成和获得完成与合规证书以及交付空置所有权后才支付。

目前,我国发展商主要采取“阶段性付款”(Progressive Payment)方式,在支付了10%的定金后,发展商会根据建筑进度,分阶段向买家/银行收取金额。

普遍而言,发展商会分阶段收取10%、15%、10%、10%、10%、5%、2.5%、17.5%、2.5%和5%的款项。

烂尾楼风险减

对买家而言,虽然“10:90”模式依旧是“看模型、宣传单”来决定买房,但减少了不幸遇上烂尾楼的亏损幅度,因为要等到完工后,才需支付90%的款项给发展商。

政府其实早在2015年就曾提过先建后售的概念,期间市场也有声音质疑国内的发展商,是否有财力能采取全面先建后售的方式。

里查马里肯在下议院回答公正党士拉央区国会议员梁自坚的提问时说,政府认为我国最终应该朝向先建后售的房市,但冠病疫情冲击经济,不适合强制落实先建后售,因此需仔细研究。

若呈报虚假进度 发展商不得打广告

“政府在2018至2025年的国家房屋政策中,已经列出了行动计划,以便能分阶段的从先售后建过渡至先建后售。从2019年开始,房政部已经研究和修订1966年房屋发展(管制与执照)法令。”

他说,所建议的修改包括该法令内附表G和H的买卖合约付款时间表,将更类似于先建后售的概念。

“如果一个项目的实际发展情况与发展商提交的项目进度表不相符,因而被定义为延迟或记录不良,有关公司将不被批准获得广告和销售准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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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搁置 56亿发展价值停顿

2021年10月12日

公司财务状况不佳、不符合发展规定,
以及管理能力薄弱,是房屋计划搁置主因。

截至9月杪,西马共有79个房屋计划被搁置,计划总发展价值估计为55亿7000万令吉。

这些计划涉及1万7724户人家及1万1824名买家。

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长拿督斯里里查马力肯近日在国会下议院也指出,79个搁置房屋计划中,其中15个项目处于恢复阶段;38个项目处于规划阶段,以确认恢复项目的方法和机制。

“至于剩余的26个项目,涉及3383户人家和2806名买家,因有法律问题待处理,目前处于停工状态。”

雪州搁置房屋计划最多

他透露,雪兰莪的搁置房屋计划最多,录得33个及涉及1万0974个单位,接着是吉兰丹12个和柔佛9个,而布城丶槟城和玻璃市没有搁置房屋计划。

他指出,房屋计划搁置,主要原因是公司财务状况不佳、不符合当局制定的发展规定,以及公司项目管理能力薄弱等。

仅4发展商有能力先建后售

针对推行先建后售制度的提议,里查马力肯说,先建后售是其中一个受到欢迎的房屋销售方式,然而,国内只有4家财务强大的发展商具备这样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