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控诉需要付费吗?还需要准备什么呢?
谢谢

答:黄小姐, 你好。

根据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分层管理仲裁庭有权审理第4附表第1部分所列的相关申诉。属于附表4第1部分的任何申诉,都可以提交分层管理仲裁庭,由庭主聆听和裁决。

附表4第1部分:

1:除了在这部分特别提及外,任何有关执行或履行,或未能执行或履行,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授予的责任或权利的纠纷或诉状。

2:在符合1966年房屋发展(控制及执照)法令第16N(2)条的规定下,任何分层地契建筑或土地,以及其共同财产的缺陷修复费用的纠纷。

3:管理费或储备基金(sinking fund),或任何被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纳为债务的索款申诉。

4:为召开常年大会获取庭令。

5:为使没有根据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召开的会议无效,而获取庭令。

6:为了让当投票权被拒绝或没有给予足够通知的决议无效,而获取庭令。

7:为废止在大会中通过的决议,而获取庭令。

8:因考虑到每一位屋主的利益,而获取庭令,以撤销所修改的住屋条例(By-law)。

9:获取庭令,修改已由共管机构(joint management body)、管理机构(management corporation)或副管理机构(subsidiary management corporation)所规定的迟交管理费罚款或储备基金的利率。

10.获取庭令以更改保险额。

11.获取庭令进行保险索赔。

12.要求发展商、共管机构(joint management body)、管理机构(Management Corporation,简称MC)及管理机构支会(Subsidiary Management Corporation,简称SMC)提供资料和文件。

13.获取庭令,以同意任何共同财产或有限的共同财产进行变动。

14.为获取庭令以确认、变更或撤销委员会的决定。

任何想要在分层管理仲裁庭提出索赔的相关人士,需准备4份表格一(Form 1),仔细列明索赔内容后交到分层管理仲裁庭柜台,以提交相关索赔。

如果索赔为住宅产业,费用是100令吉,商业产业的费用则是200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