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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城122名买家 告赢发展商

2022年11月8日

买家们的权益获捍卫!

一家发展商因为延迟交屋,且项目发展不符合当初宣传单所述,遭122名买家告上法庭,高庭逾令发展商必须支付上百万的赔偿。

这批买家是来自赛城的一项发展项目,代表律师拉惹迪温指出,高庭法官拿督阿克达达西同意买家们的观点,因此允许采取法律行动。

买家们主张,建筑公司Wawasan Rajawali在宣传传单中列出,该项目为综合发展项目,包含住宅、酒店、购物广场和中央公园,但买家获得钥匙后发现,并没有所述的酒店和商务发展。

示意图

迟交屋须赔偿

拉惹迪温说,为此,在这场通过线上进行的裁决中,侨丰产业控股私人有限公司的独资子公司Wawasan Rajawali因虚假陈述,而被逾令向每位买家支付5万令吉。

同时,高庭还逾令向受影响的购屋者赔偿135万1797令吉的延迟交付损失,以及200万令吉的严重损失赔偿。

Wawasan Rajawali还必须从裁决起的3个月内,纠正受影响项目的缺陷。

买家们是在2019年5月发起这场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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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商迟迟未建好,怎么办?

2022年09月20日

法律专家:张玮真律师
VALERIE CHONG & CO
vc@valeriechong.com

 

问:

张律师,您好!

我在2017年向马六甲的某发展商购买了一项酒店房间产业,意思就是,他们起酒店,把里面的房间都卖出去。

根据合同上,发展商应该在2021年7月移交给我们,由于疫情期间,发展商去申请延迟167天交楼。但其实,发展商只建了20%,即便延长167天也是没办法竣工。

该发展商之前寄了一封信给买家,说工程已经完成50%,准备去向银行索款。一些买家写信去其新加坡公司投诉,并出示实际只建了20%的照片,该发展商才承认只建了20%。但是,他们却已经向银行拿了40%的钱。

我想请问,如何制止银行继续发款给他们?而已经出给发展商的钱,我们该怎么拿回?发展商没有如期交楼,不用负责任吗?政府又可以如何帮到我们?

Suki


答:

Suki,您好!

关于收回支付给发展商的款项,您应该参考您买卖协议(SPA) 中的 “终止或未完成” 条款(Termination or Non-Completion)。但只有当您不希望将来拥有这间酒店房间时,才应考虑此选项。然而,这个选择一般会需要通过法庭判决, 程序较久。

关于发展商是否因为超过了交房时间 (Vacant Possession)负责,请检查您的SPA是否有任何违约赔偿金(Liquidated Ascertained Damages)条款,了解您拥有的权力。

了解之后, 你可以考虑带上房屋仲裁庭(Housing Tribunal) 诉求赔偿。房屋仲裁庭的程序简单大众化。如果你的合约不在于房屋仲裁庭的范围,你得去法庭。

至于如何制止银行继续发款给他们, 您可以把有相关的资料发给银行来证明该发展商才建了20%, 希望银行不会继续把钱给他们了。

你也有关于房地产的问题?不管是融资、法律、物管、装修、验屋……都欢迎你电邮到prop@eNanyang.my,由驻站专家为你解答。

 

Categories趋势

货不对板 迟交钥匙 业主喊苦!

2022年07月15日

报道:孙婉妃

发生问题寻求解决方案,
最怕发展商“拖字诀”。

政府表明将制定政策保护购屋者之际,大马购屋者协会中文组主任陈钟灵接受《南洋商报》访问时指出,时常听到我国购屋者大吐苦水,面对新屋各种缺陷、迟交钥匙和维权艰巨等沮丧经历。

他指出,B40群体通常只有能力买分层地契房屋或公寓,也常常在交屋时发现大量的缺陷。

大马购屋者协会中文组主任陈钟灵

比如说,房屋的房角严重倾斜、面积和合约的内容不一样、手工粗糙、漏水等货不对板的问题。

更过分的是,当业主投诉或追讨赔偿金时,发展商就会拖延应对。这些群体在买屋前通常都是租屋,为了要尽早搬进新居,往往只能选择妥协不再追讨赔偿金,最后不了了之。

陈钟灵指出,购屋者还面临发展商时常迟交钥匙的状况,尤其是在冠病疫情期间更是常见。

“原本说好36个月内交钥匙,结果超时了,购屋者们往往只能吃闷亏,因为时间一到,银行贷款就会开始收费,而这时候购屋者不但没新房子可住,还得继续交房租和银行贷款。”

承包商偷工减料

他说,还曾有购屋者分享,刚买的房屋楼上厕所漏水了,楼下就会遭殃,有时整个楼层都会浸水。

这些问题不一定都是发展商的错,因为发展商会把水喉、电线等项目转交给其他承包商负责。但因为建材价格大涨,发展商已经出售的房子不能转嫁,所以不负责任的承包商,就会趁机偷工减料、以次充好。

“如今购屋者保护网非常低,他们一般上向发展商投诉后,得到的回应是‘每一间都是一样的(情况)’。

他希望发展商们明白,解决问题的核心应该是让发展商确保其房屋有品质,以符合政府所提倡的可用性、可负担性、可及性、有质量和宜居性。

政府应严格管制发展商

对于政府,他认为若真想要制定促进房屋及建筑业的政策,并管制业界以保护购屋者,就必须对发展商“更严格”,而非让购屋者一再妥协与退让。

陈钟灵也提醒购屋者必须量力而为,选购能力范围内的房屋,以免将来成为“房奴”。

“现在国人的破产率和拍卖屋的数量越来越多,若一定要买房,可考虑先买小房当投资,等将来有能力再换更大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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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商拖延交屋怎么办?

2021年04月15日

法律专家:陈佐彬
亿达法务办事处创办人

 

 

问:

我3年前签署买卖协议买了屋子,但发展商却一直拖延发展项目,迟迟没能交屋。

而我们必须不断支付银行利息的同时,还要承担原本正在租房子的租金。

陈律师,请问我们能采取什么行动?


答:

如果该发展项目是属于房屋用途,那么根据1966年房屋发展(管制与执照)法令(HDA)第8(a)条款,在发展商签署了买卖合约后连续6个月延迟或停止建筑工程,买家是有权力要求终止合约。

但条件是买家必须得到买家银行的同意,以及房屋局的证明书,证明发展商连续6个月延迟或停止建筑工程。

如果成功终止合约,发展商必须在30天内把之前收的买卖价钱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