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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管理费会被充公资产?

2021年04月14日

物管专家:张惟越
物业管理人
佳得楼宇管理有限公司
kenteo.my@gmail.com

 

问:

张先生,您好:

听说公寓住户或业主拖欠管理费,会被执法人员上门充公流动资产,包括家里的电视机、椅子、脚踏车及石油气等等。

请问谁有权这么做?

陈先生上


● 答:

陈先生,您好:

公寓的管理处获得庭令的情况下,可以在执法官员的陪同下,充公可移动资产 。

相关庭令,指的就是扣押令(Warrant of Attachment),以扣押拖欠管理费的房屋单位里面的可动产。

管理处需要向建筑专员 (Commissioner Of Building) 提出申请( 申请表格 Form 21) 后,建筑专员会依据2015分层管理条例(Strata Management Regulation 2015)第三附表下的  Form A 发出扣押令。

被扣押了的可动产,可透过拍卖的方式公开拍卖,拍卖所得可用来偿还拖欠的管理费,如有剩余,余款将退还给单位业主。

不过,如果拍卖所得不足以支付拖欠的管理费,管理处需要在发出短期通知书,追讨短缺款项。

希望有解答到你的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