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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U设施 发展商可做更好

2021年10月27日

报道:宋秀英

交流心声,
彼此得益。

残疾人士的权益,日益受到重视,从委任残疾人士为上议员,为族群发声,再到时下有许多商厦、住宅区、餐馆、公园都有残疾人士的设施,在在显示政府的努力及关注。

但是,这一些,对残疾人士来说,真的有实际作用吗?

日前,房屋发展及地方政府部门就重申“没OKU设施,屋业不批”,而违例的发展商更可被法律对付。

针对这指令,有不少房产发展商直嚷“有遵守SOP”当儿,却有残疾人士组织吐苦水,指部分发展商只做“门面功夫”,相关设施无实际作用。

孙兴存

发展商:做足设施

大马房地产发展商会(REHDA)及大马建筑商公会(MBAM)异口同声指出,自从2008年残疾人士法令(685法令)落实后,发展商都不敢怠慢,直言必定遵守法令。

REHDA主席拿督孙兴存接受《南洋商报》访问时说,普遍上,发展商都有提供无障碍设施。

“至于成本,基于相关法令已在2008年实施,发展商现在并不会列出兴建残疾人士设施的成本。”

何汉生

REHDA副主席、也是马星集团总执行长的拿督何汉生则说,兴建残疾人士设施是房屋发展计划的基本要求,发展商必须在动工前呈上图测,以获批准。

何汉生表示,一般提供的设施包括专用停车位及走道、升降机、厕所、开关或插座等。

“但,有些项目提供的设施如健身房则不大受用,这主要是发展商必须考虑到一般购屋者的需要。”

叶国威

MBAM理事叶国威就认为,房屋项目须有残疾人士设施已非新鲜事,若发展商忽略这点,其房屋发展图测将被否决。

谢秀贞

残疾人士:须加强执法

残疾人士组织对于发展商兴建的无障碍设备有所保留,认为许多相关设施不符合规格,给残疾人士带来不便。

大马残障自立协会(MILAD)会长谢秀贞说,法令推出多年来,一般上发展商都有遵守指南,但却未必都符合规格,如一些斜坡太斜、厕所太小导致轮椅不能转动等。

“若以10分满分作为评估,我只打4分,这显示发展商在这方面还有很大的进步空间。”

谢秀贞也促请加强执法,并建议所有建筑物需经过评估,确保无障碍设备完善后,才移交入伙准证(CCC)予购屋者。

除了房屋发展项目,她认为更大的问题是建筑物之间及人行道的没连接,使残疾人士使用时非常不方便。

陈钟灵

大马购屋者协会中文组主任陈钟灵指出,目前一般的房屋发展项目都有无障碍设施,惟却没有特别的运动设施。

他指,协会成立至今,鲜少有购屋者投诉残疾人士设施不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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