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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iliki豁免近108万印花税

2023年12月12日

大马一家拥屋倡议
50万以下免印花税

为了让居者有其屋,大马政府近年来祭出多项政策,协助首购族买房,大马一家拥屋倡议(i-Miliki)的免印花税政策正是其一。

根据内陆税收局的报告,截至今年9月中旬,国内112个总值达6797万令吉的房产单位,合计被豁免高达107万8412令吉50仙的印花税。

其中50万令吉及以下的房产单位共有13个,50万1令吉至100万令吉的则有99个。

根据地方政府发展部长倪可敏,雪兰莪豁免印花税最多,其次是联邦直辖区吉隆坡/布城,紧接着是柔佛。

根据地方政府发展部长倪可敏,雪兰莪豁免印花税最多,其次是联邦直辖区吉隆坡/布城,紧接着是柔佛。

虽然此惠民的政策将于今年12月31日截止,但倪可敏乐观认为政府可能会继续这项倡议,同时进行拥屋计划2.0(HOC 2.0)。

在该计划下,首购族在购买50万令吉以下的房产可豁免印花税,即便是购买二手房产也能享有印花税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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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购族免印花税延至年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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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亏损只能当年抵税

2022年03月11日

【房东们,你懂怎么报税吗?】系列8(完)

出租却亏损,
不能带到隔年对扣!

经商收入蒙亏,可带到隔年来对扣税,出售房产若亏本,也可带到之后来抵销另一房产脱售的产业盈利税(RPGT)。

可是,可是,出租物业和以上两种情况不同,要是出租物业蒙受亏损,就是开销比租金收入高,相关亏损不能带到隔年对扣。

净租金收入 = 租金总额 – 政府允许的减免开销

税收局也允许租金收入蒙亏的话,可以直接不必呈报。

但为策安全,最好把相关开销或费用的收据都收好,方便税收局要查税时作为证据。

范例:假设房贷利息每月800令吉,租期12个月,期间主要开销还有地税、门牌税、维修费、火险保费和管理费。

净租金收入 = 租金总额 – 政府允许的减免开销
月租:RM1,200
合约租期:12个月
租金总收入 = RM1,200 X 12 = RM14,400

可减免开销:
地税:RM180
门牌税:RM300
房贷利息:RM800/月:RM9,600
管理费:RM200/月:RM2,400
火险:RM250
维修开销:RM3,270

净租金收入 = RM14,400–(RM180 + RM300 + RM9,600 + RM2,400 + RM250 + 3,270)
= RM14,400–RM16,000
= 亏损RM1,600

温馨提醒:

只有一间物业出租的业主,如果不幸像上面的业主那样,租金蒙受亏损,那在呈报个人所得税时就可省略这部份的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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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屋 非所有开支都能扣税!

2022年03月9日

【房东们,你懂怎么报税吗?】系列4

别自作聪明,
有些开支不能扣税!

上篇提到,需要付税的租金收入(Rental Income),不是依据总收入来计算,出租期间涉及的开销可减免。

以租金总额扣除可减免开销后的净租金收入(Net Rental Income),才是需要被征税的租金收入。

没有扣减免就用总租金收入来付税固然不够精明,平白多付了税金。

但大家也不可自作聪明,全部开销统统都呈报来减免,希望降低应缴的税金。

税法有清楚阐明,一些开销即使是涉及出租物业,或为增加物业吸引租客的开销,并非政府允许的减免项目,那就不能用来抵扣。

税收法列明,物业准备第一次出租前涉及的第一次费用,例如招租或出租前的宣传开销,均不能减免。

以下是比较具体的不获减免出租开销:
• 招徕第一位租户的广告费
• 第一次出租物业的中介费
• 首份租约的律师费与印花税
• 为增加租金的第一次装修费

温馨提醒:
涉及为第一次出租物业做准备的开销,从房仲费、招租宣传、租约律师费和装修,都不能减免,别自作聪明一起呈报抵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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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险房贷利息,皆可扣税

2022年03月8日

【房东们,你懂怎么报税吗?】系列3

收入得报税,
开支也可扣税。

有租金收又有呈报租金收入的业主们,你们都如何为租金收入报税?

大家是否知道,呈报租金收入,与个人和公司所得税一样,有不少开销可用来减免?

政府是依据净租金来征税,跟租户收到的租金,可先扣除政府允许的可减免开销,算出的馀额就是净租金收入(Net Rental Income),才需要课税。

所以大家要记得咯,需课税的在法定租金收入(Statutory income from rents)不是依据总收入来计算,如果你之前没有扣出房子的火险保费、房贷利息等,那就白白多付税了。

根据内陆税收局的资料,出租相关房地期间涉及的开销,都属可减免开销,但招租或出租前的开销则不可以减免。

租金收入可减免的开销包括:
• 地方政府税金:缴付给地方政府的地税(Cukai Tanah或Quit Rent),以及门牌税(Cukai Pintu Assessment Tax)
• 房产保费,如火险、水险或盗窃险等
• 付给银行的房产贷款利息
• 出租期间的费用,如委任律师行或代理追讨欠租
• 维护、维修房产,如漏水或虫害
• 物业服务、维修和排污费
• 收租开销;如外委经纪收租
• 更新租约开销,包括印花税
• 追租涉及的律师费

净租金收入 = 租金总额 – 政府允许的减免开销

假设已还清房贷的单层排屋,出租12个月,期间主要开销只有地税、门牌税和维修费。

下面范例让大家更清楚如何计算净租金收入:
月租:RM1,500
合约租期:12个月
租金总收入 = RM1,500 X 12 = RM18,000

可减免开销:
地税:RM120
门牌税:RM460
维修开销:RM2,420

净租金收入 = RM18,000 –(RM120 + RM460 + RM2,420)
= RM18,000–RM3,000
= RM15,000
总结:RM15,000依据个人税率,计算出要付的税金。

温馨提醒:
租金要付税,但可先扣除政府允许的减免,包括房贷利息、物业保费和维修费等,如果用全额租金来付税就亏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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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租是经商收入?

2022年03月5日

【房东们,你懂怎么报税吗?】系列2

出租房屋,
算不算做生意啊?

法定上,收租金和薪金、佣金或经商回酬一样,都是可征税收入(Taxable Income)的一种。

凡出租房地产、工厂或商店内的机器、甚至是房子裡头的家电和家俬,只要是一併出租的东西,所收的回报都是租金,都得报税。

一般人报税,纯受薪者会填报BE估税表,有经商收入(Business Income)者填B表。那么,租金收入(Rental Income),算是经商收入还是…?

内陆税收局对租金收入是否定义为经商收入,基本是以频密度、依赖度、数量和提供的专业服务等因素来评估。

例如打工族有间房子出租,这租金是额外的被动收入,纳税人可维持依据1967年所得税法令的第4(d)条款,在填报BE表时一併呈报就得。

如果一位业主有4间或以上的住宅、店舖或工厂等物业出租,还有一套管理模式,或有僱人来帮忙收租金和打理。

虽然同样是收租,但因为放租的房产数量多,足以作为一个人的主要收入来源,这笔租金就会依经商收入来定义,需要依所得税法令的第4(a)条款来申报。

出租超过4间算经商

简单来区别,如果所收的租金只是被动收入,业主都是自己管理出租的单位,也没有提供其他特别的专业设施或维修服务,就算是纯粹的租金收入。

要是业主出租超过4间物业,还有为租户提供设施、管理、维修和支援服务赚取的租金收入,基本可定调为经商收入。

如果业主还有一支负责管理的专业队伍,有为租户提供如冷气、热水、电梯、电扶梯、康乐设施、卫生间和相关的保养或维修,又或提供保安、空间绿化、清洁、照光等,这租金收入肯定就会界定为经商收入。

检视一下你目前出租物业的方式,自己评估一下算不算经商收入吧!

温馨提醒:
单纯自己出租一、两间物业收租,自是被动收入;出租4间以上物业,有团队和系统管理,还提供专业服务,那就算是经商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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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收租,税收局一键就知道!

2022年03月4日

【房东们,你懂怎么报税吗?】系列1

你知道什么是
“凡走过必留下痕迹”吗?

进入3月,又是报税旺季,内陆税收局开始宣导纳税是国民责任的讯息。

手上有房地产出租的业主,是不是还在犹豫租金收入要不要报税?

答案:当,然,要。

1967年所得税法(Income Tax Act 1967)阐明,所有收入都要报税,包括经商收入、兼职直销或保险拿到的佣金和奖励金,统统都要报,租金收入也是其一。

纯受薪纳税人填报BE估税表,有经商收入者填B表。这裡指的纳税人,包括外籍人士。

只要在我国境内超过182天就是税民,都有报税的义务。

很多人以为,租金收入不用付税,又或者以为这是资本回酬或投资回报。

自己诠释法令是很危险的,因为税法第113条文写得很清楚,任何人不呈报收入或只呈报一部份收入,又或者提供不实资料,意图减少付税,就是不实报税。

简单来说,规避呈报租金收入,可被定义为逃税;漏报或完全不报租金收入,就会抵触税法。

不要以为房地产出租,政府不会知道,不报租金收入也是神不知鬼不觉;每年很多人因为不报或漏报租金收入,被查出可罚款。

转账交易有迹可循

自2017年起,有交到政府盖章付印花税的租约,相关资料全都和税收局系统连线,税收局一个键就查得出来。

而且,现在业主一般不会自己去收租,租客都是直接把租金汇进业主银行户头。

万一税收局查起税来,你还得好好解释这每个月固定汇进来的钱的来历,一样很难自圆其说。

自以为可以逃过法眼,抱著侥倖心态,最终可能得不偿失。

温馨提醒:

别再天真的以为租金收入无迹可循,只要有和租户正式签约,并有送往盖章的租约,税收局一查就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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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预扣税?房产中介反弹大

2021年11月16日

行情刚好转,
又要再扣预扣税?

报道:邹丽华、张燕萍

“预缴了CP500,还有预扣税,双重税务,受不了!”

随着财政部建议,年佣金逾10万令吉者,须缴付2%预扣税,房产中介高喊吃不消,也认为会对行业带来压力,百害而无一利!

曾爱珍

马来西亚房地产中介协会(MIEA)会长曾爱珍接受《南洋商报》访问时指出,目前会员都依法预缴内陆税收局规定的CP500税务,如果再来一项预扣税,双重税务,压力加大。

“其实,每年佣金超过10万令吉的房地产中介并不多,MIEA约6800名会员中,只有约三成有这收入。”

本月9日在国会一读的财政法案,建议新增设107D条文,年佣金逾10万令吉的代理、经销商及分销商等,预扣税项为2%,并得在30天内提交给税收局。

曾爱珍指出,针对相关法案,MIEA将与税务代理商讨,以致函财政部,阐明房地产中介已预缴CP500,要求不再缴交其他预扣税。

“冠病疫情已折磨我们两年了,在这期间,房产业一直陷入低迷;刚有起色,政府就增设税务,非常不合时宜。”

一般来说,有商业收入者、自雇人士及副业的人士,每年年初都会收到内陆税收局发出的CP500通知书,接获者必须根据通知书上的日期,缴付规定的数额;逾期者将面对相等于10%须缴税额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