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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年未缴门牌税 看账单“吓到”

2024年03月31日

逾万令吉欠款成“晴天霹雳”

在大马,不管你住的是有地住宅还是公寓大楼,都需要缴付门牌税及地税哦!

就有一名住在新山公寓的女屋主,以为每个月缴付的公寓管理费已涵盖门牌税,所以住在公寓14年来从未缴付门牌税。

怎知,近日各地方政府宣布调涨门牌税,在好奇心驱使下,她想了解自己是否有拖欠款项,结果一查,才发现自己住了14年来没缴付过一次门牌税。

不仅如此,还欠下7230令吉80仙,真的是晴天霹雳!

这名女屋主一直都没收过拖欠门牌税的信件,因此就没有理会,同时也以为地税和门牌税都是交由公寓管理层处理,所以就以为只要每个月有缴付管理费,自然就没有拖欠地方政府税务的问题。

萧姓女子一直以为门牌税涵盖在管理费里头,一查之下才知道自己14年来拖欠了7230令吉80仙的门牌税。(图取自小红书)

可是,很显然的,这名女屋主摆了个大乌龙。

她说,当自己听到门牌税将调涨,就到公寓管理处询问,这才知道原来自己一直就只缴付地税,根本没付过门牌税。

“这14年来,我都未曾收过地方政府有关拖欠门牌税的信函,在管理员说这么长时间没还可能拖欠的门牌税高达上万令吉,立即就冲去新山市政厅了。”

她也查到,市政厅过去所发出的信函是邮寄至其租屋单位的旧地址,致使她没有察觉到自己长期拖欠门牌税一事。

这名女屋主公开自己拖欠门牌税的事件,主要是呼吁有房产的民众要清楚知道自己需要缴付相关费用,避免落到与它一样的境地。

这件真人真事,是星洲日报获得该名女屋主的同意转载,以警惕所有屋主记得除了缴付房贷和管理费之外,还要缴交门牌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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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报如“照妖镜” 看清楚才投票!

2024年03月25日

张惟越 · 物业管理人/佳得楼宇管理有限公司
kenteo.my@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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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财务报表
保护你的家园

笔者发现,许多业主自理的共管楼宇,因为预算不多,大多数选择不雇佣合规且有足够经验的会计师梳理楼宇的账目,就是为了节省每月的会计费,却因为自己不是会计专业而导致账目的记录不清不楚,最严重影响年终的会计审计工作,这时候就真的哑巴吃黄连,有苦难申。

管理层也因长年无法向众多业主呈报会计报告,而导致业主们抱团讨说法,出席年会时,更是带着怒气而来,爆粗口、拍桌子、踢椅子,甚至出手打人,把庄严的年会搞到气氛很僵,负能量弥漫的场景。

交不出清清楚楚的会计报告的管理委员,这时个个口里都塞满了黄连,有苦难申。

管理费属非营利收入

管理委员请记得,共管楼宇收取的管理费,属于非营利收入,它乃来自个别单位业主因楼宇年度维护、维修、保养与行政管理所需的资金,透过每年的年会宣读预算案,在获得表决通过后,由个别单位业主共同分摊的公摊收入。

所以,收取的管理费是公款的一种,而管理委员则是被居民(在达到法定人数的会议上由有投票资格的业主)所委任的民选代表。

需委合格特许会计

这也是为何法令规定需要委任合格的特许会计师,进行会计查证,并提呈经审计帐目及审计师报告。

这措施的目的是希望通过第三者(专业人士)以中立的角度审核该公寓的开销,来确保居民委员在使用公款是保持诚信。

先有了,清清楚楚的会计报表,才能有让业主信服的公信力。

同时,笔者呼吁每一位公寓业主都有必要认真学习解读“财务报表”这门基本功,而分析财务报表,更是管理委员必需掌握的基础能力。

看不到会计报表的管理委员,当了管理委员就如同瞎子摸象,管理公款的管理委员如果不具备深厚的财务报表分析经验,就不可能得出任何有意义的开支研究结论,更谈不上把维修维护的工作做好,妥当的管理大家共有的家。

唯有账目清清楚楚,委员,才能明明白白。

财报很难长期作假

财报很难长期作假,尤其在现代财务准则下,要长期地、严重地做假账而不被发现,可能性趋近于零。

任何造假的账目,其财务报表的一个或多个重要科目均会出现异常——有时横向对比的异常,有时是与历史对比的异常。所以财务报表分析不仅能辨别造假,还能发现楼宇的运营开支是否在合理的范围。

还有,业主们请记得,不要把财报作为一个孤立的点去解读。

单一的解读财报,通常只能看到大约三分一的重要信息,故业主需同时多看其它共管楼宇的财务报表,尽可能收集同类型的楼宇财报,结合起来解读,这样您就有了对比的参考点,来评估自家楼宇的开销是否合理。

每一位公寓业主都有必要认真学习解读“财务报表”这门基本功。

评估楼宇财政状况

虽然财报的分析无法让我们获得百分百的真相,但它足以无限的贴近真相。

让您可以评估楼宇的财务健康水平,心平气和的看待每一年的预算案,并理性的投出您圣神的一票。请记得态度上正确了,思想上重视了,就成功了一大半。

为何我这么说呢 ?

从事共管楼宇的第三方管理者,每年我们都办不低于50场年会,每每到了预算案环节,许多不知道是看不懂,还是选择不看财报的业主们,都打着管理委员吃钱的反对口号,要推翻管理委员。

涨价是可恶的,管理委员亏空公款,管理委员朋党利益输送等等口号,兴师动众的来到年会投反对票。

虽然,财报已经明明白白的显示过去5年都年年赤字,应急的储备金,也都被挪用来支付日常开销,2022年国家通过了最低薪金制,水费和电费调高都是事实,预算吃紧也是因为开销增加了。

管理费涨价是势在必行的,却因为无法公布有公信力的财报而夭折是很可悲的,故为了避免误会,还有业主们的误解,须做到以下两点:

2方法看清管理委员

1)请雇佣合格且有充足经验的会计师来梳理账目,提呈透明化的财报;

2)身为业主也要学习正规解读财报的基础知识。

这样您才能明辨是非,才能了解,管理委员是干干净净的为民服务,还是中饱私囊的“吸血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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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管专业 张惟越分享实践经验

2024年03月20日

专业化管理成就优质楼宇生活

张惟越原本是个化学师,因买了一间漏水房,在申诉的过程中促使他投身物业管理行业,从中发现很多楼宇业主面对相同的问题,却因没有专业能力、有用知识和合适管道去解决。

他入行之后发现不明白物业管理的人不计其数,大多是单纯地买了一个单位自住,在面对问题的时候束手无策。

我国有900万人居住在楼宇,因法律不完善,人与楼宇的问题层出不穷,交流会的目的是灌输物管知识和经验,同时向与会者搜集更多楼管讯息,好传达给官方,冀望官方部门能为民解决难题。

现在的社交媒体越来越方便,也流传广泛,有些人遇到楼宇问题时,没有与业主沟通或查验虚实,就把问题贴在社媒抱怨。有真实个案显示,有潜在租户要租房,事前在社媒检查出租单位的资料,结果发现业主曾被人贴上网抱怨,最终影响到有关单位无法出租。

楼宇问题勿放上社媒

因此不要把楼宇问题放上社媒,虚拟世界有许多吃瓜群众等看笑话,不过受影响的终究是业主。

张惟越说,共管楼宇和管理委员会主要面对的问题来自七大差异,即宗教、教育、文化、族群、人口分布、职业及背景。

这些差异使各方面处理楼宇问题时,对物管抱着不一样的角度,难以决策,最后导致负能量满满,服务质量参差,纠纷矛盾切不断理还乱。

常见的共管楼宇问题:

1.在共管楼宇养宠物
2.噪音
3.停车位不足
4.维修费
5.垃圾、修理及维修
6.楼层之间漏水/邻近单位漏水
7.从发展商移交管理事务给联合管理机构(JMB)/管理机构(MC)
8.年会出席率
9.延迟发出分层地契

张惟越

管理委会“只懂收钱”?

管理委员会常被人唾骂指责“只懂收钱”,许多业主对缴付管理费的态度不正确,以为交管理费就“完成任务,此后不闻不问”,直到有事情发生才发声指责。

张惟越说,收管理费是必要的,这笔钱用来聘请和支付各类服务供应商,如保安公司、清洁公司、水费等,因此良好的物业管理对楼宇生活至关重要。

管理委员会常见的问题如储备金不足、缺乏有效方法对付违约者、业主缺乏意识及不合作、预算之外的维修和毁坏、账目不清、物管职员低薪、欠缺有资格与经验的职员、台底交易、营收难增长、营运成本难降低。

年轻人不入行缺专才

种种问题导致年轻人不入行,从中无法培训专才来提供优秀服务。

管理委员会在开年会的时候,必须在有效的时间里做出建设性的决策,维持可控制的透明度。

此外,开年会集纳各方意见是不可少的,让人开诚布公说问题、拟对策,共创和谐融洽楼宇生态,而不是让业主发泄不满及谩骂的地方。

业主出席年会关系到楼宇、业主与居民租户的福祉,应积极参与。

2376注册物管员
每人须管10栋楼

土地局是以共管小区(strata scheme)来定位大楼,一个共管小区可以有好几千间单位(petak)。

土地局的数据显示,2021年西马半岛有2万1254栋共管楼宇,2022年增加1644栋至2万2898栋。

目前,合法登记的物业管理公司只有514家,假设每一家物管公司都能正常营运,一家公司要平均服务44个客户。

除了物业管理公司,我国目前只有2376名注册的物业管理人员,意味着每名物管人员平均分担管理10栋楼宇,才足以应付已建好的高楼住宅产业。

进入模拟火场之前,工作人员仔细地讲解里头的情形。

模拟火场体验逃生

“第一届中文物业管理交流会”上演了一分钟火场逃生计!

由张声雄带来现场的模拟火场,掀起紧张刺激的体验。在面积不大的充气设备里释放无害烟雾,人们进入“火场”,得在又矮又窄、黑暗闷热、几近窒息的空间逃生,限时一分钟。

蹲着摸黑寻出路,看不见前路又撞到障碍物,巨大恐慌引起的心理压力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承受。

虽有人逃出“生天”,但更多人忍受不住呛鼻浓烟,从原路而回。

须有防火意识

这样的体验震撼了每一个人,模拟火场尚如此难受,遑论真实火场,滚滚浓烟仿若吞噬人的黑洞,让人生畏。

因此防火意识不能无,防火设备是必备,可在火警初期起着关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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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费异同引争议

2023年12月31日

黄伟益
产业管理顾问

 

两股声音针锋相对
有者甚至闹上法庭

针对分层建筑物管理层可否针对不同用途的产业单位,鸠收不同收费率的管理费,坊间一直存在两股不同的声音,除了在常年大会或特大针锋相对之外,有者甚至还因此闹上法庭,而且迄今似乎还没有一个定论。

其中,最多人引用的司法判决,乃是上诉庭在2019年就 Muhamad Nazri针对JMB Menara Rajawali与Denflow Sdn Bhd一案的判决。这个判决对主张一致收费率的人有利,意即管理层无权针对不同用途的产业,鸠收不同的收费率。

举个例子,若某个发展项目设有办公楼、多层停车场与民宅,管理权无权针对这些不同性质的产业,鸠收不同的管理费。如果民宅每个面积单位征收2令吉的管理费,那么多层停车场与办公楼都要征收2令吉的管理费。

楼宇管理层不能针对民宅鸠收2令吉的管理费,然后办公楼鸠收3令吉的管理费,而停车场则鸠收1令吉的管理费。

这种情况对于拥有许多未售出单位的发展商,或是自行拥有庞大面积产权的发展商而言,肯定是吃力不讨好的事。这毕竟意味着,发展商须缴付大笔的管理费。

这个由上诉庭推翻高庭之前所作的判决,尽管对于原本的起诉人有利,但共管机构与大厦停车场业主Denflow Sdn Bhd依然不满判决,而寻求上诉至联邦法院,最终却因联邦法院不给予上诉准令,而就此作罢。

不过,来到了本月18日,另一起类似的诉讼,却出现恰好相反的判决。

无法享用则无需承担

上诉庭针对Aikbee Timbers Sdn Bhd与Sit Seng & Sons Realty Sdn Bhd,以及Pearl Suria管理机构针对Yii Sing Chiu等人的交叉上诉案,裁定管理机构有权针对民宅与商业产权,鸠收不同的管理费。

上诉庭还援引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第60(3)(b)条文,提到有关法律条文允许管理机构针对明显不同用途的产业鸠收不同的管理费。上诉庭的判决还举例提到,若办公楼的业主永远无法享用游泳池,管理层则无权要办公楼业主同样承担游泳池的维修或保养费用。

可以预见的是,这个由Yii Sing Chiu之前所入禀高庭的案件,可能还会因为上诉庭对他不利的判决,而进一步上诉至联邦法院。

然而,基于Menara Rajawali共管机构与Pearl Suria管理机构皆属于上诉庭的判决,我们着实无法把当中任何一案,当作是法庭的终极判决,而民间对统一或不统一收费率的争论,看来还会继续另外一段好长的日子。

分开处理产业开销
公平收费解决问题

从事高楼管理多年,我没有对统一或非统一收费率的课题产生兴趣,主要是因为我觉得不管法庭未来将如何裁决,我们始终必须解决公平与公正收费的问题。

就像我在槟城亚依淡所住的楼宇,我们所住的连栋住宅(townhouse)必须缴付比公寓单位更高的管理费,但实际上我们却无法享用到升降机,以及晚上照明共管产业范围的灯照。再说,管理层也没有根据各别产业的面积单位来鸠收管理费,这让一些业主感到不满,而选择不缴付管理费。

其实,只要针对综合性发展项目,若管理层就各别产业所要承担的开销分开来处理,例如游乐场与游泳池的维修与保养费用,只算在民宅业主身上,而各别收到的钱只花在各别产业的范围内,我敢相信根本就不会再有人争论统一或非统一收费率的课题。

根据性质·分开账目

大家一直以来所追求的只是公平与公正两个字,他们并没有想像到有一天甚至要入禀法庭争论这样的课题。如果管理公司愿意根据各别产业的性质,分开处理他们的账目,这些问题根本就吵不起来。

举个例子,公寓产业依每个面积单位收费2令吉、中廉价组屋则收1令吉50仙,而商业单位可鸠收3令吉,而每个产业所收到的钱只能用在各自产业范围之内,而共同开销则依面积单位来结算各自所要承担的份额,那么统一或非统一收费率根本就不是问题了。

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是死的,而人则是灵活的动物,我们何必把整部法律套死在我们自己身上,我们也不必把法律当作金科玉律,当作是一部没有灰色地带、没有转圜余地的圣经来看待。

符合原则·避开争论

只要把法令用得恰当、适得其所,让大家感觉都很舒适,并符合公平与公正的基本原则,所有的争论都会被抛诸脑后。

没有人希望自己要缴付更多的钱,来补贴或甚至倒贴其他人的产业范围内所涉及之开销。对于上诉庭最新的裁决,我基本上是乐见其成的,也希望即使这个案件被带上联邦法院,最终还是会维持相同的判决。

我不认为任何人有权要求别人缴付更多的管理费,来维持不属于其居住产业范围内所涉及之维修或保养开销。即使法律再蛮横,法官最终还是要作出合情、合法、合理的裁决,而任何人即使对发展商有所不满,也不代表他们能把法律操纵在自己手中,要把发展商置之死地而后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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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费每月开支报告

2023年12月29日

张惟越 · 物业管理人/佳得楼宇管理有限公司
kenteo.my@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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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您好,

想请问已经召开第一次会议的公寓管理委员会(MC),公寓管理层是否需每月张贴管理费基本使用经费账目报告吗?

John Lee

答:

1)按照2nd Schdule SMA 2013 Paragraph 7(2)(a) 有明文规定,委员会议记录需要在会议后的21天刊登在布告板上,但是却没有硬性的规定一定要公布财务报表。

2)但是正常的委员会议议程里,通常都不会不讨论月度的入息开支的,至于管理委员要不要公布完整的财务报表,就是委员们的共同选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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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主与发展商的千丝万缕

2023年11月26日

黄伟益
产业管理顾问

 

地主与发展商
楼盘管理权谁掌控?

在任何新楼盘的发展计划中,发展商与地主可以是同一家公司,他们也可以属于不同的公司。

如果是同一家公司,当发展商被谕令清盘时,意味着地主也同样面临清盘。

若不属于同一家公司,当发展商面临清盘时,则不代表地主会跟着清盘。

有些发展商是通过全面收购地主的整个公司,然后以地主的公司直接投入成为发展商。

有些发展商则没有直接收购地主的整个公司,而是选择以联营方式,跟地主的公司合作发展这个项目,同时付予对方一定比率的款额,并在完工后,把一定数目的单位交由地主来处置。

地主的公司在接收这些单位后,可选择自行拥有、出租或转手再卖出。

须承担高昂管理费

总而言之,若地主的公司没有选择将这些单位卖出,他们就须从接收这些单位的日期算起,按每月所指定的款额缴付管理费予管理层。

由于发展商在推销这个楼盘时,只会注重推销本身的单位,当发展商的单位售馨时,地主所接收的数十个单位就会面对滞销的情况。

即使发展商的单位没有售馨,将之转为短期出租的单位,也同样不会照顾地主所接手的单位。

结果,这些不属于发展商的地主,一来面对不懂如何管理或推销手上数十个单位,二来又要承担每月数千到逾万令吉的管理费,最终搞到这些地主公司苦不堪言。

如果这个新楼盘还是交由发展商来管理,发展商当然就不会对地主追讨管理费债务。

一旦共管机构成立,这个非由发展商主导的管理层,就会立即对地主所拥有的单位追讨管理费,结果造成到地主公司“呱呱叫”,最终却是哑口吃黄连。

不管怎样,当地主的地段交由发展商转为楼盘时,他就注定要永远失去这块地。

当原有的地段转作发展计划之后,当分层地契发出之时,地主的名字将由管理机构的名义所取代,而地主公司则会变成所谓的原地主。

地主掌控绝对优势

通常,地主都会选择将整个地段连同整个地契租赁期完全卖出。

例如,这块地属于永久地契,发展商所建成的楼盘将享有永久地契。

若这块地属于租赁土地,只有99年地契,则个别业主(即购屋者或物业买家)所购买的单位,则只能享有99年地契,在扣掉入住之前所耗掉的年份之后,所剩下的地契年限一般也并非99年。

当然,也有一些特殊情况,即这个地段属于永久地契,但地主只以私人租赁的方式,给予发展商99年的地契来发展这个地段。

当99年耗完之后,这个地段又将回归原来的地主所拥有,而购屋者若要继续拥有其单位,则必须跟地主签订新的租赁合约,否则其地段上的建筑物则归地主所拥有。

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买卖合约有规定可以成立管理机构,但由于地主只有一个人,这个所成立的管理机构就只能交由一个人来管理。若管理机构要调高管理费,除非地主愿意接受各别屋主的反对意见,否则没有人可以阻止管理机构这样做。

这种情况可让地主掌控绝对的优势,而购屋者则永远面对“任人鱼肉”的窘境。

除非联邦政府愿意修改1985年分层地契法令,或是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并且让这种情况亦能成立由屋主所组成的共管机构甚至是管理机构,否则这种问题永远都不会有机会获得解决。

若发展商清盘
地主有责申请分层地契

最糟糕的情况是发展商没有替个别业主申请分层地契,一旦发展商面临清盘,申请分层地契的责任则会回归原地主。

由于原地主当初是通过授权书(Power of Attorney),授权发展商代表地主,向地方政府及其他相关单位申请发展楼盘。一旦发展商清盘,地主就可能要负起申请分层地契的工作。

如果地主当初有从发展商那边赚到钱,那么资金方面可能不成问题。

如果地主当初被发展商欠了钱,不只亏了钱,如今还要为屋主出钱申请分层地契,他们当然是万般不愿啦!

旧楼盘恐无分层地契

试问,世上哪有一位地主愿意“赔了夫人又折兵”呢?

如果地主不肯申请分层地契,清盘师又没有办法通过清算拍卖的行动,找出太多资金来申请分层地契,而管理层或业主又不肯筹措所需的资金来申请分层地契,许多旧有的楼盘经历数十年后,迄今可能还要面对没有分层地契的情况!

购屋者拒转名省印花税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当所有分层地契发出时,这些地契上都会印有原地主的名字。个别购屋者必须通过填具14A表格,将个别分层地契转至个别购屋者名下。在这个过程,购屋者必须承担律师费、印花税、土地局的手续费用等。

有些购屋者为了省下高额印花税,就选择不将分层地契转至本身名下。这种情况也让相关购屋者,失去在管理机构所召开的常年大会或特大投票的机会。

由于1985年分层地契法令第40A条文,在2016年经过国会废除之后,从此不再规定任何没有在12个月期限内将分层地契转至本身名下者,将面对不少过1000令吉或不超过1万令吉的罚款,这种情况将导致更多购屋者不急于为本身单位的分层地契转名。

在没有分层地契的情况下,购屋者当然可以在售屋时,将本身的产权通过转让契约(Deed of Assignment)转移给新业主。

不过,随着时间一拉长,加上发展商公司可能某一天会突然清盘,加上产业价格会随着高楼不断有单位转卖会而升值,时间拖得越久将导致业主承担更高额的印花税。

如果现有业主要等到屋子卖给下一个人的时候,才将分层地契从原地主名义直接转至购屋者名下,但这当中也会给新购屋者增添不少的麻烦,甚至要面对更多不稳定的因素。

毕竟,许多分层产业的割名手续,还是要预先取得发展商公司的书面同意,而发展商公司若记录不完整就会导致转名手续变得更加冗长,甚至可能无法在指定的期限内所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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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强制用app支付管理费

2023年11月17日

物管专家:张惟越
物业管理人
佳得楼宇管理有限公司
kenteo.my@gmail.com

 

问:

您好,

我这里有3个个案想请教……

1.我母亲所居住的公寓物业管理公司最近拒绝了居民使用现金、信用卡或银行转账来支付管理费。他们是否有权强制业主使用手机app进行支付?

一些年长的居民,比如我的母亲,不会使用手机app来支付管理费,而其他一些破产的人可能没有可用的信用卡。我想请问,物业管理公司的这一要求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我居住的公寓遭遇了楼上住户厕所地台和水管漏水问题,导致我的单位天花板全部爆裂并出现水迹。

物业管理进行检查后确认是楼上单位漏水导致的问题,并已通知楼上屋主承担维修费用。但后者拒绝了该要求,理由是之前在保修期内曾投诉漏水问题,但物业管理没有及时修复。现在维修保修期已过,他不愿意承担责任。请问是否有任何解决方案?

3.我妹妹刚刚搬进排屋新家一年,就遭遇屋顶漏水的问题,导致家里的电器、家具和空调都损坏严重。

物业管理公司虽然派人前来维修屋顶漏水问题,但由于漏水导致的电器损失高达2万令吉,物业管理公司却没有提供任何解决方案。我想请问,我妹妹应该采取哪些措施来解决这个问题?

谢谢。

Ada


答:

1) 基础上,现金是马来西亚国家银行认可的货币,故马来西亚是不可以拒绝官方货币的使用的,但是,共管楼宇经常面对雇员亏空的案件,特别是现金。这是因为柜台的收纳人员通常都不是高薪职业。

现金的使用容易导致长期接触现金的雇员黑化并私吞款项。所有许多共管楼宇才采用无现金管理。但这属于鼓励性而非强制性。笔者呼吁您可协助母亲透过系统来支付管理费,协助管理层管理现金。对于年长的长辈是否能接受智能系统,笔者相信如果中国可做到,马来西亚也应该可达到同样的水平。

2) 这个简单,既然协调无法达成共识,楼上业主也拒绝履行业主的责任,建议您把事件带上分层管理仲裁庭,让仲裁庭主席聆听您的申述后给与合理的判决。但是,文中您有提出了保修期,我需要向您确认楼宇是否是刚领钥匙的新建楼宇,

如果不是,分层管理仲裁庭就是您申述的官方机构;

如果是,房屋仲裁庭才是您需要申述的官方机构。

注:管理处不是发展商,所有的楼宇单位的缺陷,投诉的对象不是管理办公司,而是建楼的发展商,请先理清您楼宇是否在 Defect Liability Period 期间。

3) 这个问题比较复杂,如果漏水属于意外事件,通常分层管理法令的指示是漏水方复杂维修并停止漏水就好了;但是,如果漏水方,恶性的拖延或拒绝履行业主责任后,衍发的后续伤害,您是有法律追究权,关键是您需要雇用专业的律师来处理。建立您的证据链与数据证明伤害是恶性行为导致的。

虽然分层管理仲裁庭也是可行的官方管道,但是仲裁庭极少下判追加赔偿的部分,通常仲裁庭更专注与漏水单位修复漏水的部分。

你也有关于房地产的问题?不管是融资、法律、物管、装修、验屋……都欢迎你电邮到prop@eNanyang.my,由驻站专家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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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让可负担屋成“虎头蛇尾”

2023年09月19日

独家报道:何燕羚

政府须规划监督
勿建了就走

无论是屋价使然、土地限制抑或治安考量,如今越来越多人住进高楼分层产业,这已是无法改变的居住模式和趋势。

举凡提及高楼住宅,动辄就是数千人口的贴身利益,然而不管是平民组屋或高档公寓,都会面对同样的问题——拖欠管理服务费!

许多高楼住宅入住初期富丽堂皇,多年后却因一些住户接二连三拒绝缴付管理费而开始日久失修,不仅大幅度降低房产价值,还衍生出各种问题,如环境肮脏、设备老化、外墙陈旧等,最终更可能演变成一栋又一栋的“鬼楼”,欲脱售或出租都无人问津。

如今我国政府宣布将在吉隆坡推出“昌明邻里计划”、共有5项可负担房屋,让中等收入群(M40)、低收入群(B40)及年轻人有机会拥有房屋。

问题来了,这些可负担房屋计划要如何确保不会“虎头蛇尾”呢?业者认为,政府的角色非常重要,要负起规划和监督两个重担,确保建筑物不“褪色”,要成为城市的“指标”而不是“笑柄”。

收再多也不堪负荷
劣质屋管理费如无底洞

国人收入因冠病疫情而受到严重冲击,很多家庭收入大减,连日常开销都受到影响,更别说要拿出大笔资金购买房产。

政府为了让更多年轻人实现拥屋愿望,将在隆市推行5项可负担房屋计划,以低价格售出或租给中低收入群,此消息一出,市场一片欢腾,人人有机会成为业主。

然而市场人士认为,政府万万不能“建了就走”,必须长期介入监督,确保楼宇的保养到位,避免日后引发各种民生问题。

每每提及可负担房屋,许多人就会联想到单位设计简陋,使用低廉和劣质的建材,或委任造价较低的承包商来兴建,长期之下,这些高楼会需要更频密的保养和维修,即使收再多管理费皆无法抵消,犹如无底洞。

房产咨询师侯碧云告诉《南洋商报》,可负担房屋计划初期根本没有发展商愿意兴建,因他们认为是亏钱生意,最后即使建成,也是使用次等的建材或二手设备。

她表示,低劣用料的使用寿命很短,约15到20年后即冒出各种头痛问题,包括电缆无法承担更大的容电量、电梯频频故障、外墙破裂等。

“楼龄越大,需要更多费用维修,加上可负担房屋的住户多半都不愿付管理费,管理委员会入不敷出下,建筑物会变得越来越残旧,或沦为危楼。”

侯碧云

效法雪隆政府发补贴

也是房产估价师的侯碧云指出,政府应从失败中学习,不可“袖手旁观”,必须全程参与,确保房屋素质长期达标。

侯碧云提到:“到后期我们看到‘我的雪兰莪房屋计划’和‘联邦直辖区房屋计划’完全不同面貌,建筑物的素质至今仍保养得当。

“这是因为政府在兴建和管理费上,都分别给予发展商和业主补贴,形成三赢方案;发展商可使用高级别材料、住户无需100%缴付管理费,政府更能树立更正面的形象。”

她希望现任政府延续好政策,继续提供补贴,避免日后留下一堆棘手的手尾,间接影响国家的经济发展。

房产高级项目经理王美君则说,政府可根据可负担房屋购买者的收入水平,制定“合理”的管理费,在没有太大压力下,让住户“乖乖”缴付。

换句话说,除了推行兴建可负担房屋,政府也须关注住房的保养,包括各类维修工程如屋顶维修、水槽维修、建筑物翻新、粉刷工作等。

绿色建筑省管理费

为了日后能一劳永逸解决楼宇管理者与住户的各种纠纷,政府或可考虑在可负担房屋计划引入“绿色建筑”概念,并套用日渐普遍的家居智能系统(smart home)。

侯碧云和王美君异口同声表示,绿色建筑是未来趋势,政府不妨当起先锋部队,将即将推行的可负担房屋,打造成绿色高楼建筑,以带动更多发展商参与。

侯碧云指出,随着越来越多人住进高楼,住户日后将面对昂贵或合理的管理费,是非常值得市场关注的课题。

“试问,各种设施和设备逐年老化,管理费只会一直上涨,最后可能涨再多,也无法进行保养,而要花费大笔钱劳师动众更换所有设备,这种情况叫住户如何吃得消?”

她举例,最近吉隆坡市中心新推出的公寓,管理费每平方尺仅35仙,让市场一片哗然,因为隆市一般需要介于70到80仙的费用。

“原来该公寓用了各种智能系统,包括照明感应、太阳能发电、循环再用水等,将管理费成功压制一半!”

王美君

管理费成发展商战场

侯碧云指发展商的战场已从一般的设施提供,延伸至谁有能力给予最低的管理费;住户都不想日后在缴费上有太大压力,开始比较各发展项目的费用。

侯碧云说,相比10年前,智能系统已相当普遍,成本并不高,普通家电如电风扇、冷气机都备有智能功能:“政府可考虑引入智能系统在可负担房屋,可有效解决管理费长期调涨的问题。”

王美君亦说,在槟城已有数项绿色公寓进行中,这肯定是未来的趋势:“这与再生能源车同样道理,政府应推出更多税务奖掖或补贴,吸引更多发展商和购屋者转向绿色建筑。”

“绿色建筑可能是短期痛(发展商成本或稍高),但绝对是长期优(管理费维持合理)政府应把目光放远。”

30%住户不缴费即出事

在城市化、土地逐渐稀少的情况下,住房的建筑格局普遍往上攀升,分层或共管产业的管理也随之衍生许多問題,只要30%住户拒付管理费超过半年,保养工作便“出事”。

佳德楼宇管理有限公司(Gather)董事经理张惟越接受《南洋商报》访问时说,打从有分层公寓的出现,即一直存在住户拖欠管理费的问题。

“一般人认为,只有大批住户同时拖欠,才会造成问题,其实只要30%住户拖欠超过半年,现金流马上受影响,楼宇的保养工作随即陷困。”

他表示,特别是超过1000个单位的大型公寓发展计划,最容易因管理费拖欠而失修。

“你想想看,这么大的项目,如果卖不出又租不出,管理委员会缺乏收入来源下,只能减少日常的维护,哪里坏修哪里。”

张惟越

发展商拒付额外开销

张惟越指按照规定,发展商必须为滞销的单位支付管理费,但多数发展商都不愿承但其额外开销,而委任倾向于发展商的管理公司,进而关闭部分设施降低开支。

他解释道,高楼保养一般分3类,包括修复性维修、定期维护及预防维护,国内的公寓多半属于修复性维修,后两者非常难执行,住户的心态是能拖则拖。

他直言,很多购屋者因虚荣感,喜欢购买夹带一堆有维修成本的设施,问题在于“需要吗?”。

“根据我们的调查,少过3%住户会用泳池。”

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推行后,多少缓解了业主拖欠管理费的不良情况。

分层管理法应加强

保障及制衡业主和管理委员会的法令——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已实行10年,虽然起了阻吓作用,但执法力度有待改善。

垃圾没人清、走廊电灯不亮、泳池失修、电梯频频故障、住户拖欠巨额管理费、楼宇管理层跑路等,这些是几乎每天都上演的纠纷。

为了让楼宇管理者和住户有法律约束,我国在10年前推行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在这法令下,政府成立分层管理仲裁庭,解决棘手的分层产业问题,并阐明不按时支付管理费的业主,管理委员会可采取法律行动,一旦被对付将面对不超过5000令吉罚款、坐牢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

张惟越说,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确实有阻吓作用,业主接获传召书后,都会主动缴清费用。

“我们试过,发出20份传召书给业主,19人未开审前已解决欠款。但是,执法单位的执法力度欠佳,据知10年来仅有梳邦市议会,因拖欠管理费,将业主告上法庭的唯一一个个案。”

他指出,如果业主无视法庭下判的指令,仍拒付管理费,管理层可向地方政府申请,扣押和拍卖拖欠管理费单位内的可流动资产,以抵偿所拖欠的管理费。

王美君表示,政府或可对严重拖欠管理费的业主,纳入信贷情报服务私人有限公司的黑名单,一旦他们再向银行申请贷款买房,将遭到拒绝,直到还清相关管理费为止。

缺专业管理人员

分层产业在国内有其历史,奈何,市场至今未有楼宇管理人员的专业培训机构或课程。

张惟越指出,市场严缺符合资格或专业的楼宇管理人员,以应付高楼的日常维修工作。

“我们常看见所聘请的管理人员,对楼宇保养等基本维修工作皆一窍不通,甚至找导游做管理。

“政府必须关注这现象,成立培训机构或相关课程,对所有管理人员制定考核制度。”

他说,大约只有一半的分层业主愿意定时缴交管理费,由此可见我国公民意识仍不足,各方在灌输正确国民意识的同时,也需确保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以营造和谐的分层居住环境。

书到用时

分层产业早期是由政府拥有。

在最初期,分层产业主要由政府拥有,政府组屋多数名为“州大厦”(Wisma Negeri),“联邦大厦”(Bangunan Persekutuan)或“政府大厦”(Wisma Kerajaan)。

80年代后,私人界在发展分层产业上发挥重要角色,开始大规模在全国各地推行分层产业计划。

根据佳德楼宇管理有限公司的数据,我国目前约有2万栋高耸的分层产业。

Categories意见

楼宇管理之道 勿等投诉先解决

2023年09月18日

张惟越 · 物业管理人/佳得楼宇管理有限公司
kenteo.my@gmail.com
FB Page: 管你楼事 https://www.facebook.com/KenTeoPropertyManagement

 

先做好楼宇管理
勿等投诉才解决

原来,物业管理的差一点,意思其实是差很多。

香港著名的喜剧电影,让大家印象深刻的有成龙的动作喜剧、王晶执导的“屎尿屁”喜剧,以及周星驰的“无厘头”喜剧电影。

然而,为何成龙自创的自残式摔跤和滚打所引发的观众笑点,以及王晶低俗行为和语言来讨好观众发笑的喜剧,都无法做到周星驰那样透过自创式“无厘头”喜剧,成为观众心中的经典呢?

某一天,我偶然观赏了“星爷”周星驰的某个专访,主持人问“星爷”,他对拍戏有什么要求,才能有大家喜欢的效果?

我记得“星爷”当时是这么说的:“就是希望好一点,从不同的角度再拍一次,希望比上一次再好一点”。

“星爷”的心态就是每一次都要求多一点、好一点,他的电影才会那么深入民心。

“星爷”的作品有许多大家熟悉的对白:

我个人很喜欢以下几个:

1)曾经有一份真诚的爱情放在我面前,我没有珍惜,等我失去的时候我才后悔莫及,人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如果上天能够给我一个再来一次的机会,我会对那个女孩说三个字:我爱你。如果非要在这份爱情加上一个期限,我希望是……一万年。

2)凭你的智慧,我很难跟你解释!

3)做人如果没梦想,那跟咸鱼有什么分别啊?

其实还有很多很多经典的对白,一部好的喜剧,其实就是比其他人更用心一点,对就是多一点而已。

这么说,可能有些朋友不容易意识到“星爷”要带出的涵义,这里我们就用数字来表达好了。

我们都知道,当1乘以1时,答案还是1。不过当我们做事时比较不上心,我们每一次都懒散一点,怠慢一点,每一次我们都差一点点而已,而差别的那一点就是0.1。

所以我每次都达到0.9的标准。基本上,0.9也是及格的,对吗?

不过,当我习惯了以0.9来交差后,一段时间下来,这个差一点就渐渐的变成差很多了。

如果我们把0.9乘以0.9多达10次,答案就只剩下0.31而已。请问你认为,0.31能算是合格吗?

这个道理放在物业管理也是一样,对吗?

楼宇经理定时定点的巡视楼宇,并积极采取合时宜的行动。

积少成多 比预定目标多0.1

如果物业管理人秉持的心态是积极的,有自我要求时,同样的一件事,我这次以比较积极的心态,对自我有要求,我也可以差一点而已,那一点就是还是一样0.1。

只不过,这一次我的差一点不是减,而是加上去的。我不但达标,我还坚持比预定的目标多那0.1。

这一次,我是以1.1的标准去完成它的。当我习惯每一次都是以1.1的态度去完成工作,一段时间下来,这个差一点就渐渐的变成差很多了,你认同吗?只有我们把1.1乘以1.1多达10次,答案竟然是2.85。

很多时候我们不在乎的那一点点,其实是十分重要的。

我自己很喜欢这句话:“小事做不好,大事做不了。”

我们来到这个社会,所面对身边的“人、事、物”,我们可以3种心态去面对它:

1)1 乘以1 的心态, 不过到头来,您可能还在原地踏步,比较结果还是1;

2)0.9 等于 0.9 的心态,每天偷懒一点点,不知不觉中差距渐渐变大,也渐渐的失去竞争优势;

3)1.1 乘以 1.1 的心态,每天积极多一点,每天学习多一点,每天成长多一点。

共管楼宇的管理经常是非不断,经常都是因为前线的干部带有差一点而已,无所谓的心态办事,要改善物管的困境,管理层就需以实际的行动,踏实的去做每一件该楼宇需要做的事,并把它做好一点点。

很多时候,楼宇经理只要走出管理办事处,实际走出去巡视楼宇,将可掌握楼宇的最新状态,而不是等业主投诉了,才急忙的行动。

如果楼宇经理定时定点的巡视楼宇,并积极采取合时宜的行动,针对性地维护与保养楼宇的机械设备,将可避免突发性的故障事件。

主动提醒交管理费

还有,楼宇的管理费收入不达标,绝大多数情况也是因为管理处没有不时跟进收入与支出,不主动的提醒业主准时缴交管理费,经常被动的被督促后才采取行动,绩效当然很难好起来。

最后,积极不是口号,而是需要通过实际和可衡量的执行方案,踏实和按部就班的推进进度才行。

所以,如果你是一名管理委员,你需要时时的监督巡视你聘请的楼宇经理,才能确保良好的服务品质。

Categories问诊室

10年没交管理费 忽接万元追债单

2023年07月29日

物管专家:张惟越
物业管理人
佳得楼宇管理有限公司
kenteo.my@gmail.com

 

问:

您好!

我父亲有一间廉价组屋,最初由发展商管理。我们一直按时支付管理费,直到管理权交由居民委员会接手。

在过去的十年里,我们没有收到委员会的任何通知,也不知道管理层是否正常运作。这导致近十年来我们没有缴纳管理费。这间房子一直由亲戚居住,我们也没有收到任何通知。

直到最近,一位自称是居民委员会主席的人来催促缴纳管理费。经过一系列询问,他告知我们欠下的管理费。原本只是几千块的管理费现在因利息而变成了上万。我们表示愿意一次性清偿欠下的管理费,但要求免除利息。然而,对方拒绝了。

请问我们的要求合理吗?我们该如何处理这个问题?

谢谢。

SIN


答:

首先您先得确认,利息的征收是否是按照正确的流程。

如果是透过年会投票表决的利息利率,管理层是无权给以豁免的。

如果该利息的征收并无透过年会的投票表决裁定,那征收利息的行为就违法了。

请先确认利息的征收是否是合理合法优先。

常态下,给与利息豁免是对准时缴付的业主不公平的决策。

你也有关于房地产的问题?不管是融资、法律、物管、装修、验屋……都欢迎你电邮到prop@eNanyang.my,由驻站专家为你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