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tegories问诊室

租户是否有责还原装修部分?

2023年08月19日

拿督郑大勇博士律师
Teh Kim Teh, Salina & Co., Advocates & Solicitors

 

 

问:.

郑律师您好,

我是一名店主。我有一间店屋出租给一位租客,租约至2026年。可是,因一些缘故我需要提前解除合约。租约已明确阐明,如果屋主提前解除合约,必须赔偿6万令吉。我同意赔偿。可是住户拒绝把已装修的部分给复原。

虽然租约有阐明(termination clause) ,租户在结束租约后必需要复原所有已装修的部分。

请问,是否因为我提前解除租约,租户就没有法律责任去复原所有已装修的部分?

谢谢

卢先生


答:

卢先生,您好!

通常的租赁合同会阐明租户必须在结束租约后必需要复原所有已装修的部分。虽然您的情况有提前解除租约的条款,这不代表租户不需要复原所有已装修的部分。这样的情况下,您需要查阅您与您的租户签署的租约。

如果租约没有阐明在这种情况下不需要复原已装修的部分,租户依然还有责任去复原所有已装修的部分。

你也有关于房地产的问题?不管是融资、法律、物管、装修、验屋……都欢迎你电邮到prop@eNanyang.my,由驻站专家为你解答。

Categories趋势

入住共享住宿一周 租客被令搬

2023年03月2日

无辜的租客
又要重新找住宿

新加坡租房公司租下芽笼公寓单位为期三年,并将其整修为共享居住空间出租,岂料屋主在一年后欲解约收回公寓,以致有租客在入住一周后,被迫搬离!

共享居住空间(co-living)公司的女负责人联系《新明日报》时,称自己在2021年9月以每月2900元(约9527令吉),租下芽笼一带的公寓单位,并且已告知屋主会将单位整修为共享空间,同时也在合约内阐明此事。

屋主称发现租户建的隔间没有窗户,担心有隐患。(新明日报)

在去年12月12日,屋主指责对方不符合市区重建局(URA)标准,违例在屋内做间隔,规定须在2023年1月15日前清空单位及收回。而且,屋主在1月13日、1月17日及2月20日擅自闯入单位张贴告示要求租客搬离,更擅自打开租客的房门。

负责人表示,公司在将间隔拆除时曾咨询律师,律师也要求屋主展示出不符合当局标准规定的证据,惟屋主却无法提出证据。在屋主擅自闯入单位后,公司有报警处理,并且还花费300新元(约令吉)为租户更换锁头。

女负责人指出,屋主擅自入屋贴告示,通知房客要收回房子。(新明日报)

一名不愿具名的男租客(30岁)受访指出,本身刚租下该单位不久,而妻子则在事发两天前才抵达新加坡。当天妻子独自在家洗澡,听到外头有动静连忙穿衣服出来,竟然看到偶陌生男子在打开房门。

一名居住逾一年的男租客(50岁)强调,屋主擅自进出单位,令他无法接受。

不满被指涨房租才解约

对此,屋主张先生(28岁)回应时表示,在去年底已通知女负责人要结束合约,但对方仍持续汇来今年首两个月的租金,显然不想结束合约。

“由于没有租客的联络方式,我只好上门通知房客,也发现当天有不在客户名单内的在屋内。”

对于租房公司负责人怀疑屋主因房租高涨,借此反悔找借口收回单位的指责,屋主称虽然被告知会做间隔,但曾提醒在不触法的情况下才同意。但时候在网上查询,才发现私自做间隔属于违例的。

他说,根据租赁合约,租房公司须在更动租客的两周内提供相关住户信息,然而对方始终没这么做,他也不知道这些租客是否有合法的居留权。

“她说我为了涨房租才解约,根本不合理。我们只剩一年半的租约,解约后也不是马上能找到租客,就算租出去也只多几百元,我没必要为了多赚万多元,弄得这么麻烦。”

女负责人指租客发来照片通知,她才得知屋主进入单位。(新明日报)

租房公司负责人称,除了花近3万元进行装修、换冷气机、油漆和建隔间外,也给了3个月的定金,还要为退组的房客找住宿。事后曾多次联系屋主儿子洽谈赔偿金事宜,却都找不到对方。

屋主张先生表示,自己没有避开对方,也多次要求见面详谈,但对方只发律师信,也声称要报警。本来请对方在1月15日到公寓交接房子,但却没有出现。

他也说,女负责人狮子开大口,向他索偿逾5万元。

他指出,该名负责人要求我赔偿5万新元,对方连解约后一年半的收入损失也算入赔偿内。但是,是对方违例在先,自己不可能赔钱,但愿意退还押金,也会给租客半个月到一个月的时间找新住处。

合约列明条款免日后争议

针对上述事件,博纳集团主要执行员林永富受询时说,屋主与租客在签署租约前,可事先在合约里列明相关条款,避免日后出现争议。

“屋主在出租给共享居住空间公司时,事先有权要求对方出示与租客的合约内容。”

针对上述纠纷,他指在私宅加建隔间,若是隔间没窗户或可能违反防火条规,且租客修改租屋处内部结构时,需提前获屋主与公寓管理层同意,确保一切合规格。

不过,他表示,即使有租客违法,屋主也不能贸然上门,应依法解决问题。

相关新闻:

Categories趋势

230万买到凶宅,法官醤判……

2021年10月15日

230万买到“凶宅”,
怎办?

调解无效的话就带上法庭?你觉得法庭会怎么判?

中国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数月前就处理过一单凶宅交易的案件。

原告蒋某经房仲介绍,向被告张某购买区内一间房子,《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房屋价格363万元(约230万令吉),蒋某承担中介费。

双方签约第二天,蒋支付了20万元(约13万令吉)定金给原业主和中介费6万元(约4万令吉)后,发现有关房子曾发生凶杀案,要求解约并退还支付的款项。

卖家张某不肯,表示发生命案的是隔壁的201房,而买的房子是独栋,同时声称过程中并没有隐瞒,有让房仲告知,不存在不实陈述,而且房子本身并没有瑕疵。

买家要求退款,张某坚持对方知情反悔,不肯让步,要没收定金,于是最终闹上法庭。

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

根据中国《每日经济新闻》报道,法院调取刑事案件档案显示,涉案房子的隔壁201房,在2013年发生过凶杀案,案发时涉案房屋与201房是打通成一套六室两厅的房子。

虽然凶杀案发生在201房,而目前出售的单位已经恢复原有的间隔,但法官认为这不能否定单位出过重大刑事案。

原告以房屋存有质量瑕疵,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部份,法庭认为质量瑕疵除了指房子建筑和装潢等客观质量,也要概括房子是否便于生活居住使用等交易价值。

但华人社会传统习俗追求喜庆吉祥、忌讳死亡,所以根据传统民风民俗及公众一般心理,市场比较抗拒发生过非正常死亡的凶宅。

加上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涉案房屋发生过非正常死亡的重大刑事案件,法庭认为这属于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

法庭最终判原告可要求解除合约,被告必须归还定金20万元(约13万令吉)给原告,并赔偿中介费损失6万元(约4万令吉)。

有关房子原本的业主张某不服判决,之后提出上诉,但在广州市中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