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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事顺利】押金可拿来维修?

2022年04月8日

【租事顺利】系列5

业主有没有权动用押金?

租过房子的人都知道,屋主一般会收2个月租金抵押。

业主这样做,主要是以防租客突然失踪或拖租,至少还有2个月租金的保障。

当然,更多业主也担心租户更动房子结构,但拒绝依合约恢复房子原貌,又或是毁坏房子结构但拒绝修好。

如果真的遇上这样的租户,屋主一般会用抵押金来修茸,扣除相关费用后才归还馀额给租户。

问题来了,屋主有权这样做?租户可以反对或拒绝?

租约条款“最大”

事实上,国内没有特别的法律规定可与否,因为我国基本上还没有租屋法令(Residential Tenancy Act,简称RTA)!

租屋法草案,目前在谘询意见和回馈;在法令生效前,租用关係中,租用合约(Tenancy Agreement)就是一切的依据。

屋主和租户,谁可以做什么,谁不能做什么?哪些东西是谁的责任和义务?押金可否挪用和几时归还等等,一切都以应该清楚在合约中阐明。

要是租约有条款阐明,租客交还房子时若有毁,屋主可没收抵押或是用押金修茸后才归还馀额,那租客就不能反对。

可能挨告

相反的,如果租约没有阐明这点,而我国目前并没有相关法令规管,也就是说,没有法令赋权屋主,可用抵押金来支付涉及的修茸费用。

万一屋主一意孤行呢?

租客当然可以採取法律行动,起诉屋主违约或追讨抵押金。

只是,为了数千令吉而闹上法庭,可能又是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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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ies意见

分租酿纠纷或缓解住宿方案?

2022年03月21日

张惟越 · 物业管理人/佳得楼宇管理有限公司
kenteo.my@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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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住成本相对较低,
社会新鲜人转向分租房。

因职业性质的关系,笔者接触了马来西亚分组经营商协会,这是一个由2176位经营分租的经营商,以及自营业主所组织起来的非营利机构,而他们的经营特色不是整个单位出租,而是分房后再出租。

据该协会主席李先生的解说,到目前为止,该协会2176位会员总共打理不下10万个房间,数据显示,租户都是35岁以下的就职人士为主。

该协会所经营的不是市场普遍看到的全单位招租,而是“分租”(Sub-Letting),类似在中国城市大量出现的“求职公寓”。

当然它也被冠上其它的名称,比较常见的就有“求职客栈,求职驿站或求职小屋”,也有人称它为“人才驿站”。这类的住所通常出现在有大量就业机会的大城市。

分租模式的启发

它通常出现在较旧市区内的旧楼区,因价格低、地点有利通勤,环境基本设施完善,而获得荷包深度有限的社会新鲜人垂青,成为了就职人士在获得稳定的工作前,临时居住的住宿选择。

这类的求职公寓,通常都可以轻装入住。这是因为社会新鲜人从异地进入城市求职过程中,在还未获得工作前,手上没什么钱,但常规的租房手续通常都得整套房租下。

假设租用整个单位,住户都得支付2+1租赁押金(两个月租金和一个月水电)才签署租约,而市场上这类房子也几乎是空屋招租为主。

对于社会新鲜人,在还未获得工作前,因经济能力不高,要支付2+1租赁押金,并签署至少一年的租约,无疑令他们倍感压力,而且这类的租约内容通常都是死约,租户一旦需要提早解约,就如同毁约,业主可以没收全额租赁押金。

一旦求职不遂,或是公司有外派到其他地区的安排,经济能力有限的社会新鲜人将面对流动资金调度难题。

虽然市场上也经常出现分租的方式来分摊租金压力,但除非合租的同屋伙伴都有相对的熟悉度,能不分彼此,否则,分租将面对一些纠纷。

分租常见纠纷 

1)提前退房:

因个人或家庭原因,或就业的变动等等原因,一旦有同屋提前退租,剩下的就得平摊更多租金,找完全不熟悉的陌生人入屋,又有诸多顾虑;

2)如何平摊:

房子的水电费、卫生间、浴室使用的日常消费品选项与添置等等,都很容易衍生纠纷与矛盾;

3)整套房子的租房周期太长,抵押金成本相对的高,一次性投入的金额也较多,很多时候平摊不易,中途退房的损失如何分配也是难题之一。

4)通勤考量,合租初期,大家居于成本考量,一般都选择价格较便宜,但却比较偏远的地点,一旦成功上岗后,来回奔波的疲劳、时间的付出、通勤需要的交通成本,想法也很容易波动。

求职公寓一费到底

因此,社会新鲜人转向分租的房间,因入住成本相对的低。

因需求量大,求职公寓一般不会面对搁置或空置的压力,租金更可按日计算。

求职公寓的特色就是房租乃一费到底,交了房费,基本就没有其他费用,自己基本不需要添置什么家具和生活用品,加上经营者也不会扣押金,租户也无需承担分租的种种顾虑,更无需在花费大笔资金添置家具方可入住,以及退房的程序也相对的简单,无形中,与整套房子租下相比,租房间成了社会新鲜人的优先选择。

社会新鲜人的住宿需求庞大。根据线上租房平台所发表的数据,每月平均有大约20万至 50万不等的使用者浏览线上租房平台,而且目前各大大小小的学府每年可吸纳至50万至70万个学生,并迎来至少50万人的住宿需求。

如果以3个学年为计算期,每年将有至少200万名学生迁入市区居住,加上刚入职的社会新鲜人,线上租房平台估计至少有350万人在租房市场透过分租来获得住宿。

分租也成了经营者的商机。通过提供价格低廉且租期灵活的租约,分租商机应运而生的同时,却也带来诸多纠纷。

由于分租经营这类生意的门槛不高,过去几年房地产领域各类推广投资课程非常活跃,也吸引了不少房产投资发烧友入场经营分租,导致近几年出现了大量的分租房源,水平却良莠不齐,租约的版本也各设各样,衍生的投诉与纠纷也各设各样。

无法律授权管制

目前为止,在我国现有法律框架下,分租属于灰色地带,既无明文禁止,也无法律授权管制。

这导致许多共管楼宇设下许多家规或限制,不然就是管制或禁止。虽然国家土地法典并无明文禁止分租,而把这权力授予业主,即获得业主同意下,分租是许可的的,但这类做法通常不被自居的街坊接受,有些还强烈反对。

分租到底是纠纷的根源,还是住宿的解决方案呢?

所以笔者很期待尚在拟议中的“住宅租赁法案”(Residential Tenancy Act,简称RTA),将如何处理分租这回事。

Categories趋势

租房或禁种族歧视

2021年11月3日

哈咯,有出租房子的业主们请注意!

政府正拟订住宅租赁法令(Residential Tenancy Act ,简称RTA),生效后,租房合约的条款不是你想怎样写就怎样写了。

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长拿督斯里里查马里肯指出,这项法令估计明年第三季提呈国会。

一旦通过,过去惯性阐明在租用合约里的条款,可能就不能再存在了。因为政府正考虑是否纳入,禁止屋主在租用合约内列入含歧视意味的条款。

设租房仲裁庭

“租房市场存有种族歧视问题,我也亲眼目睹过,但政府还在研究,根据国情是否适合纳入法令。”

里查马里肯指出,新的住宅租赁法主要是规范租赁合约,同时建议设立租房仲裁庭,用以解决租户和房东之间的纠纷,同时平衡和保障租户与业主的权利。

美国有《1968 年公平住房法》,业主不能根据喜好出售或出租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