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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续租却不给答复 感觉被骗
2023年04月26日
法律专家:张玮真律师
VALERIE CHONG & CO
vc@valeriechong.com
问:
张律师,您好!
我有间单层排屋,曾经以400令吉租给一位马来同胞22年,因没起过租金就在去年1月拿回屋,屋子有小装修后自行放了出租牌。这区大都是马来同胞住,10月9日有位对面马来邻居打电话来说她有位亲戚是退休教授,想找屋只租2个月就回家乡,就约定以550令吉一个月。
当时就付了现金1100令吉租2个月,大概租了3个星期邻居同胞打来说要租下去,当时我讲以700令吉月租,不用给月租定金,也不用给水电定金。邻居同胞夫妻和租客夫妻就讲考虑后才给我知道,从10月9日到12月9日己过2个月也没消息,又再等了半个月也没答案,就觉得好像被骗的感觉,自己也不知怎应付这问题。
如租客没想交锁匙,也没要给租金,就是没有任何压底钱和没有拿复印身份证的情况下我要如何应付?想知道如果我和租客说不租了,是否有错?謝谢
赖
答:
赖,您好!
首先,您可以向租客确定是否有意愿继续租下去。如果双方达成协议并同意继续租下去,您可以准备一份详细完整的租屋合同。如果租客没有意愿继续租下去并且继续缴付月租,您可以向租客发出书面终止租屋合同通知,通知租客已经拖欠租金,租约将被终止,要求在合理期限内交还空屋,并且向租客征收所有拖欠的租金,未付的水电费,管理费,损坏赔偿等。
假如租客在收到您发出的书面终止租屋合同通知后还是没有离开此屋,根据1950年特定救济法令第7(2)条文说明,您可以选择向法庭申请发出驱逐租客的庭令。要注意的是,在法律上您必须首先获得法庭命令,然后才能从租客那里收回您的房屋拥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