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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6日

【租事顺利】系列1

别贪方便
一纸租约真的很重要!

收入受影响、景气不明朗…等等问题,把许多人的买房计划推迟,反而激励了租屋市场。

房地产仲介都感受到,租屋需求越来越殷切。

你是其中一位接到很多求租询问的业主吗?或者你目前正在物色适合的房子租用?

不管你是业主还是租客,千万别为了方便省事,就不签租用合约(Tenancy Agreement)。

因为,住宅出租市场目前基本上是没有法律规管,我国没有具体的法令规范业主和租户间的交易和关系,你和租客或业主之间最大的保障就是租用合约。

若屋主和租客发生纠纷,法律诉讼目前主要是依赖1950年合约法、1951年动产扣押法和1956年民事法作为指引。

为了保护屋主和租客双方利益,同时统一租用合约的模板,减少租用交易的各种争议,政府之前拟定的租屋法令(Residential Tenancy Act,简称RTA)草案。

但这项法案还在收集反馈,估计第三季才提呈国会,最快也要到明年才会生效。

租约一定要STAMP

尤其目前涉及的多方,对许多细节都有不同意见,是否顺利提呈还是未知数。

在这项新法令通过和生效前,最具体详列屋主和租客间的关係、责任、义务和权益,最主要是根据租用合约为基本。

担心遇到有理说不清的屋主或租客,最好还是坚持立定租用合约,保障自己的权益。

最最最重要,租用合约一定要送往内陆税收局(LHDN)盖印才算有效。

不管什么理由,只要合约没有税收局盖章,都没有法律约束力,你的屋主或租客可随时推翻裡头各种条款或协议。

以妨万一,建议连同合约副本也盖印,要付的印花税并不高,相对可能带来的后果和影响,这多一点点的功夫,就有双多保险,实在是太值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