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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3日

你是把房子租出去的房东吗?
那得注意了!

租户采取“非法手段”在电表上做手脚来“偷电”,但负上民事责任的却是房东?

那是因为房东少做了一件事!

执业律师刘健辉在《南洋商报》的“商法律”专栏中提到,如果出现偷电行为,国家能源(Tenaga Nasional)只会向电表登记用户(Registered User)采取法律行动。

什么样的法律行动呢?

根据马来西亚1990年电力供应法 (Electricitysupply Act 1990)第37(1)、(3) 和 (14) 条文规定,篡改电表、不诚实用电和损坏任何电表等行为构成犯罪,可处以罚款或监禁或两者并罚。

该1990年法令的第38(3)至(5)条文规定,除其他事项外,被许可人有权对注册用户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因其所述违法行为造成的收入损失、成本和开支以上。

只要“注册用户”是你名下,就是不可抗辩的理由!

“没住、没用”,不是理由!

也就是说,“注册用户”就是最关键的。ThomasThomas@Mohan a/l K Thomas v Tenaga Nasional Berhad & Ors [2017] MLJU 70 的案件中也显示,即便身为屋主的你没有偷电,但只要“注册用户”是你,那就是不可抗辩的理由!

在这个案件中,上诉人提出的其中一个上诉理由是“乱搞”电表的肇事者是其租客并不是他,因为他不是该物业的占用人或使用者,因此也不是电力的消费者。

但是,却被上诉庭驳回了上诉并且上诉庭也借此机会确认了注册用户必须为此附上责任——因为与国能公司签署电力供应合约的是他而不是其租户。

房东要保护自己,那把房子租出去的时候,最直接的方式还是直接割让,或者是转让电表的“注册用户”,那就不需要担心租客偷电,责任却是你背了!

怎么处理呢?来看贴士:怕租客偷电,一招解决!

如果你不幸成为如同Thomas案件中的房东,你的另外一个方式是对租户提起第三方诉讼,并要求索取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