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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10日
【房东们,你懂怎么报税吗?】系列5
联名买房再出租,
所有业主都得报税!
很多人会和配偶、亲人甚至是朋友,合资联名投资房地产,尤其是房地产行情看俏时。
例如2013至2016年间,国内房市高速增长,房价强势攀升,很多人会和不同的亲友联名买房,手上有两、三间联名房子是常有的事。
房地产长线趋升,是许多长线投资者的心头好,但地产增值并非一时三刻的事,一般三五年免不了。
所以物业买了进来,总不能一直待著,在等待房价增值之际,先将这些物业放租,赚取一些被动收入,让租户来帮忙供房,数年后等物业涨价后再转售赚利。
联名物业出租,租金根据各人持有的业权分配,那么报税又要如何安排或处理?
根据所持业权分配
既然租金分配是根据业权比重,租金收入报税时也必须依照所持业权来分配该报的比例。
比如你和妹妹联名买房再出租,从头期到供款,从收租到各种开销,都是以5比5的方式安排,即各持一半业权。
假设一年的租金收入是2万令吉,扣除各种可减免的开销和费用,净租金收入是1万令吉。
也就是说需缴税的款额以1万令吉为基础,以两人各佔一半业权,每人在呈报所得税时即要各呈报5000令吉租金收入。
应报税租金收入 = 净租金收入 X 业权比重
范例:租金收入2万令吉,扣除可减免的开销,净租金收入是1万令吉。2人联名,各佔50% 业权。
应报税租金收入 = RM10,000 X 0.5 = RM5,000
温馨提醒:
呈报租金收入,如果是2人联名的房产,各人可呈报一半净租金收入,而不是报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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