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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中的共同产业,
如何维护权益?

与朋友合资购买了一间投资用的小工厂,但朋友却擅自搬了进去并拒绝支付租金,怎么办?

所谓“共同产业(Co-Proprietorship/Co-Ownership)”,即两位或以上的人共同拥有的产业。

执业律师刘健辉继续说道,按照1965年国家土地法典(National Land Code 1965),共有产业权存在的形式为“份额制共同拥有(Tenancy in Common)”,意即“所有共同拥有者都各自持有平等的产业份额”。

无权“独占”产业

而份额制共同拥有的性质,则包含以下几种:

第一、 共同所有权
当两个或以上的人决定共同购买一处产业时,他们就成了共同承租人,而每个承租人都拥有该产业的一部分所有权。

第二、 所有权份额和所有权百分比
与所有权份额通常相等的联合租赁不同,共同承租人可拥有不同的所有权百分比,并可反映出各方的投资额。

第三、产业的占有和使用
每个共同承租人都有权享有产业的所有部分,无论对方的所有权百分比是多少,可是共同承租人却无权独占产业的任何部分。

第四、收入和支出
共同持有人将按照所有权百分比分享产业产生的收入,同样也会按比例承担与产业相关的费用。

第五、 所有权转让
共同持有人可自由出售、赠予或转让所有权份额,无需征求其他共同持有人的同意。

第六、 无生存权
若其中一位共同持有人死亡,其份额不会自动转给其他共同持有人,反而是成为其遗产的一部分,并遵循其遗嘱或继承法。

如果您与共同持有人在产业使用或租金分配上出现矛盾,可通过法庭申请终结共同产业。

申请终结共同产业

了解了共同产业的特性,倘若共同持有人之间产生纠纷无法和平解决,那根据1965年国家土地法典的第145条,共同持有人可向法庭申请终结共同产业,并要求适当判决,包括将产业出售,再瓜分盈利(包括被拖欠的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