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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不是小事
信息披露更不能含糊
在一宗震动加拿大温哥华房地产界的豪宅交易纠纷中,卑诗省上诉法院近日推翻原判,裁定买家卡罗琳苏威尔(Carolyn Sewell)有权取回30万加元(约91万8566令吉)定金,理由是卖方未如实披露房屋存在未经许可的加建,违反了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CTV的报道,案件围绕一栋位于西温哥华Bellevue大道、价值620万加元(约1898万4190令吉)的四房五卫豪宅展开。
2022年1月,苏威尔与卖家艾赫桑阿巴迪安(Ehsan Abadian)签订购屋合约,并支付50万加元(约153万0983令吉)定金,其中30万加元为首期付款。
但苏威尔后来发现,该物业的“后花园房间”属非法加建且未获批准使用,她随即中止交易,并要求退回定金。她指控卖家在交易过程中隐瞒关键信息,构成误导。
卖家则反诉买家违约,要求追回剩余20万加元(约61万2462令吉)定金,并坚称自己并未故意隐瞒。
但上诉法院不采纳其说法,指出其填写的财产披露表格草率敷衍,仅以“出租物业,业主从未入住”一句带过所有问题,未如实说明房屋状况,尤其是涉及加建问题。
法官强调,卖家身为经验丰富的房地产持有者,理应了解完整、准确披露信息的重要性,其行为已违反表格要求和法律责任。
此案不仅让苏威尔成功收回30万定金,也为房地产交易中的“诚实披露义务”划下重要界限,提醒卖家切勿因信息模糊或遗漏,造成交易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