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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夫妇怒告发展商获赔50万

移居大马的美好憧憬,因一套“烂尾”高级公寓,深陷4年身心俱疲的折磨。

一对新加坡裔美国夫妇希望通过“我的第二家园(MM2H)计划”安居大马,于是在4年前斥资266万令吉,购入位于吉隆坡满家乐黄金地段的高档公寓,原以为能在大马展开安稳生活却意外陷入长期的住房恶梦。

当他们在2021年2月4日拿到钥匙并检查房子时,包括漏水、墙壁裂和霉菌滋生等各种缺陷随即涌现,导致他们于2021年11月6日迁入后,因屋况恶劣被迫多次搬离,生活极度受扰。

虽然发展商在接获投诉后,进行了好几次的维修工作,包括凿墙、抹水泥、铺热熔卷材和重铺地板等,但问题始终未能圆满解决。更令人担忧的是,他们的女儿因霉菌问题频繁头痛,健康与社交生活都严重受到影响。

无奈之下,何瑞联与何双丽夫妇(人名译音)最终选择以法律维权。

新加坡裔夫妇购大马高级公寓,4年身心俱疲终打官司胜诉。(AI生成图)

发展商变成“问题小”

在法庭上,发展商辩称该单位已取得完工与合规证书(CCC),足以证明房屋安全适住,且起诉人未对CCC的有效性及交付方式提出异议。他们甚至认为,房屋缺陷属“小问题”。

但高庭法官却不同意,因为他曾到现场勘察,发现屋内肉眼可见的潮湿情况十分严重,严重程度足以认定“不适宜居住”,特别是它还被宣传为“高端公寓”。

法官还在判决中表示,答辩方未使用优质建材,施工也不符合工艺标准,已违反买卖协议(SPA),加上维修工作也未遵循标准做法,尤其未聘请合格专家使用专门设备进行彻底检查。

法官判赔50万令吉

因此法官裁定发展商需支付高达50万令吉的赔偿,包括:
1.特别损失赔偿:18万9538令吉15仙
2.一般损害赔偿:20万令吉
3.惩罚性损害赔偿:10万令吉
4.约定损害赔偿金(LAD):2万426令吉84仙

此外,法官还命令答辩人在判决之日起,6个月内出具保证和赔偿函,以修复上述房屋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