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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管专家:张惟越
物业管理人
佳得楼宇管理有限公司
kenteo.my@gmail.com
问:
张先生,你好。
我的公寓每户标配2个停车位,最近我发现有停车位被屋主当作是储物室。
因为他们只有1辆车,所以就把车上的一些杂物放在另一个停车位,如小孩的脚车、滑板或是户外活动的装备等。
请问他们这么做对吗?联合管理机构(JMB)有权利要求他们清空吗?
张生
答:
张先生,你好,
把公寓的停车位当做是储物室是不被允许的,管理处有职权要求业主清空。
根据2015年分层产业管理与维修条例(SMR)第25条文的第5项,任何人都不能把设备、零件、废置物品和垃圾遗留在停车场范围。
管理机构可在不事先通知的情况下移走和处置相关物品,并且不必对此类物品的任何损坏或损失责任,同时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应由相关人士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