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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费租客黑历史!
没独立电表,租客拖欠电费屋主GG了!
遭殃的屋主向马六甲怡力州议员林朝雁投诉,指租屋多年,一直相安无事,租客也没拖欠租金。最近却赫然发现,原来租客已经拖欠好几年的电费,累积数额超过4000令吉。
由于屋主出租时没要求租户申请独立电表,结果现在租户拖欠多年巨额电费,责任都落在屋主身上,倒霉的屋主需缴付逾4000令吉的巨额电费。
林朝雁说,由于电表仍登记在屋主名下,所以屋主非常彷徨,向她求助如何处理。她也已经向国能反映此事,对方表示可以要求屋主前去商讨欠款事项。

据她了解,国能鼓励屋主若将房子出租,就应该要求租户用本身名字申请电表,因为国能只会针对电表用户追款。
国能表示,根据上述情况,拖欠的电费最终还是需要屋主清还。
国能也提醒用户要经常到国能查询租户是否拖欠电费,方便追讨的同时,对自己也是一项保障。

林朝雁也促请屋主一定要与租户签署租房合约,因为屋主可以拿着租约当作证据,若要采取法律行动,屋主也可以租约作为自我保障。
她指出,已接获很多类似的案件,国能通常都会要求屋主先偿还电费,不过,屋主可以与国能商量是否分期付款,或者一次性付款,以换取折扣。
林朝雁表示,如今住家单位已经不再收到电单,一切需要网上付款,而若曾经在线上付款,国能就会存有电话号码,每月也会传短讯提醒付款,所以用户也要注意电话讯息或电邮。
资料来源:星洲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