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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专家:陈佐彬
亿达法务办事处创办人
问:
陈律师,请帮忙!
我居住在有地住宅,我们地区自行成立了居民委员会,但当时没有登记。
不过,现在的账目有问题,内部也有分歧,请问若向仲裁庭提出诉讼,会受理吗?
叶先生,沙登
答:
仲裁庭的成立是为了解决分层地契管理,以及《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成立的共管机构(Joint Management Body)或管理机构(Management Corporation)的案件和纠纷。
如果您的住宅不是属于分层地契而是个别地契,那么恐怕不属于仲裁庭的审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