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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8日

张惟越 · 物业管理人/佳得楼宇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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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塑大马管楼宇管理的诚信框架

管理委员权力过大,如无人监督与管制,行为不当事件将不止不休,如何是好呢 ?

马来西亚共管楼宇财务失信事件有逐年增加,年前国内某共管公寓一名经理涉嫌失信,指该公寓管理层在进行会计审计工作时,发现公寓管理费收据与实际收款金额不符,进行调查才揭发失信行为。

同样在多年前,一座共管公寓因当局征地获得若干金额的赔偿,但公寓经理却涉嫌失信该笔款项。

然而,时隔多年,据了解,上述2个案例涉嫌不当行为的公寓经理并未遭到法律对付,也是国内众多公款失信案件不了了之的个案之一。

当然,这类失信案例也不是大马的专利,例如邻国新加坡年前也曾发生公寓经理挪用管理费事件。该名经理在担任公寓经理期间失信逾2万新元公款,案件被带上法庭,当事人也俯首认罪,为失信行为付出代价。

大马物业管理应向香港学习,改善马来西亚物业管理服务水平。(示意图/Pexel)

各执法单位相互耍太极

然而,在大马,每当管理费失信事件发生,往往却出现各执法单位因职权模糊而相互耍太极的情况。

例如建筑专员会指有关案件属于某个执法当局的权限,指示管理处转向有关当局立案调查。当管理处来到有关执法当局的门前,官员却表示,共管楼宇不属于其管辖权限,指示管理处向另一个执法单位展开调查,就把委员们打发了。

然而,当管理委员去到了上述执法单位,官员却表示共管楼宇属于建筑专员的权限,让管理委员先向建筑专员立案。

吃了官方闭门羹的管理委员,正头疼该如何是好时,公寓业主们却声讨管理委员办事无力,尸餐素位,白当委员,刚上任的委员个个哑巴吃黄连。

这是为何呢?

土地局2022年公布的数据显示,大马半岛已竣工的共管楼宇项目已达2万2898项,包含了195万3917个单位,为约900万大马人提供住所。

共管楼宇财务舞弊失信事件,有增无减,到底哪个官方部门该带领改善呢?

房屋及地方政府发展部是否最合适的领头部门呢?

香港8章系防贪指南

当笔者游览香港廉政公署的防贪资讯服务时发现,香港于2023年12月发布了212页的共8个章系的《物业管理公司防贪指南》,指南中的8个章系如下:

第一章,监管规定及指引;第二章,物业管理公司管治架构;第三章,一般管理服务;第四章,楼宇维修;第五章,一般采购与员工管理;第六章,服务合约管理;第七章,财务管理;第八章,廉政公署及其它支援。

这指南,通过
1) 个案分析模拟个案,进行案情剖析
2) 防贪措施,提供实用的防贪建议
3) 贪污风险,分析贪污与舞弊行为的风险
4) 常见问题,提供常见问题与相关指引
5) 提供可相互参照的指南
6) 指出需要加强监管的地方,以防止可能出现的贪污和诈骗情况。

指南中的2.4.8章,也明确的提供“投诉及举报的渠道”,还有2.4.10章也明确的提供“审计及检讨”所需的内容。

这指南可协助公众(业主)了解物业管理公司是否诚信经营,其公司是否有相符的专业能力,毕竟越来越多业主对拥有营业执照的物管公司带有期望,唯有抵制贪污舞弊行为,才能建立有诚信的管理制度。

如何维护诚信,如何建立声誉,如何实现有持续性,还能保护业主权益的物业管理服务,才是真正市场需要的管家服务。

笔者建议我国向拥有多年管理共管高楼的香港学习,并主导各个官方执法部门的协调工作,改善马来西亚物业管理服务水平,还共管公寓业主一个和谐的共管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