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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4日

拿督郑大勇博士律师
Teh Kim Teh, Salina & Co., Advocates & Solicitors

 

 

问:

郑律师您好,

20年前,我父亲购买了一间店屋,当时我的舅舅还未结婚,出于好意,我父亲将店屋登记在两人名下。

然而,从购买开始的首期款、多年的供款以及地税和门牌税等杂费,都是由我父亲独自承担的。现在他们都年事已高,我父亲希望将店屋收回来,以防将来可能出现问题,甚至考虑立遗属以确保权益,担心舅舅可能会不诚实地处理此事。

我的担忧是,一旦他立了遗属,可能会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另外指定其他不认识的人(我听说我舅舅好像有一个干女儿)为受益人。毕竟在整个购买过程中,我的舅舅没有出一分钱,所以我们担心他将来可能反悔不归还给我父亲。

请问,如果在他不愿归还的情况下,我可以采取哪些措施来保障我父亲的权益?

谢谢你。

TCY


TCY 您好,

这种情况涉及到不动产的共有权问题,特别是在一方为了亲属关系而将财产登记在多人名下的情况。

马来西亚的法律基本上是承认地契上阐明的产业拥有者。

要保障您父亲的权益,可以采取以下步骤:
(一)与舅舅协商:首先,您可以试图与您的舅舅进行协商,解释您父亲的担忧以及他希望将店屋重新登记在他的名下的意愿。看看是否可以达成协议,让您的父亲能够恢复单独拥有店屋的权利。
(二)检查购买店屋文件:您可以检查购买店屋时候的相关文件,了解是否有任何文件阐明以上(父亲单独拥有店屋的权利)的安排。如果有,可以进一步的咨询律师。
(三)遗属规划:这可能比较复杂, 因为您舅舅的一半的产业是又他决定留给谁。即使他立了遗属给您的父亲,他还是有权利更新遗属,把产业留给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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