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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纠纷出大事!
台湾再添一单“凶宅判赔案”!
高雄一名余姓男子,早前因感情纠纷跑到林姓女子的住宅庭院前在车内引火自焚身亡,导致对方的住宅变凶宅,房价大跌。
根据《自由时报》报道,余男在2021年9月19日上午7时许开车到阿莲区民族路找林女谈判,并将车停在其庭院前,而他先是进入屋点火,再回到车上自焚身亡,不仅造成房屋受损还沦为凶宅致房价大幅下跌。
因此,林女与另两位房屋所有权人欲向继承遗产的余男家属索赔,包括修缮和房屋减损等费用共345万台币(约50万令吉)。

二审判赔额减少
最终,一审桥头地院判决余男家属需赔280万台币(约41万令吉)。
他们不服判决上诉,称据监视画面显示,余男是不小心将余火带上车才引发大火,而不是有意引火自焚,加上其死亡地点是停在庭院的小客车内,并不是房屋内 ,因此不算凶宅。
此外,砖造房屋的耐用年限为25年,该屋在发生火灾时已有49年屋龄,已显无残值也无价值可减损。
但高雄高分院开庭审理后,仍认定余男在庭院引火自焚的行为,确实是有导致该屋变凶宅,因此需赔房屋所有权人每人80万0291台币(约11万6271令吉),合共约 240万台币(约34万8685令吉),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