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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客户现金买房 经纪惹祸

2021年12月4日

客户现金买公寓,
来路不明的钱害惨了经纪。

根据新加坡《8视界》,当地一名来自博纳产业的经纪Charles Tan,因为帮忙客户用现金买屋,虽然最终因为产生疑心而取消交易,却因为没有向当局举报来路不明的钱,而被控上法庭,还被罚款。

被告是在2016年10月时,接到一位名叫Hannah的学生联络,指对广告商刊登出售的公寓有兴趣,并表明家人无法取得贷款买房,但可以用现金付款。

随后,被告推荐对方的父亲购买龙岗景上段、正在兴建中的鑫丰银河湾(Kingsford Waterbay),对方父亲表达购买意愿后说没有银行户头,发展商又不接受现金付款,所以要求被告代开支票。

客户是破产者

起初拒绝的被告,但却为了最后的佣金,还是答应代开支票,并将所有现金放在塑料袋,存入他和妻子联名的银行户头。

不过,在被告支付了发展商4.3万新元(约13.27万令吉)后,一位女性联络上被告,说是这位父亲的前妻,指自己的前夫是破产者,并经营赌窟,多次坐牢。

被告查证后发现对方确实是破产者,也怀疑这笔钱是赌窟的犯罪所得,但他只是取消买卖合约,向发展商索回款项户并还给那位父亲。

被告在法庭上表示自己也是受害者,声称自己发现问题就立即取消合约;但控方认为被告没有悔意,把责任推到买家上。

控方认为,买家没有银行户头、无法取得贷款,就用现金买公寓,这些情况足以令人怀疑。而且发现问题后,被告没有立刻举报,反而是设法取消交易,这笔钱又回到买家身上。

对此,被告因抵触贪污、贩毒和其他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违例处理交易款项、触犯房地产经纪条例,在认罪后被罚款1.2万新元(约3.7万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