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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7月29日

物管专家:张惟越
物业管理人
佳得楼宇管理有限公司
kenteo.my@gmail.com

 

问:

您好!

我父亲有一间廉价组屋,最初由发展商管理。我们一直按时支付管理费,直到管理权交由居民委员会接手。

在过去的十年里,我们没有收到委员会的任何通知,也不知道管理层是否正常运作。这导致近十年来我们没有缴纳管理费。这间房子一直由亲戚居住,我们也没有收到任何通知。

直到最近,一位自称是居民委员会主席的人来催促缴纳管理费。经过一系列询问,他告知我们欠下的管理费。原本只是几千块的管理费现在因利息而变成了上万。我们表示愿意一次性清偿欠下的管理费,但要求免除利息。然而,对方拒绝了。

请问我们的要求合理吗?我们该如何处理这个问题?

谢谢。

SIN


答:

首先您先得确认,利息的征收是否是按照正确的流程。

如果是透过年会投票表决的利息利率,管理层是无权给以豁免的。

如果该利息的征收并无透过年会的投票表决裁定,那征收利息的行为就违法了。

请先确认利息的征收是否是合理合法优先。

常态下,给与利息豁免是对准时缴付的业主不公平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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