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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项目停工烂尾 谁来买单?

2022年07月18日

独家报道:李治宏

不幸买“严重延工”房屋,
购屋者能做些什么?

人病了,需就医;房屋“病了”,而且还是“重病”,该怎办?

截至今年3月底,国内获批准的2552个房屋发展项目中,多达580个或22.73%是处于“重病”状态的“严重延工”房屋项目(Sick Housing Project)。换句话说,每100个房屋项目中,约23个是正面临“重病”的项目。

根据房屋及地方政府部的定义,“严重延工”房屋项目是指建筑工程进度比预定落后了30%以上,或是房屋买卖协议已经失效的房屋发展项目。

这样的数据意味着什么?“严重延工”项目最终会否变成废置项目?不幸买到这些房屋的购屋者该怎么办?

事实上,“严重延工”房屋项目的数量,在过去2年疫情期间激增近60%。

截至2022年3月31日,国内私人领域“严重延工”房屋项目从2020年3月杪,即我国首次实施行动管控令(MCO)时的365个,激增59%至580个。

而且,“严重延工”项目在批准项目中所占的比重,也从2020年3月底的12.89%,急增至22.73%。

“严重延工”项目激增,归根结底,当然和疫情重创房地产市场及过去2年来,多次MCO期间建筑工程停工有很大的关系,也是最大的主因,但还有其他因素促成今天的这个局面。

本报走访多位产业界人士时发现,还有至少另4大因素,令“严重延工”项目激增。

这包括:

1.政府在疫情期间实行的延缓还贷措施,令购屋者可暂停支付房屋贷款工程进度付款(progress payment),银行在暂时没有获得这笔付款下,也暂停按工程进度付款给发展商,加剧发展商的现金流吃紧困境;

2.疫情期间房屋销量下跌,施工中房屋项目的营收减少甚至没有任何营收下,发展商的现金流大受影响,甚至无法融资施工中的项目;

3.各类建筑材料价格自疫情爆发以来持续飙升,导致施工中的项目建筑成本大增,甚至超出了发展商的成本预算,令有关项目无利可图,也令发展商完成有关项目的意愿大减;

4.联邦法院2021年1月裁决,发展商的逾期交屋赔偿金(LAD),是从购屋者缴付订金,以示有意愿购买当天开始计算,而非从签署买卖合约那天算起。加上疫情和MCO期间停工导致许多房屋项目延迟完工,发展商预计将在完工和移交房子时作出巨额赔偿给购屋者,这不仅将导致较小型发展商的现金流干涸,甚至不支倒闭。这迫使一些小型发展商在无力作出巨额赔偿下,宁可选择结业,其手上的房屋项目停摆。

发展商丹斯里林景清早前在本报专栏中指出,在疫情发生之前,地价昂贵、合规成本居高不下和政府部门审批效率缓慢等问题,已让业者们面临重重考验。

如今加上建筑材料价格高涨和人力严缺这两大挑战,很多中小型的发展商都无法继续撑下去,进而导致市场出现众多延迟完工和被搁置的项目。

逾半项目恐成烂尾楼

大马房产协会(MIPE)主席纪华顺指出,我国向来都有“严重延工”房屋项目的问题,但疫情、MCO和建材成本飙涨,令这个问题恶化并加速浮上台面,成为房产市场的棘手课题。

他说,尤其是联邦法院针对LAD的标志性判决更是影响深远,因为该判决影响所有在1966年房屋发展法令下签署买卖合约的房屋项目,包括在判决前未完工的项目。

纪华顺

大小发展商都不愿接手

纪华顺也是鸿愿地产(Premier Asia Realty Berhad)董事经理,他预计未来12至18个月内,“严重延工”项目数量不仅难望减少,还会进一步增加,而预计超过50%的“严重延工”项目最终会变成废置项目(abandoned project,俗称“烂尾楼盘”)。

“这并非危言耸听,因为小型发展商在非但没有钱赚,可能还要倒贴一大笔钱下,可能会选择废置有关项目;其他发展商则在无利可图,还要拿出一大笔钱下,也不可能愿意接手。

“政府目前也没有任何机制或融资来拯救这类项目。因此,‘严重延工’项目变成废置项目的几率很大。”

他指出,已面临现金流紧缩的发展商无法获取融资,而市道欠佳、利率回升、更多违约案例,以及购屋者无法支付工程进度付款(银行也因此没有发放付款给发展商),是“严重延工”项目可能持续增加的另一主因。

薛国龙

现金流吃紧被迫延工

Metro Homes Realty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薛国龙指出,2020年首次MCO期间,个人的贷款有延缓还贷措施的帮忙,在一段时间内暂时不用还贷而缓解还贷压力,但发展商的贷款母金和利息并没有延缓还贷,工程停顿了,利息却必须照还。

“所以当发展商资金周转不灵,就会导致工程进度缓慢下来,甚至搁置发展项目。”

他预计至少40%的“严重延工”项目最终会成为“烂尾楼盘”,原因包括疫情重创小型发展商的销售和现金流、令吉汇率持续下跌,建筑材料成本持续扬升等。

佳得楼宇管理有限公司物业管理人张惟越则表示,发展商太过依赖项目销售收入,而非本身的储备金,导致一旦营收大跌,现金流就会受困,进而拖慢项目工程进度,甚至停工。

据他了解,很多“严重延工”项目涉及可负担房屋,而国内一些地区可负担房屋滞销的问题时有所闻,关键在于地点不合适,造成供应和需求错配。

郑金龙
“严重延工”项目大增,带来哪些负面影响?

屋没得住还须续供

纪华顺指出,购买有关房屋的购屋者首当其冲,除了房屋未完工而无法入住,还必须继续缴付房贷利息给银行。

“严重延工”项目的发展商则可能被迫退出这个行业(最糟情况是破产或结业),或是把有关项目交给财力较强的发展商接手(若合适)。

马来西亚购屋者协会名誉秘书长拿督郑金龙说,上述580个“严重延工”项目多达影响5万1000名购屋者。如果“严重延工”项目最终变成搁置项目,购屋者面临的后果不仅是财务上的损失,也同时承受各种精神压力。

张惟越

房贷利息“没完没了”

他指出,有关购屋者必须继续供还房贷,而若无力还贷,就面对被国家银行列入借贷黑名单的风险。

张惟越说,许多借贷者都没留意到,无论房屋是否建好,他们向银行借的钱须照还,因为房屋买卖合约和房屋贷款合约是2份独立的合约,彼此不受对方约束。

购屋者买了先售后建的房屋,结果房屋迟迟没有完工,却因为银行已发放部分贷款给发展商,购屋者必须开始根据房屋的工程进度摊还贷款利息,变成“没完没了”的利息。

这延伸出2个问题。

第一,许多房贷借贷者因为无法或不愿还贷,被银行列入黑名单,也影响他们的信贷评分。很多借贷者是中下阶级,如果被列入黑名单,将难以获得新贷款。

第二,这笔钱如果不是放贷给出现问题的房屋项目的购屋者,而是提供给生产力的项目,就会为国家经济作出正面贡献。

政府应助“脱绑”

他认为,政府必须介入解决“严重延工”项目,解除受影响购屋者所签署的房屋买卖合约和房贷合约,否则购屋者将继续受房贷合约捆绑,在没有取得和入住房屋的情况下,白白的供还房贷利息。

“政府可设立一个机制,例如规定金融机构为房屋贷款投保,以保护本身的权益。当银行与购屋者之间签署的房贷合约解除了,购屋者将解除还贷的责任,而银行因此蒙受的损失,则由保险赔偿。

纪华顺补充,正因为我国房屋市场向来实行先售后建的政策,购屋者如果担心不幸买到“严重延工”项目的房屋,可以选择购买二手屋,毕竟二手屋是现成的房屋,购屋者可以先视察和了解房屋状况后才购买,成为问题房屋的风险低了许多,对购屋者比较有保障。

不幸买“严重延工”房屋,购屋者能做些什么?

通知银行停付款发展商

针对这点,纪华顺指点2大招应对。首先,购屋者必须尽快发出书面通知给银行,指示银行立即停止发出工程进度付款给发展商,并获得银行签收,这是身为购屋者和借贷者在法律上的权益。

“例如,如果有关房屋已完成40%,购屋者可以在书面指示中阐明,银行必须停止付款给发展商,他不会对其余60%工程的后续付款负责。

他指出,购屋者的这项指示,银行不能不受理,否则购屋者可以发律师信给银行。

调整财务免陷困境

第二,如果已确定自己买的是“严重延工”房屋,那么就必须做好之前一大笔投资和利息开销付诸东流的心理准备。在这情况下,购屋者须重新调整自己的全盘财务规划,调整其他方面的财务需求和开销,以免自己和家人的生活和财务陷入困境。

其实,与其等到事情发生后束手无策,购屋者其实可以防患于未然,这包括须经常到发展商销售处询问,了解所购买房屋的工程进度。

如果发展商什么都不透露或不说实话,那购屋者又该怎么办?纪华顺认为,至少购屋者有先主动积极了解房屋进度,一旦知道房屋工程进度有问题,甚至已经停工,就马上要求银行停止继续付款给发展商,这是购屋者保护自己权益的方法。

“其实,在房屋发展法令下签署的文件,银行也会一直检查房屋的工程进度,才会进一步发放工程进度付款。但如果购屋者主动定时了解工程进度,有助于降低面临亏损的风险。”

国内是否有任何法令或机制,保护购屋者在这方面的权益?涉及的发展商会否被对付?他们面临的最高惩罚是什么?

房屋发展法拟合约
购屋者权益较受保障

根据1966房屋发展法令新增的18A条文,一旦发展商“拒绝执行或延迟或暂停或停止工作持续6个月或更长时间,或超过买卖协议约定的规定完成期限”,有关项目就可被视为废置项目。

抵触这项条文,发展商将面临25万至50万令吉的罚款,或不超过3年的监禁,或两者兼施。

纪华顺强调,买房除了选地点、发展商,合约也很重要,一定要选房屋发展法令下拟订的买卖合约,因为它会给予购屋者比较多的保障。

“这是因为在该法令下签署的买卖合约,根据该法令规定,发展商从银行收到的工程进度付款,只能用在有关购屋者所购买的发展项目上,不能用在其他项目,这样对购屋者比较有保障。

“如果你买的房屋不是严重延工项目的单位,就不会发生发展商拿你的钱去救严重延工房屋的事。”

Categories趋势

货不对板 迟交钥匙 业主喊苦!

2022年07月15日

报道:孙婉妃

发生问题寻求解决方案,
最怕发展商“拖字诀”。

政府表明将制定政策保护购屋者之际,大马购屋者协会中文组主任陈钟灵接受《南洋商报》访问时指出,时常听到我国购屋者大吐苦水,面对新屋各种缺陷、迟交钥匙和维权艰巨等沮丧经历。

他指出,B40群体通常只有能力买分层地契房屋或公寓,也常常在交屋时发现大量的缺陷。

大马购屋者协会中文组主任陈钟灵

比如说,房屋的房角严重倾斜、面积和合约的内容不一样、手工粗糙、漏水等货不对板的问题。

更过分的是,当业主投诉或追讨赔偿金时,发展商就会拖延应对。这些群体在买屋前通常都是租屋,为了要尽早搬进新居,往往只能选择妥协不再追讨赔偿金,最后不了了之。

陈钟灵指出,购屋者还面临发展商时常迟交钥匙的状况,尤其是在冠病疫情期间更是常见。

“原本说好36个月内交钥匙,结果超时了,购屋者们往往只能吃闷亏,因为时间一到,银行贷款就会开始收费,而这时候购屋者不但没新房子可住,还得继续交房租和银行贷款。”

承包商偷工减料

他说,还曾有购屋者分享,刚买的房屋楼上厕所漏水了,楼下就会遭殃,有时整个楼层都会浸水。

这些问题不一定都是发展商的错,因为发展商会把水喉、电线等项目转交给其他承包商负责。但因为建材价格大涨,发展商已经出售的房子不能转嫁,所以不负责任的承包商,就会趁机偷工减料、以次充好。

“如今购屋者保护网非常低,他们一般上向发展商投诉后,得到的回应是‘每一间都是一样的(情况)’。

他希望发展商们明白,解决问题的核心应该是让发展商确保其房屋有品质,以符合政府所提倡的可用性、可负担性、可及性、有质量和宜居性。

政府应严格管制发展商

对于政府,他认为若真想要制定促进房屋及建筑业的政策,并管制业界以保护购屋者,就必须对发展商“更严格”,而非让购屋者一再妥协与退让。

陈钟灵也提醒购屋者必须量力而为,选购能力范围内的房屋,以免将来成为“房奴”。

“现在国人的破产率和拍卖屋的数量越来越多,若一定要买房,可考虑先买小房当投资,等将来有能力再换更大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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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ies问诊室

“发展商直接转名”什么意思?

2022年07月15日

拍卖专家:谢廉义
AuctionGuru.com.my创办人兼执行董事

 

 

问:

谢先生,您好!

在面簿有关拍卖的专页上,看过注明“发展商同意直接转名给得标者”。

请问,这是什么意思?单位是发展商拿出来拍卖的?

Wen Jia


答:

Wen Jia,您好!

这是代表有关拍卖的房产在拍卖前,发展商还没有转名给之前的业主。

因此当发展商察觉有关房产被拍卖的时候,经律师交流后,有些发展商会同意直接转名给得标者。

你也有关于房地产的问题?不管是融资、法律、物管、装修、验屋……都欢迎你电邮到prop@eNanyang.my,由驻站专家为你解答。
Categories趋势

政府嘉年华卖1万间可负担屋

2022年07月12日

来来来,
来买可负担屋!

为了能帮助更多低收入群体,尤其是年轻人能够买到属于自己的屋子,房屋及地方政府部这场嘉年华将在本周五(15日)起一连3天,在吉隆坡谷中城展览中心(Mid Valley Exhibition Centre)举办,会提供位于全国各地的1万间可负担屋。

房政部长拿督斯里里查马里肯出席甲抛峇底区哈芝节活动时透露,这场嘉年华会将由首相拿督斯里依斯迈沙比里开幕,共有逾40个参展单位,包括政府单位和机构及私人发展商。

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长拿督斯里里查马里肯

首购族有优惠

除了为国人带来1万间售价低于30万令吉的可负担屋,也会为面临购屋难题的人士提供房贷,尤其是买家。

“我们相信,人们有机会找到自己想要的房产。”

房政部会为首购族提供数项优惠措施,响应大马一家理念下的“一家一屋”(Satu Keluarga, Satu Rumah)愿景。

“我们尝试帮助年轻人购买第一间房子,因为他们买房受到诸多限制,特别是与首付或预付买房有关,而且没有工资单,因为他们当中一些人从事零工经济领域。”

发展商“清库存”

对发展商来说,这也是一个卖出滞销高价屋的机会。除了可负担屋,发展商也能在嘉年华中促销30万至80万令吉的房屋,锁定高收入群体。

这项嘉年华只是一个开始,房政部之后会推展到全国其他地区,让更多民众能买到他们属意的房屋。

Categories意见

房屋缺陷仲裁判决 竟被推翻?

2022年07月8日

林国强律师
林国强律师事务所资深合伙人

 

 

房屋仲裁庭,会如何决定买家的房屋缺陷索偿?

Seraimas Bina Sdn. Bhd. v. Tribunal Tuntutan Pembeli Rumah & Ors一案讨论了这个问题。

案情

根据一份志期 2014 年 11 月 18 日的房屋买卖合约(“SPA”),第二答辩人(“买方”)购买了由案件申请人(“发展商”)开发的一栋三层楼洋房,地址为80, Type E1, Park View Residences, Prai, Penang(“房屋”)。

房屋竣工并由发展商移交给买方后,该房屋存在许多现有缺陷,如买方所称,仍未修复。

然而,发展商否认了这些指控,并反驳说房屋的所有缺陷,都已得到令人满意的修葺。

因此,第二答辩人将争议提交给第一答辩人(“房屋仲裁庭”)。 他于 2015 年 11 月 24 日提交了 5万令吉的索赔,要求发展商承担修复各种据称缺陷的费用。

双方拒绝和解

在提出索赔和抗辩后,房屋仲裁庭于 2016 年 2 月 19 日委任了一个技术委员会来实地检查与评估房屋中所谓的缺陷。

检查由委员会于 2016 年 2 月 23 日在买方和发展商代表在场的情况下进行。 结果,委员会准备了一份志期为 2016 年 5 月 25 日的技术检查报告(“报告”)。

在 2016 年 5 月 25 日房屋仲裁庭举行的听证会当天,双方都接获了该报告,并被要求进行谈判,以友好解决此事。

然而,双方未能达成和解,房屋仲裁庭立即判给了买方2万3500令吉的裁决 (“裁决”),而双方没有机会提供任何进一步的或其他证据,房屋仲裁庭也没有听取他们的意见。

发展商主要基于3个理由,辩称该裁决是不对的,即:(i) 非法; (ii) 不合理; (iii) 程序不当。

判决

首先,发展商辩称,该裁决是非法的,因为房屋仲裁庭没有提供任何理由,违反了房屋发展法令第16AA 条文。

法官认为,在同样的基础上,这裁决是不对的。 简而言之,该裁决是非法的。

接下来,发展商辩称,该裁决是不合理的,因为房屋仲裁庭没有任何解释说明2万3500令吉的损失和损害赔偿金额是如何计算出来,该报告没有披露修复缺陷的任何成本。

该法案第 16W(1)(d) 条允许房屋仲裁庭委任技术调查委员会准备报告,以识别房屋中的缺陷,尽管这似乎是在下放其职能。

只要房屋仲裁庭不受该委员会调查结果的约束,就没有任何问题。

不应任意决定数额

因此,尽管报告中已确定了房屋的缺陷,但房屋仲裁庭有义务接收和评估当事人提出的修复缺陷成本的证据,这些证据通常包括修复有关缺陷费用的报价,或是由房屋仲裁庭委任专业注册工料测量师所涉及的费用。

房屋仲裁庭接获报告后,已指示各方进行谈判,以解决争议。 该法案第16T条文允许这样做,但在第 (4) 小款中明确规定,如果谈判失败,房屋仲裁庭须继续对争议进行裁决。

所谓的对争议进行裁决,是指根据该法令的适用条文,对争议进行审理和司法裁决。房屋仲裁庭不可单方面从买方的索赔中分摊,且在没有数量证据的情况下,根据本身的看法任意决定什么是公平的。

因此,该裁决是不合理的。

法庭除了按照命令撤销该裁决外,还决定将此争议转移到另一个房屋仲裁庭审理。

结语

房屋仲裁庭必须按照法令的规定给予裁决的理由,否则该裁决是非法的。

在确定纠正缺陷的成本时,房屋仲裁庭应听取通常包括进行修葺的报价等数量证据。

Categories意见

物业交付有证据 买家禁索赔

2022年06月27日

林国强律师
林国强律师事务所资深合伙人

 

 

若没有交付空置物业
发展商无权成立JMB

在什么情况下,一个房屋发展项目才称得上完工, 发展商才能交锁匙给买家?

在 Chin Kok Woo & Ors 起诉 Sky Park Properties Sdn Bhd 一案中,高等法庭讨论了上述问题。

案情

1)起诉人(“买家”)是Skypark @ Cyberjaya 发展项目数个单位的买家。

2)第一答辩人(“发展商”)是该项目的发展商,第二答辩人(“地主”)是有关项目所在地段的地主,第三答辩人(“建筑师”)是该项目的建筑师。

3)上述买家、发展商和地主已签订买卖协议。

4)买家宣称:

i) 发展商和地主未能交付空屋(Vacant Possession,俗称移交屋子与锁匙)和落成与合规准证(CCC);

ii) 自订购产业当天起至CCC签发日(即表格F签发之日)期间,买家有权向发展商和地主索取“更多的损害赔偿金”。

5)发展商、地主和建筑师分别向高庭入禀3份申请,寻求撤销买家的控诉。

高庭判决

6)发展商已证明,虽然所用表格的名称为Form F1,但建筑师已证明Menara Tower 1是根据相关法律建造的。建筑师已证明,该建筑物符合规格并可以使用。

7)联合管理机构 (“JMB”)之所以可以成立,是因为发展商已将空置物业移交买家。雪邦市议会也援引2013 年分层管理法令认可有关JMB的成立。如果没有交付空置物业,发展商无权成立JMB,地方当局也不会允许这样的机构成立。

8)第一、二、六、七、十五、十六、十七、十九名买家(以下简称“有关买家”)无权在法庭进一步向发展商提出索赔,因为有关买家已向房屋仲裁庭提出相关诉讼,并在诉讼中确定了索赔金额。

9)买家与发展商双方早前签订了和解协议。这些和解协议对各方具有约束力,因此禁止买家就延迟交付单位提出任何进一步的索赔。

10)地主无需对买家在此次诉讼中提出的索赔负责。

在买卖协议的合约期限内交付物业的义务,是由发展商而非地主承担。

结语

11)买家在房屋仲裁庭提出索赔后,不得再针对同样的个案,向法庭提出进一步的违约金索赔。

12)法庭将考量交付空置物业的实质内容,而不仅是建筑师签发的表格。

13)法庭驳回了买家对发展商、地主和建筑师提出的上述诉讼。

交付空置物业的证据

(1)建筑师必须证明:

(i) 地方当局规定的所有技术条件均已得到遵守;

(ii) 他已接获并核实表格G1和G2 ;

(iii) 已提供所有电力服务、进出该发展项目的道路及其所有要求;

(iv) 据他所知,该建筑物是根据相关法令和批准的计划建造和完成;

(v) 有关建筑物合适并可以使用。

(2) 联合管理机构已成立。

Categories趋势

疫情后, 对房子要求更多了!

2022年06月20日

独家报道:王连贞、黎添华

【房子也要免疫力】系列2

敏锐的发展商,
已经悄悄行动了……

对站在销售前线的房屋经纪而言,市场的变化是不可能感受不到的,马来西亚房地产中介协会(MIEA)就敏锐地察觉到在后疫情时代的需求变化。

游走在发展商与购屋者之间的他们,不仅能第一时间感受到市场的变化,更一早为这走势做出策略调整。

该协会秘书长王意雯接受本报访问时指出,冠病疫情确实在某程度上影响了未来的房屋设计走向,其中,发展商也纷纷推出了全新概念,空间运用上极具伸缩性外,概念上也贴近后疫情的要求。

马来西亚房地产中介协会秘书长王意雯

以“空间”为例,这已经成了一个非常重要的元素。例如,个人的活动空间如阅读室或工作间,以便居家工作或学习。

“疫情前,我们不会想到会居家作业,但现在一家大小在家时,是否有足够的空间?能否安静地进行工作或学习,这点变得很重要。”

注重外围周边便利

她说,除了平地屋,高楼住宅因空间问题,住户不能一次性囤积多天的用品和新鲜食物,因此,地点是否靠近购物区,也变得极为关键。

此外,疫情后,购屋者对大自然环境的要求变得比过去高,他们除了不想要太拥挤的逼迫感外,更喜欢一望出窗外就是海阔天空或绿意盎然的山林,因此不仅地点选择变得和过去不同之外,更也影响了未来的房屋设计走向。

“疫情后,许多人倾向有地房屋,但在策略性地点可能买不到想要的单位。再来,价格超出预算也是一大挑战。若他们选择高楼住宅如公寓的话,空间、视野和方便度都是他们的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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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业新风向 健康住宅成主流

2022年06月20日

独家报道:王连贞、黎添华

【房子也要免疫力】系列1

好房子也能抗疫!
疫后开启健康住宅元年

过去半年,槟州某第三线发展商陷入了一片愁云惨雾中。

不是因为陷入了财困,而是其发展的住宅单位在解禁后越加卖不出,其中最坏事的,莫过于之前的一个错误设计——没有阳台。

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爆发前,该发展商在一项调查中发现,民众很少使用阳台空间,所以直接取消阳台设计,还宣称本身单位的实际可居住范围更大。岂料,一场疫情后,阳台却成了购屋者最看重的一种必需。

如此一个措手不及的演变,让他们方寸大乱外,同时也为同业们敲响了一记警钟。类似的情况不仅发生在我国,本报就从中新港台的实况发现,疫情后的房屋原来也得要有“免疫力”才行……

马来西亚建筑师协会主席拿督依祖米

PAM:4空间要求改变

抗疫期间,人类需要增强抵抗力,但很多人却忽略了原来房子也需要“免疫力”。其中最快察觉这一点的,莫过于马来西亚建筑师协会(PAM)主席拿督依祖米。

他接受《南洋商报》访问时指出,后疫情单位对内部空间的使用变得比过去更为讲究,而这可体现在客厅、厨房、书房及阳台4大方面。

居家作业需更大客厅

首先,因疫情启动的居家作业与居家学习模式,让客厅空间的需求比过去更高。哪怕如今各领域早已全面松绑,但疫情期间开启的线上作业,如网上补习、视讯会议、电商网卖、直播与群聊等,全都对单位空间有了一定的要求。

再来,过去厨房对许多年轻单身户或双薪家庭而言并不重要,尤其很多人宁可为了节省时间,或基于家里厨房过小,而不太注重厨房设计。许多年轻人也基于喜欢在外用餐和交际,不太重视家里的厨房。

然而,一场疫情后,厨房不仅成了大家居家烹饪烘焙的地方,开放式厨房更成为重要的休闲空间。

不仅如此,由于许多人开始经营烘焙副业,或通过拍摄烹饪视频赚取外快,因此大家对厨房空间的要求也比过去大了很多,其中,开放式厨房、中岛厨桌(Island Table)及光线充足都成了厨房的一种必需。

第三,过去,许多3房1厅单位中,最小的房间严格来说更本无法充当卧室,因此许多人会将家里最小的房间充作书房或储藏室。然而,疫情后,不少人开始将有关空间打造成工作室或休闲空间。如此一来,屋主既能保有隐私,也不会和其他家庭成员彼此干扰。不过前提是,这过去最小的所谓“书房”,未来将要求更大的空间。

阳台成公寓必需装备

对于阳台,依祖米也表示,这已成了高楼单位的一种必需,尤其长时间关闭在家或居家作业后,大家都希望能有一个能与外界接触的室内空间,而阳台自然成了一种必需。

本报就在接触一些发展商时发现,哪怕只是不足1000平方尺的可负担房屋,业者都会将阳台放在单位设计中。

以槟城汇华集团的可负担房屋Tree 0为例,900平方尺的单位中都附有阳台设计,结果1200多间单位在疫情这段期间悉数售罄,成为北马区近年来尚未竣工却售罄的项目之一。反观一些没有阳台设计的1000平方尺以上单位,则面对销售窘境。

依祖米认为,疫情后,建筑师确实重新思索未来的空间设计与内部细节的打造,尤其是在内部的空间设计结构上,更需要有一定的灵活性。

细节要求更“龟毛”

别以为后疫情的房屋细节要求只出现在外国,马来西亚建筑师协会就发现,我国的房产开始了更“龟毛”的高标要求。

询及这些设计会否将增加成本和竣工时间,依祖米表示,若在设计最初就作出安排,那么成本将能控制在不超过15%内,更不会拖延到竣工时间。

更重要的是,这些细节不仅能增加单位在后疫情时代的卖点,同时也是最佳的“抵抗力”。

毕竟,没人知道下一场疫情将在何时爆发, 而其威力是否又将一次比一次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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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T重来,屋价或涨1-2%

2022年06月15日

消费税若重启,
房价会跟着涨!

曾经由国阵政府推行,而后由希盟政府推翻取消的消费税(GST),是否有卷土重来的可能性?

最近国内开始讨论是否要重启消费税制,正反意见皆有,但财长东姑扎夫鲁也强调,今年不会推出任何的新税制。

不过,来自大马投行研究(Am Investment Bank Research)的分析员就推算,若消费税卷土重来,那发展商可能会将额外的成本转嫁到买家身上,预计房价会因此涨1%至2%。

商业地产和土地交易影响大

以先前的消费税制来看,商业产业和土地交易的影响了会更大,因为当时住宅产业由发展商承担消费税成本,买屋时不需要缴付消费税;但商业产业和土地交易,都会针对最终购买价征收6%的消费税。

无论如何,这是基于发展商会转嫁成本的假设来计算。在分析员看来,如今房市疲弱,发展商偏向自行吸收额外成本,即便涨价也不敢涨太多。

建材成本恐推高房价9-11%

分析员也估计,今年建筑成本会上涨19%,若发展商要将此成本全数转嫁给买家,那屋价可能就会上涨9%至11%。

建筑成本通常占项目发展总之的50%至55%。

展望我国房市,首季数据显示交易量按年回弹17%,是逐渐复苏的迹象;不过由于拥屋计划(HOC)结束,造成按季交易量下跌5%。

分析员认为,随着我国迈入地方性流行病阶段,加上国门重开,势必能支撑房市复苏。虽然发展商可能会减少推介项目,但改行依然谨慎乐观看待房市的增长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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塌房至今无方案 居民怒了!

2022年06月14日

日日夜夜担心受怕,
却迟迟未得到永久解决方案。

蕉赖第一花园士郎雅巷(Lorong Selangat)房屋疑似隔壁工地打桩而坍塌后,经过3周时间后,居民不满意发展商没有提出永久性的解决方案,要求发展商1周内给出方案,并明确表明是否会买他们的屋子。

第一花园士郎雅巷的居民在4月时就投诉打桩工程造成自身房屋龟裂的问题,在上月22日凌晨3时,有2间双层排屋直接坍塌,当中一间更毁不成形。

吉隆坡市政厅委任大马公共工程局研究院(IKRAM)展开独立调查,也确认毗邻建筑工地防洪墙出现泥土移动的肇因,并立即发出停工令,仅允许发展商进行维修工作,直到确保工地安全。

各相关单位均有安排代表出席汇报会。

没有永久解决方案

发展商、市政厅和蕉赖国会议员陈国伟定期召开的汇报会,却让居民感到不满次次开会无结论,愤而“开炮”,也不满发展商没有明确回答当地部分居民的提问,也就是要求发展商接盘买下。

在最新的汇报会上,发展商和顾问代表都提供了技术性汇报,包括泥土移动数据、设置土地移动感应器、地倾斜仪(Tiltmeter)、设置护堤和临时支撑、土壤钻洞调查等,不过,却未能拟出永久解决方案。

目前除了门牌49号严重坍塌,附近8间单位的居民也就屋子被鉴定为不安全,暂时安顿到酒店、公寓和排屋,受影响单位分别是33号、37号、39号、45号、47号、48号、50号和52号。

欧阳金铭陈述居民面对的辛苦压力时,不禁哽咽。

一直出现新裂痕

而居民则申诉在坍塌后,屋子还是持续出现新裂痕,令精神和心理承受沉重压力,寝食难安。尤其现在是雨季,必须分秒必争解决问题,但偏偏每次出席会议却没得到解决方案,影响各自的生活。

屋住委员会主席欧阳金铭指出,委员会提出2个解决方案的建议,一是希望发展商首购他们的房子;若条件一无法达成,那市政厅就应改变发展商的项目计划结构。

“如果这两个方案都不被发展商接受,我们别无选择只能通过法律程序处理。”

下雨就睡不着

他在陈述居民心情的时候不禁满眼通红和哽咽,他申诉这期间彷佛没人在乎居民的感受,不仅不敢邀请亲朋戚友到访,下雨时就感到恐惧,无法安然入睡。

“我们的居民有癌症病人、退休人士、老人,我们希望吉隆坡市政厅能协助寻找双赢方案。”

他强调,居民要求的是一个永久解决方案,惟发展商至今未有定案,令居民心生不满。

“每次来开会,看专业报告、谈49号、52号单位的情况,根本没完没了。发展商要有个期限,到底买或不买下上述单位,不要一直拖延,居民要一周内有定案!”

黄毓财坦言,每次来开会,看专业报告、谈49号、52号单位的情况,根本没完没了。

未来恐卖不出

居民黄毓财认为,如果发展商买下士郎雅巷和士郎雅路(Jalan Selangat)的屋子,就可有更多土地建公寓,这是双赢方案。

而且,坍塌事故后,当地房屋已失去市场价值,银行也不会发出贷款,只有发展商能买下他们的单位。

“居民不能一直花时间出席会议,听各种报告,希望这是最后的会议和得到一个答复,其中,49号业主没有最终决定,这是你们(发展商与业主)之间的问题,但是其他业主呢?就算你们重建我们的屋子,居民也不敢住。”

陈国伟:坍塌事件令居民承受精神压力。

陈国伟要求发展商CEO出席

陈国伟较后指出,下周日会再举办一次汇报会,发展商的董事经理或总执行长必须出席,即不是邀请,而是必须到场。

他说,坍塌事件令居民承受精神压力、阴影和恐惧的情绪波动,有者甚至无法入眠,因为1间单位全塌,8间单位被鉴定不安全,其他单位也陆续出现裂痕、崩裂。

“居民担心建筑工程造成土地移动,致地下水管破裂等,令屋子结构受到威胁。”

约百名居民出席蕉赖第一花园士郎雅巷房屋坍塌事件汇报会。

市政厅官员没出席

他也提及,原本邀请市政厅2部门官员出席汇报会,分别是基设规划小组(Jabatan Perancangan Infrastruktur)和建筑管理组(Jabatan Kawalan bangunan),奈何后者完全没有委派官员出席!

“前者安排了高级副主任卡玛鲁出席,后者原本也说安排副主任依斯玛威再也出席,不过依斯玛威再也告知因送孩子入院未克出席,并指会安排官员出席,结果最终建筑管理组没有任何官员出席,我会就此事,向吉隆坡市长反映和要求对这部门采取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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