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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土著携手提升大马竞争力

2024年03月3日


丹斯里林景清
怡克伟士董事经理
依斯干达海滨控股董事
林上海资本非执行主席

与土著联手
实现竞争力飞跃

马来西亚的土著经济政策究竟将何去何从?相信这是这几天来许多人关心和留意的问题。

我国从1971年实施新经济政策以来,很多土著通过这个政策的扶持,得以在许多行业崛起,同时把持了许多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领域和企业,而非土著则不断被边缘化。

但在53年后的今天,这个偏颇土著的经济政策,仍无法从根本上改变马来人在经济上的弱势地位,而且还衍生了国家竞争力低下、土著和非土著之间关系紧张等问题。

让非土著获平等机会

新经济政策所造成的弊病并非一朝能解决,土著经济政策的去留更不是一夕就能有所定论。

在我看来,解决问题的第一步,就是让作为非土著的华裔和印裔社群,能获得平等的机会,参与到国家的经济活动、政策规划及课题讨论之中。

比如今年邀请了非土著的政界和商界领袖出席的土著经济大会,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这个首开先河的举措,有望成为推动改革的第一步。

因此,我希望政府能以此为改革的契机,促进各族的商家企业对彼此的了解,深入探讨互助互惠的商业合作。

寻租损害国家经济

众所周知,“阿里巴巴”寻租行为是土著经济政策之下所衍生的一种商业恶习。很多土著公司在获得政府颁布的合约后,会把合约分包给其他公司。

很多土著公司通过这种方法,轻松赚取到盈利,但这也造就了很多不思进取的公司,永远只想着坐享其成,没有设法提升本身的专业技术和能力,因此长期下来就导致国家的竞争力下降。

事实上,首相拿督斯里安华就曾在去年的文告指出,“阿里巴巴”这种模式对大马经济造成的损害,估计已让国内生产总值(GDP)损失约1%。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土著企业都是如此。但如果想要真正落实改革,让大马走出深陷已久的经济困境,政府应逐步把经济领域开放给非土著参与,打造一个更团结包容的经济环境。

联营共担风险盈利

我认为,政府可以探讨让非土著企业成为土著公司的联营伙伴,共同承担项目的风险和盈利,而不是继续让土著公司进行“阿里巴巴”这种寻租行为。

如果能将如今专门保留给土著的合约及项目,开放给非土著参与,就能实现以下好处:

第一,土著和非土著企业各自发挥所长,并且互相传授技术和经验,带动国家竞争力的提升。

第二,如果联营的非土著公司拥有较好的技术和经验,那么就有望在成本等环节进行优化,为土著公司带来比寻租更高的赚幅,收获更多盈利。

第三,很多非土著公司在有关的领域深耕已久,拥有广泛的商业人脉,可以实现永续的合作模式。

实际上,这种土著和非土著企业的联营合作方式是可行的。因为在我本身担任非执行主席的林上海资本(LSH,03047,LEAP),就是通过其BEST合作框架达成双赢的合作模式。

林上海资本BEST方针
包容各族宗教合作者

林上海资本公司的BEST发展方针,是由该公司的4大目标的英文首字母组成,分别是

1.蓝海策略(Blue Ocean Strategy)

2.优质金融解决方案(Enhancement Solution for Finance)

3.永续环保,且造价廉宜(Sustainability,Made Affordable)

4.转变及创新(Transformation and Innovation)

在这个合作框架底下,作为全方位产业发展及建筑商林上海资本公司,会与拥有土地但缺乏相关技术、经验、融资和设备的地主(如同获颁政府合约、但缺少专业技术的土著公司)合作,一起在有关土地发展产业项目,并且进行盈利共享。

跟“昌明大马“的概念一样,BEST合作框架不计合作伙伴的种族、宗教、文化背景,只关注在商业合作上的治理和可持续性,还有如何实现共赢。

大马98金融危机后缺改革

马来西亚如今正面临着严峻的经济挑战,而这一点也反映在令吉近期的走势上。

在2023年,令吉成为了表现最差的亚洲新兴市场货币,如今又屡屡走软,似乎有着走向1美元兑5令吉的迹象。

除了受到美国升息和中国经济放缓的等外部因素影响,世界银行在早前指出,这归咎于大马在1998年金融危机后缺乏经济改革,导致本身的竞争力下降所致。

再加上政府把服务税从6%提高至8%,并向另4个领域征税,相信产业和建筑行业不免会受到影响,面临不小的挑战。

绿色转型势在必行

鉴于如今的行业环境和趋势,绿色转型是势在必行的。

通过使用环保材料等永续措施,建筑承包商可以减少施工方面的浪费,帮助降低成本。虽然难以完全抵消材料价格上涨的冲击,但至少可以帮补一些。

在这个艰难的时刻,我呼吁同行们秉持“以守为攻“的策略,在危机中寻找机遇。我相信,只要能够熬过寒冬,春天迟早会到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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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总监应勇告犯法者

2024年02月25日

黄伟益
产业管理顾问

 

 

建筑总监提控管理委员开创先例

高楼管理一直让人诟病的地方,就是建筑总监极少将犯法者控上法庭,导致铤而走险、公然违法者越来越多,而建筑总监则显然成了无牙老虎。

尽管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赋权建筑总监,可以将所有违法者提控上庭,但真正会将违法者提控上庭的建筑总监,绝对是少之又少,甚至给人近乎等于零的印象。

最近在某个群组中,有人就问起,到底建筑总监是否有过提控没有召开首次常年大会,成立共管机构(JMB)的发展商个案?

拒设共管机构被罚

我说,有呀!根据我所知道的,某个发展商就曾因为拒绝召开首次大会成立共管机构而被提控上庭,随后被法庭判处罚款来收场。

除了上述个案,我曾参与的另两个案件,其一就是建筑总监针对发展商所属的管理公司成立共管机构,依然坚持鸠收管理费,而被提控上庭。

管理公司代表在首次面控时,坚持不认罪。但是,当案件第2次过堂时,管理公司代表改而认罪,最终被判罚款。

至于第2个案件,则是发展商在共管机构成立之后,依然坚持以本身公司来鸠收管理费,被建筑总监提控上庭而被罚款。

这两个案件乃是我在担任国州议员时期,通过积极跟进促使建筑总监将犯法者提控上庭的实际案例。至于后来,就似乎少见有其他被建筑总监提控上庭的个案。

在国内其他地方议会,近年比较主动采取提控犯法者,根据我记忆所及,就只有梳邦再也市政厅。

梳邦再也市议会乃国内首个建筑总监,将那些不遵守分层管理仲裁庭裁决的人士提控上庭,并判处他们罚款。

据了解,梳邦再也市议会也是首个针对管理委员会,未遵守建筑总监指示召开常年大会,将这些管理委员提控上庭的建筑总监。

估价师“不曾拿武器”

国内许多建筑总监极少将犯法者提控上庭,除了可能因为未经过有系统性的训练之外,另一原因可能跟建筑总监部门主管的出身背景有关系。

由于这些被派驻在各县市议会建筑总监部门担任主管者,都是隶属财政部底下估价与产业服务局(JPPH),属于文官背景的估价师。

担任估价师,这些人过去一直不曾对任何人采取执法行动,我们又如何要求这些不曾拿过“武器”的人,在一夜之间对所有犯法者采取过硬行动呢?

其次,则是因为这些人不曾受过所需的执法训练,包括如何开档查案、如何传召证人、如何录取口供、如何搜集及保存证据、如何草拟控状?

如果这些官员连最基本的开档查案程序都搞不懂,我们又要如何期许当局把这些犯法者控上法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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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管服务差 缺人还是缺才?

2024年02月18日

张惟越 · 物业管理人/佳得楼宇管理有限公司
kenteo.my@gmail.com
FB Page: 管你楼事 https://www.facebook.com/KenTeoPropertyManagement

 

共管楼宇管理何以难觅春天?

任何一栋被妥善管理与维护的楼宇,它不但能确保可提供与业主与住户所设计与建设的功能,让业主可遮风挡雨,可安家立业,还间接为业主提供资产增值的空间,让业主享资产增值带来的财务便利。

物业管理人也喜欢用“宁静的享受”(Quite Enjoyment )来形容妥善管理的共管楼宇,而这个结果不是自然而来的,更多时候,它是由一群管理委员、物业管理人与下游服务商煞费苦心下,定时定点踏实执行楼宇的维护工作下,所带来的良好结果。

因此,一栋楼宇是否能被妥善的料理,并让它提供该有的功能的同时,延长楼宇的经济寿命,对每一位业主来说是需要被认认真真重视的,它很需要4大基柱同时发挥功能才行。

4大基柱就是:

1)楼宇的单位业主们;

2)民意票选出任的管理委员;

3)被委任的物业管理经理;

4)被委任的下游服务商。

欲成物管经理须注册

其中,物业管理经理更受到2018年1月生效的大马估值师、估价师及地产代理和房产管理经理法令所管制。

在此法令底下,任何想要成为物管经理的人,都必须向大马估值师、估价师及地产代理和物管经理局(BOVAEP)注册,获得营业执照后,才可持牌营业。

许多在职的楼宇经理相应了官方措施,纷纷投入申请书,并获得批准成为了合格合规的物管经理后,却换来了基层干部严重稀缺的困境。

法令的修改让许多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荣升拥有营业执照的物业管理人,纷纷离开旧东家,自立门户升级当老板。

同时,根据笔者观察,6年过去了,共管楼宇并没有迎来春天,反而投诉不断增加。

仲裁庭去年处理1万案件

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长倪可敏上月30日表示,分层管理仲裁庭去年共处理了1万零30宗案件,创历史新高。

这可不是值得开心的数据,因数据明示了纠纷不断增加。

这是为何呢 ?

1)国内单位业主还未能全然的接受共管生活?

2)管理委员还没掌握管理共管楼宇所需的知识与能力?还是

3)物管经理还没能胜任242法令所授予的专业资格呢 ?

马来西亚物管服务水平差,真正的问题出现在即缺人,更缺才。

物业管理服务非个人秀
须发挥团队精神

笔者个人的观点是物业管理服务不是个人秀,它是建立在团队是否能发挥团队精神,互补互助以达到团队该有的最大化执行力才能达到的工作效率,所以物业管理团队是融合派系的服务行业,融合派系强调的是个人能力强,综合性有所欠缺的部分,可让团队补上 。因个人很难什么都会,什么都精,全能型,但是,团队却可以做到这一点,关键在于如何建立团队。 而马来西亚物管服务水平差,真正的问题出现在即缺人,更缺才。笔者本身就遇到好几家在合格登记物管经理把共管楼宇的年会搞砸了。

消费者需要理解一家物业管理服务公司其物管服务水平是该物管企业的组织、流程和系统能力的体现,要改善的话,需要在人员和产能等方面有相应的成本投资,而国内目前有许多微型物业管理服务公司,规模小得很,流动资金储备额十分吃紧,过着“月光族”的苦日子。

这类微型物业管理公司连每月官方指定的公积金、社会保险、就业保险(EIS)、 人力资源发展金(HRDCorp Levy )都无法准时缴付,有些跟更面对准时发薪水都做不到的困境。

与新加坡相比
大马服务素质参差不齐

到底问题在哪里呢?是物业管理行业的创业门槛过低?还是物管需求过大,物管公司供不应求所致?加上物管经理职能落差太大了,唯有先最终还是要回到行业之基本面:

1)客户的期望是什么?
2)竞争对手表现如何?
3)我们做到了哪一步?

唯有上述三者综合平衡,才能推出让企业收益最大化的服务水平,但摆在眼前的现实是,我国物业管理服务品质水平与邻国新加坡相比,素质显得参差不齐。

新加坡早在1964年就开始投入资源建设共管楼宇,几十年下来,该国已拥有一套完整的培训体系,透过物业经理协会“Association of strata managers”所提供的物业管理证书 “certificate in Strata Property Management”,一步一脚印的把基层地勤工作人员栽培出来,填补职场空缺。

这就是马来西亚共管楼宇目前还未开发的关键点。

请记得,国家土地局2022年的数据显示,西马共管楼宇已达2万2898个,单是2021至2022年短短一年内,就增加了1644个共管楼宇项目。

如果人力资源部长、房政部长及青年与体育部长都还未看到这难题,笔者建议3位部长好好的坐下来规划。

毕竟,2万2898个共管项目的就职稀缺有待填补,我国急需一套培训就职方案,即可为青年提供就职机会,为本国人提供在职培训,同时改善共管楼宇逐年增加的纠纷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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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经济外溢 新山投资大热

2024年02月4日

潘荣德博士
大马房地产推广大使
Ronaldpua19@gmail.com

 

上一期笔者探讨了外资入驻设厂,工业产业需求料创新高等分析的文章后,笔者接获很多市场人士的询问,包括政府在近期推介2030年新工业大蓝图(NIMP),究竟有哪些产业领域是值得关注。

不得不提的是,2030年新工业大蓝图是一个全面的政策框架,当中包括国家制造业转型的任务、优先事项和行动计划,主要是让我国成为数字化转型的高科技工业国。

5关键领域4增长领域

整体上,目前最值得关注的产业领域,包括已鉴定的5个关键领域即航空航天、化工、电子电气、制药与医疗设备。而另外4个新的增长领域即先进材料、电动车、再生能源、碳捕获利用与储存(CCUS)。

不难发现,新工业大蓝图为我国制造业在新绿色工业时代的下一次腾飞设定突破性议程,而且更是制定全面的工业方向、战略和推动因素。

对笔者而言,大马有望在未来几十年内为新的增长催化领域和行业做好准备和定位。

有鉴于此,团结政府可是下了极大的决心,欲在年底前在投资上创造两个关键方向,即成为本区域高端制造和高端服务的目的地。

大新山区域将会是新加坡经济各方面外溢的最直接受益者。

狮城经济外溢利新山

另一边厢,团结政府不断捎来种种的利好政策,包括大马和新加坡甫宣布将联手打造柔佛-新加坡特别经济特区(JS-SEZ)和在森林城市设立前所未有的金融特区,再加上柔新捷运如火如荼地展开,更是让大新山区产业投资显露一片欣欣向荣。

基于整体的产业投资风向大势所趋的情况下,目前很多海外内投资者以及从吉隆坡南下到大新山区域的发展商纷纷调研考察,甚至积极收购工业地。

新元兑令吉汇率带动

无独有偶的是,在新元兑令吉汇率屡创新高的带动下,大新山区域的住宅产业询问度更是创下新高,此情此景更是让之前一度低迷的产业市场重现曙光。

对笔者而言,新加坡可将大马视为可行的投资目的地,包括法治、战略性区域位置、可培训的劳动力及在许多区域和全球供应链中的关键地位,而这些潜在的优势都是我们不可忽略的。

值得一提的是,新加坡正面临土地有限而导致成本高涨的问题,包括很多工厂和企业虽然总部设在新加坡,但却被迫寻找替代地段进行营运和操作。

因此,大新山区域将会是新加坡经济各方面外溢的最直接受益者。

依区投资额创新高

根据依斯干达特区发展局拿督峇德鲁希山博士表示,柔佛依斯干达经济特区(依区)从2006至2023年9月的累计总投资额竟高达到4095亿令吉,除了提前完成目标,也接下来放眼在7年内取得6360亿令吉的投资额。

从整体特区发展方面看来,除了比起我国其他经济特区更具有带动经济发展以外,同时也预计今年的海外投资额增长势头料会继续加速,特别是柔新经济特区和森林城市金融特区的带动下。

基于种种利好政策的发酵下,我国有望成为中资和新加坡投资随着目前马中两国正进行相互免签,不难发现很多中资企业频频来马进行投资考察,而询问度最高的就是工业设厂。者欲扩张到海外的最佳战略地点。重中之重的是,跨国企业迁出中国或新加坡,更是为我国制造业创造了千载难逢的复兴机会。

今年是马中建交50周年,也是马中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11周年。从另个角度看来,两国关系正处于历史上最好的时刻,再加上近期与新加坡建立更具前瞻性及战略性的经济特区,我们必须趁胜追击,甚至与更多周围的东盟国家建立更紧密的合作伙伴关系,以让我国有望成为首屈一指的工业国之一。

下期,我将与大家探讨及分析,我国住宅产业去年第四季的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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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业主 建议城市重建三措施

2024年02月4日


丹斯里林景清
怡克伟士董事经理
依斯干达海滨控股董事
林上海资本非执行主席

发展商保证金制度
确保城市翻新计划可行

房屋与地方政府部门预计今年内将在国会提呈城市翻新法案,以期为国内的旧区收购和重建活动,制定明确的法律规范。

根据现有的法律,如果一家发展商想对收购重建一个旧区,就须获得100%的业主同意。

房屋与地方政府部有意在城市翻新法案底下推动的一大举措,就是探讨把旧区分层地契产业的同意收购门槛,设定在75%。

我认为,降低这个门槛确实是一个合时宜的做法。如果这个方案能得到实行,我相信会是我国都市发展与更新方面的一大突破,有助创造更具可持续性的城市环境。

然而,如今很多公众对此类法案和收购方式都抱持怀疑的态度,而他们的担心,无非是害怕业主会在过程中受到欺压和不公平的对待,无法为自己争取到合理的赔偿。

在这方面,我建议城市翻新法案应做到以下3点,从而确保业主与社区的权益获得保障,并给予人民信心,让这项法案得到大部分人的支持。

发展商须交保证金

第一、对有意展开收购与重建计划的发展商,制定一套要求和条件,确保该公司拥有执行该重建计划的专业能力和经验。同时规定发展商须向国家房屋局注册,方便政府审查发展商背景。

第二、在开始收购前,向有关发展商征收一笔保证金,以确保该公司拥有充足的财力,能顺利完成收购事宜。这样能避免收购案启动后,因为发展商陷入财困,导致整个项目被无限期搁置的状况。

第三、要求发展商在项目收购、规划和实施过程中,让有关业主和社区紧密参与,并确保过程的公开透明,以减少潜在的纠纷和增加社区的理解和支持。

最重要的是,在制定城市翻新的相关法规和法律时,政府须尽可能明确地规范和概括所有收购和重建的程序、条件和权利保障,确保程序的合法性和透明度。

同时,政府也应审批和监管重建项目,确保项目符合规定和按照规划和法规的要求展开。

基设老化失竞争力

马来西亚独立至今已迈入第67个年头,很多地区的建筑物及道路、排水系统基础设施都已经老化,不再满足当代城市需求,甚至不再安全或符合规定。

事实上,单是首都吉隆坡,吉隆坡市政厅就在2040年吉隆坡结构蓝图(PSKL 2040)里将139个地区列为可被重建的旧区,当中包含政府组屋、学校、商业区、工业区和公用设施等。

再加上市内的非法木屋区,这些潜在重建的地区数量其实更多。

如果我们对这些地区置之不理,任由它们不断老化,那么就会衍生出社区治安、环境污染和建筑安全等问题,使得城市失去对外竞争力,影响整体的经济发展。

拟合理土地收购门槛

但只要我国能通过城市翻新法案,制定一个合理的土地收购门槛,就能有效推动这些地区的翻新和重建,为经济、民生和商界都带来很多好处。

举例来说,对于市区车流量庞大、但公路车道不足且宽度狭窄的地方,地方政府可以通过城市翻新法案,以公平、合法及合理的方式收购沿路的地段,这样就能扩大道路和改善塞车问题。

土地产权成最大挑战

导致我国很多地区难以展开大规模翻新重建工程的一大原因,就是土地的产权问题。

以甘榜峇鲁为例,这个吉隆坡市中心硕果仅存马来村落的收购和重建计划自多年起就已展开,但时至今日仍没有取得重大进展。

这方面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因为该地区是马来保留地,而且一个土地的产权持有人往往有很多个,再加上现有法律规定必须得到100%业主同意才能执行,因此为收购的谈判和协商过程带来极大的难度。

但只要城市翻新法案中能把收购的同意门槛降低到合理水平,就能有效解决这些问题。同时,这也有利地方政府对旧区进行地区规划(precinct planning),重新划定和发展城市的翻新区域和发展重心。

盼落实体制改革

迈入2024年,我希望团结政府和首相拿督斯里安华趁着如今拥有150个国会议员的支持时,能坚决落实体制改革、反贪议程及惠民政策。

这包括选区划分、公务员的退休金制度,还有官联公司及政府机构的高层委任制度等。

尤其是在日益臃肿的公务员体制方面,政府应制定一套透明且根据实际绩效来评估的审核制度,汰弱留强筛选公务员,以逐渐减少体系内的冗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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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物管专业水准与服务质量

2024年01月28日

黄伟益
产业管理顾问

 

打造物管行业的清明未来!

为何成立楼管经理协会?

我们最近发起成立楼管经理协会(Strata Managers Association),并先后在吉隆坡、雪兰莪州、槟州、柔佛州成立这类组织,其宗旨就是要广招更多目前涉身物管领域者,加入我们的阵容,推出各项专业训练及认证考试。

除了提升整个领域的专业水准,同时要避免让更多“坏苹果”玷污物管这个行业。

我们的另一个宗旨,就是要为这个行业制订专业规范与守则、划一物管的服务水准与收费,同时积极跟进房屋及地方政府部在今年内,即将展开的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的修法工作,为同行积极发声、争取他们的基本权益,让我们这个专业领域今后更能受到官方重视与肯定。

我们为何将之命名为楼管经理协会?这是因为我们除了招揽有执照的物管经理之外(Property Managers),我们也要招揽所有不是持牌物管经理,却隶属物业管理公司,而且每天在从事楼宇管理工作的楼宇经理(Building Managers)、区域经理(Area Managers)、项目经理(Project Managers)、营运经理(Operation Managers),甚至有些位居董事经理、总执行长、总经理高位者加入我们。

员工素质良莠不齐

这些才是实际影响整个物管领域服务素质与专业程度的主导者。很多时候,持牌物管经理可能很有能力、公司业务可能做得很大,但其公司底下职员的素质却良莠不齐,甚至当中还渗入不少败坏物管领域者,这必然会拉低整个物管领域的专业形象与服务水平。

很多时候,某职员在某栋楼宇卷走钱财,即使被原有公司开除之后,他还能轻易跳糟到另一家公司上班。

即使此人的行径被揭发,管理委员会或其所属的物管公司也跟着报案,但真正被绳之以法,带上庭面控的人还是少之又少。

由于这些年来,物管公司皆是自立山头、彼此皆在红海中相互厮杀,没有把彼此的力量结合上来,没有所谓的共享资讯、没有共谋同行的利益。

所以,我们看到整个物管领域的素质不但没有大幅提升,反而因为恶性竞争而不断“杀价”,甚至被逼引进更多工作能力或专业素养成疑的人士加入,最终遭殃的必然是许多高楼的管理委员会,还有将他们血汗钱投入购屋的莘莘业主。

当我把这个想法跟许多同业分享时,他们都深有同感,并积极响应成立楼管经理协会的工作,而我也有幸被推选为雪兰莪州楼管经理协会主席一职。

当然,我们最终的目标就是要把全国楼管经理协会成立上来,并让更多州属成立类似的组织,包括远至沙巴与砂拉越。

广招会员壮大力量

不管您是持牌物管经理,或者属于每天涉身楼宇管理工作,属于打工一族的楼管经理,甚至可能涉入跟物管领域相关行业者,我们都欢迎您加入我们所成立的楼管经理协会。

让我们一起借助彼此同行及同业的力量,让物管领域今后更趋于人才专业化、管理规范化、服务全面化、技术现代化,让物管这个行业往后成为备受各界敬重的专业领域。

与建筑总监协调

通过成立楼管经理协会,除了配合房屋及地方政府部之外,我们也将主动联系各地方议会的建筑总监(COB),尝试协调各个建筑总监,对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所作的不同诠释。

相同的法令,建筑总监却往往各自表述,确实让身在不同县市议会管辖区内,各别高楼所成立的共管机构(JMB)或管理机构(MC)非常为难。

要入禀法庭或分层管理仲裁庭去挑战建筑总监的决定,对许多人而言,这个难度确实很高。

但是,明明知道建筑总监的决定有错,又要被迫接受建筑总监错误的决定,又确实让许多受影响者很不甘心。

系列活动提升物管领域

我们成立物管经理协会,肯定会推出更多有助于提升整个物管领域,这当然包括我们在今年11月所要举办的全国首届高楼居家生活展,还有明年中旬要推出的楼宇管理颁奖礼。

我们要通过这类性质的活动,包括长期推出的训练活动、认证课程及考试等,促进整个物管领域的专业水准,让更多人窥探物管领域的真正面貌,让提供服务者及其所服务的对象,对物管领域的专业水平及相应的专业收费,皆有一致的认知与共识。

您要怎样的服务,当然就要付出相应的价码,这是千古不变的道理!英语有一句俗话说:If you pay peanuts, you get monkeys! 换句话说,若你只是付花生的钱,你当然只会吸引到猴子!

所以嘛,专业收费、服务水准、知识能力与附加价值,这些都是一致性的。

你不可能通过给予低收费,要求物管经理给您提供一位超有能力的经理,为您所属的楼宇提供最好的服务。

通过举办高楼居家生活展,以及推出楼宇管理颁奖礼,我们将能让更多好的物管公司被人看得见,让涉身管理委员会的业主接触到更多革新产品,让他们把这些最好的科技引入高楼的管理作业当中,避免只让物管公司垄断一切资源。

我们也希望能够借着举办这类展览会,引入外国的物管或科技公司通过展示新的科技产品,然后通过颁奖礼来表扬这个领域的专业佼佼者,包括肯定许多在背后默默耕耘、协助重组债务或积极投入高楼管理工作的管理委员,通过这些成功案例让更多人对高楼管理产生信心,而不是对投身管理委员会望而止步,进而让投机分子有机会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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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不被接纳 申请离婚者得搬

2024年01月27日

林国强律师
林国强律师事务所资深合伙人

 

协议书明文规定不受任何干扰

本案涉及一对夫妻之间的法律诉讼。入禀申请者是丈夫,答辩人则是妻子。

两人于1996年5月结婚,育有4名子女,分别出生于1998年、1999年、2000年和2001年

两人婚姻关系恶化,丈夫于 2015年3月申请离婚,而妻子则于2015年5月作出答复。

双方于2015年8月签署一份法定协议,规定答辩人即妻子及其监护下的其中3名子女,将在“没有任何干扰下”,居住在“婚后居所”(两人婚后的住所)。

申请人未能遵守协议书的规定条款,促使答辩人的律师于2020年12月发出书面通知,敦促其遵守。

该信件明确表示,如果不遵守规定,将需要采取额外的法律措施。

尽管如此,申请人拒绝遵守,随后阻碍答辩人及其监护的3名孩子继续住在“婚后居所”。

法庭考量的问题是:

(i) 申请人拒绝搬出“婚后居所”的理由的有效性;(ii)协议书第 (iii) 条款中“不受任何干扰”的诠释。

申请人拒绝搬出“婚后居所”的理由是否充分及合理。

申请人提出了大量论据,来说明他继续占用“婚后居所”的合理性,这与双方协议书中概述的明确指示不同。

申请人深入研究了他个人情况的复杂性,提及他对新婚姻关系的参与及照顾自闭症儿童的挑战。 除了这些个人挑战之外,申请人还强调了他的低收入状况,认为经济拮据,使他无法搬离“婚后居所”,并获得替代的住处。

法院认为,申请人提出的全部论点均站不住脚。

协议书第(iii)条款“不受任何干扰”解释

申请人论点的核心,围绕在协议书第(iii)条款阐明,特别是“不受任何干涉”一词。

申请人辩称,尽管根据协议书,答辩人及其监护下的3名孩子有权在“不受任何干扰”地继续居住在“婚后居所”,但并没有明确指示要求申请人搬出住所。

事实上,申请人提议将答辩人及其所监护的3名孩子搬到“婚后居所”其中一间房间。 然而,在这种安排中,申请人坚持要求双方相互保证不“打扰”对方。

答辩人则宣称,她有权安静地继续定居在“婚后居所”,并暗示申请人有义务永久性的搬走。

法庭裁决

很明显的,当双方签署了法定协议书,允许答辩人及其监护下的3名孩子占用“婚后居所”时,这本身就意味着,申请人有义务搬走。

申请人建议本身及新家庭或其任何家庭成员,继续居住在“婚后居所”,不仅违背常理,也违反了协议书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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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性沟通与培训 提升物管服务

2024年01月20日

张惟越 · 物业管理人/佳得楼宇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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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管公司如何留住聪明的员工

根据马来西亚土地局2022年公布的数据,大马半岛共管楼宇总数多达2万2898个,与2021年2万1254相比,足足增加了1644项共管楼宇,促使物业管理服务的需求激增。

科普一下,什么是物业管理服务,它属于房地产行业里的一种增值服务,日常除了提供建筑物内外的维修维护工作,也需要经营住户,带有监督规范业主在合规合理的情况下使用共有设备与资产,同时也需要时时规范家规,来约束违规违法的住户。

故在马来西亚,物业管理服务被规范成为专业服务,而有心经营物业管理服务的人,需向马来西亚估值师、估价师、房地产代理及物业管理局(Board of Valuers, Appraisers, Estate Agents and Property Managers” ,简称BOVAEP)考取营业执照后,才能执业提供服务。

可是,从2018年242法令修正,并在国会三读通过并生效后,到目前为止,国内物业管理服务却没有一套可广泛应用的服务级别目标( Service Level Objectives,简称SLO)。

尽管马来西亚物业管理标准(Malaysia Property Management Standard,简称MPMS)提供了11项标准来规范执业物管经理( Registered Property Manager,简称RPM),但现实中,又有几位合规的执业物管经理了解,并遵守马来西亚物业管理标准呢?

物业管理服务的服务指标也相当复杂多变,加上楼宇本身属于异质(Heterogeneous)的性质,每一座共管楼宇都相对的不一样。

管理拟11标准

马来西亚管理标准才拟定了 11个个别标准来管理执业物管经理:

1) 物管经理(The Property Manager)

2) 委任物管经理(Appointment of Property Manager)

3) 移交、接管(Handing Over / Taking Over. Of Property)

4)楼宇管理(Building Management)

5维护管理(Maintenance Management)

6) 财务管理(Financial Management)

7)行政管理(Administrative Management)

8)保险管理 (Insurance Management)

9) 健康、安全、应急管理(Health, Safety & Emergency Management)

10)租户租约管理(Tenancy / Lease Management)

11)设施管理(Facilities Management)

所有一份完整的服务级别目标,可缺不了以上11项的细节。

物业管理服务的员工挑战,如何留住聪明的员工成关键。

据级别指数委物管

消费者(管理委员)委任物业管理公司时,所秉持的服务级别指数(Service Level Indicators,简称SLI)又是什么呢?

当雇主们都还没搞清楚什么是服务级别目标(SLO),又该如何衡量雇佣的物业管理公司是否提供了合理的服务水平呢?还有,因为缺乏清晰的服务级别目标,用户又能如何管理物管服务级别呢? (Service Level Management 简称 SLM)

每一份SLM都是根据服务水平协议所制定的目标进行符合度预测、评价、展现和告示,实现企业级服务水平的分解和综合评价。

随着国内的共管楼宇数目持续增加,人多口杂的情况下,管理者该如何拟定评估指标,以便进行考核呢?

请记得,全国仅68个地方政府设建筑委员会(COB),并管理着2万2898个共管楼宇(高楼建筑物),笔者也发现,到目前为止,许多管理委员与物管服务业者都认为,建筑专员的服务效率低,以及缺乏法律背景和充足训练,使到共管楼宇的纷争及堆积如山的投诉无法获得妥善调解及处理。

如果连官方指标都还未到位,私人界的水平更是本难念的经。笔者一直有个想法,那就是为“物管服务定标”,类似航空业那样按照服务水平定价。

个人认为,物管服务这蓝海商机中须一样得面对红海厮杀,因蓝海,故吸引众多眼球,而多数人惯性采用薄利多销这营销策略来换取委任状,但物管服务可行吗?笔者个人认为此路行不通!

凡是透过挤压人力劳力付出的薄利多销,就是工与酬的不平等条约签订,物管服务如果都是挤压雇员才能获得微薄有盈利,此路将坎坷曲折,最终还是业主买单。

上班族看重工酬

工酬虽不是企业唯一的择员竞争力,但上班族谁不要良好工酬待遇呢?

而且,客户都希望获得受过训练的雇员,但是却排斥物管企业聘请社会新手,谁说新手就不好呢?笔者个人的经验教训,与旧人比较新手反而比较容易按照指示做事。因为旧人很惯性的把“旧习”带来新公司!

旧习不一定不好,但就免不了要经历磨合阶段,而这阶段需要的时间,却因人而异,如何衡量合理的指标呢?

笔者也发现,管人的关键在于良性沟通而不是恶性批判,每每用词带有批判性,雇员就很容易进入自我维护状态,而不再是就事论事,往往就发展成对人不对事的恶性循环。

加上,物管服务水平期望( Expectation of Service Level)目前还没有市场定位,大众也无认知,更是加剧恶性循环肿瘤细胞的扩散比率。

物管合约套上责任枷锁

购买廉价舱的消费者清楚知道,抵达目的地才是是核心目标,过程不重要。

而对旅途过程有讲究的消费者,不会考虑廉价舱,他们可因自身条件,选择最高配套的头等舱或商务舱。预算不是太高,但又不希望旅程太委屈的,可选择经济舱。

可是物管服务呢?物管这类社会服务,经常被套上责任枷锁,仿佛一旦签订合约,协议开始生效后,就绑定一世人,这不是直接吓跑新手吗?

服务水平参考分舱级?

问:物管的服务水平认知是否能参考航空业那样分舱级呢?

物管服务公司应当锁定专属的战略,明智地避免与各大物管公司正面交锋,而另辟蹊径去占领别人不屑去争取,但却是潜力巨大的潜在用户。

如何开拓与众不同的物管服务竞争力? 试问能有有几家物管公司乐意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雇用、培训和保留那些聪慧的员工。当物管公司的利润空间偏低,但不向员工队伍提供良好的福利方案,如何留人呢?

这时,管理委员需要思考,“想要” Vs “需要”:“需要”的,一定要纳入预算;“想要” 的,可公开让业主们参与选择,才能按照您可负担的预算,可接受的服务级别水平来管理您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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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而签约 租户要求降租败诉

2024年01月14日

林国强律师
林国强律师事务所资深合伙人

 

租户降租及退押要求不成立!

这是一起产业租赁协议纠纷的诉讼。起诉人是租户,第一及第二答辩人是屋主,第三和第四答辩人分别是产业经纪和产业中介公司。

第三和第四答辩人担任第一和第二答辩人的产业代理。

起诉人是以答辩人未能遵守租赁协议中的特殊条件为由,提告对方。

答辩人的相反论点是,起诉人违反并提前终止了租赁协议。

起诉人对答辩人提出的指控,首先涉及产业的面积,其次涉及答辩人承诺对产业进行的“修补” 。

这些指控如果证明属实,将导致租赁协议的特殊条件没有得到满足。

起诉人辩称,第一和第二答辩人未能进行维修工程时所协议的特殊条件,即“洋灰地板和门的整改做得非常糟糕”,导致起诉人无法使用该产业。

起诉人进一步辩称,答辩人“疏忽和/或欺诈地歪曲了上述产业的实际尺寸,而这是起诉人在同意每平方尺80仙的租金时所依据的”。

起诉人辩称,他是在租用该产业后进行测量,才发现该产业的实际面积。

此后,当起诉人坚持以产业的实际面积,比双方协议的产业面积来得小,而要求降低租金,但,第一和第二答辩人却因而提前终止了租赁协议,且未退还押金。

裁决

关于与所承诺的“修复”有关的问题/指控,博学的推事庭法官已经广泛讨论了这一点。

法官仔细审查志期2020年5月10日的出租献议和接受函。

里头阐明,租赁协议的签署,“须由业主完成洋灰地板”。

基于上述条件,意味着该产业的洋灰地面未完成修复前,该租赁协议就不得签订。

起诉人对洋灰地面及后门的修复并无投诉或异议。没有证据显示,起诉人在签署上述租赁协议前,曾向业主表达过对产业洋灰地面修复的不满。

所有这些证据都证明,该产业洋灰地面的修复工作,是在起诉人开始营业前和租赁开始前完成的。

起诉人抱怨所做的事情没有令他满意,这只是事后的想法。

关于产业面积的问题,以及起诉人指责答辩人涉嫌欺诈、失实陈述和伪造的指控,这位博学的推事庭法官,再次阐述了她的观点,并首先证明了她的调查结果的合理性,因为:……起诉人在签订上述租赁协议前,已了解该产业的面积,可见该空置产业已于2020年5月23日移交给起诉人,起诉人已于2020年5月26日将其货物搬入该产业。

尽管起诉人知道,该产业面积小于4750平方尺,但仍继续执行租赁协议。

基于上述情况,高庭维持了博学的推事庭法官的决定。

Categories意见

隆新高铁缔造交通经济双赢!

2024年01月7日


丹斯里林景清
怡克伟士董事经理
依斯干达海滨控股董事
林上海资本非执行主席

投资者抓住机遇,
迎来投资热潮!

经过首相拿督斯里安华及柔佛苏丹依布拉欣陛下都在近期相继表态,展现出对隆新高铁计划的支持后,这一条高速铁路的重启,看来已箭在弦上,势在必行。

鉴于这条铁路在建设期间能对经济带来的支撑,以及建成之后有望创造的经济效益,我认为这个项目的确有落实的需要。

事实上,航空数据公司OAG近期的报告指出,从吉隆坡飞往新加坡樟宜机场的航线,成为了2023年全球最繁忙的国际飞行航线,从这就足以看出市场对往返马新两地的强大需求。

再者,刚过去的年终旅游旺季,国内许多大道都严重阻塞,显示出有些道路系统已难以负荷日益增长的车流量。就算是平常的时候,南北大道等高速公路也一直存在车流量庞大及交通缓慢的情况。

纾缓车流量及减碳排

这些情况在在显示,我们需要高铁作为另一种交通选择,以纾缓道路的车流量和减少碳排放量,同时刺激沿路周边地区的发展和进一步提高大马的外资收入,达到一举多得的成效。

但值得注意的是,隆新高铁的建设和营运,应以政府和私人界合作的模式进行,以确保这个大型基础设施,能发挥最大的成本效益。

可参考东铁联营架构

在这方面,我建议政府可以参考东海岸铁路计划的联营架构,即由财政部机构旗下的大马铁路衔接私人有限公司及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CCCC)各占联营公司的50%股权,共同承担成本及管理、操作及维修东铁。

更重要的是,这样的合作模式能让政府借助私人界的专业能力和商业洞察力,从而提高工程效率,而且私人界也可以在节省成本方面给予专业的建议,免去不必要的费用。

尤其是在高铁车站的设计和装潢方面,我认为应把焦点放在实用性、环保以及长远的维护容易度上,而不是一味地想着如何通过铺张奢侈的方式,去打造一个又一个华而不实的车站。

这样一来,我们就能尽量节省隆新高铁的建造和维护成本,确保长远的盈利能力。

应慎选私人界伙伴

在我看来,假设没有了政府和私人界的相互配合,加上缺乏后者的规划、营运和管理等专业技术,那么无论多好的基建都难以获得充足的盈利,导致本身须一直依靠政府的补贴来持续营运下去。

捷运亏损575亿

这方面的其中一个典型例子,就是雪隆区的捷运(MRT)。根据捷运公司2022年财报,该公司在截至2022年12月31日时的累积亏损,已达到了惊人的575亿令吉!

而鉴于隆新高铁的规模之庞大,我们应更谨慎地选择合作的私人界伙伴,同时也要积极扩展乘客票款以外的收入,以确保高铁的可持续经营能力。

在这方面,我们可以探讨将高铁车站连接到周边的现有基建,比如与国内的双线火车系统联通,打造一个大型的公共交通兼物流系统。

又或者将车站设置在南北大道等高速公路旁边,并建造停车换乘和商业街等设施,吸引更多的乘客流量。

多咨询各方意见

我希望政府在检讨高铁的站点和路线时,能多咨询各方的意见和深入研究各地的市场需求,而非只听从工程顾问的建议。

因为考量到高铁对我国经济的重要程度,其站点和路线不能只是顾及到施工的容易度而已,还必须符合商业效益,否则就难以实现其庞大的经济潜力。

如果不想让高铁车站沦为门可罗雀的白象计划,那么就必须对建设、营运和维护制定一套周详的策略和计划,这样才能确保项目的成功。

只要高铁的站点和路线规划得宜,相信能吸引更多的新加坡买家来马投资置业。

推动隆新高铁良机

如今有些人并不看好隆新高铁的重启,有者担心其高昂的造价成本,有者认为这个项目只会让新加坡受惠,因此对这个项目抱持反对的态度。

但我认为,鉴于马新两国紧密的商务、旅游和贸易往来,只要两者联系和交流变得更便利,就一定会将更多新加坡的资金引入大马,带动国内的经济发展。

尤其是在产业领域方面,只要高铁的站点和路线规划得宜,再配合放宽后的马来西亚我的第二家园计划(MM2H),相信能吸引更多的新加坡买家来马投资置业。

尽管马币依然疲弱,但目前大马建筑业因工程订单数量减少,促使市场上有着充沛的劳工资源,加上许多建筑材料的价格也趋于稳定,现在可说是推动隆新高铁的不错时机。

所以,希望政府在能与私人界缔结更紧密的配合,通过创新的方式克服种种挑战,并且进一步打击各个政府部门的官僚主义,让大马的经济发展能在2024年转守为攻。